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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自治区党委常委的对照检查(节录,1984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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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0 09:36:07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一九八四年九月)

我区区直机关自今年二月开展整党以来,区党委常委分两批集中,和厅局以上党员干部一起,系统地学习了整党文件和中央领导同志对广西工作的多次指示。同时,常委通过各种座谈会和个别谈心活动,广泛听取了区直各单位以及部分老同志和党外同志的意见。这些意见对区党委整党帮助很大。本着对照检查要以领导班子集体检查为主、以现在的领导班子为主、以检查近期问题为主、以检查如何开创新局面为主的精神,常委对照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和十二大确定的路线、方针、政策,着重检查了区党委近几年来在思想上、工作上、作风上存在的主要问题。常委和党员副主席一起,联系实际,敞开思想,畅所欲言,在主要问题上取得一致的认识,并研究了整改的方向。
(一)
从三中全会以来到去年三月全区处遗前,在中央的直接领导和统一部署下,广西的工作总的来说是不断前进的。区党委在平反历次运动中造成的冤假错案方面做了大量工作,在落实知识分子、民族、侨务、统战政策等方面,也做了不少212作,对“文革"中造成的冤假错案进行了一定的甄别和改正,处理了一些在“文革”中犯有严重罪行的杀人案件。在对越自卫还击战中,按照中央的统一部署,动员全区各方面力量支前、参战,为保证战争胜利作出了贡献。在经济上,积极贯彻中央的八字方针,逐步消除批修批资“总体战"等“左”的影响,使全区的工农业生产不断有所发展,特别是粮、糖产量及轻工业有较大幅度的增长。
但是,常委认为这一阶段的工作,在一些重要问题上是有严重错误的。主要表现在:三中全会后,在拨乱反正、落实政策方面认识迟缓,措施不力,特别是“文革"中乱杀人和“三种人”在台上的问题,基本上没有得到解决,严重影响区党委团结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四化建设的积极性,影响了工作重点的转移。此外,在推行农业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上,有一段时间走了弯路。这对我区的政治安定和经济发展,都造成较大的影响和损失。
区党委在拨乱反正这个根本问题上没有跟上中央的要求,教训在哪里呢?
一是区党委对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三中全会精神认识差,在历史转折关头跟不上中央的步伐,贻误拨乱反正时机。关于真理标准的讨论,由于对这个讨论关系到冲破“两个凡是”、端正思想路线的深远意义认识不足,未能结合广西实际情况深入开展,未起到拨乱反正的应有作用。在贯彻三中全会精神中,我们着重强调了工作重点转移,而对于在思想政治上拨乱反正这个实现重点转移的先决条件,却领会不深,抓得不够。当时只看到表面上的“政治安定"和“经济增长”,看不到实际存在的尖锐矛盾、错误地提出了“三个稳定”(政治局势稳定、政策稳定、干部稳定)的要求,实际上把潜藏的政治矛盾、组织不纯掩盖起来了,妨碍了“文革”遗留问题的处理和许多政策的落实。
二是区党委对“文革”的认识觉悟慢。十一届四中全会已经提出,“文革”是一场被林彪、“四人帮”利用的“大破坏”,是我国人民的一场“浩劫"、“大灾难”;十一届六中全会更进一步从“文革”的理论到方针、政策、方法以至全部实践,作了全面、彻底的否定。但是,我们仍然受到“三七开”观点的束缚。对广西“文革”中执行了“正确路线”的错误论点,一九八二年前,一直没有进行过严肃检查。对《七·三布告》把群众组织的一些严重错误行为定为反革命事件而被派性所利用,造成了乱杀人的严重没有认识。学习六中全会决议后,仍然坚持认为其基本精神是治乱,直到区党委领导班子调整后,才正式报告中央建议否定。由于在这些根本问题上迟迟没有否定和解决,就延误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处理。
三是区党委有派性。广西从自治区革委会成立以来,实际上就存在着一条以派划线的用人标准,不少在“文革”中造反起家或者参与杀人的人进入了各级领导班子,甚至有“三种人”混入了区党委班子。三中全会后,尽管也作了某些处理,但基本上没有改变原来的状况。对于处理杀人问题,直到一九八二年,除对阶级报复、挟嫌报复和谋财害命这三种情况的人要追究刑事责任之外,对派性杀人却规定一般不予追究刑事责任。使一些杀人后入党和有杀人罪行的党员长期留在党内,一些造反起家的人物依然留在台上,甚至有的被群众抵制落选,也予以易地当官。三中全会前,对桂林市问题的处理和两任市委书记的调动,受到“左"的影响和未能跳出派性的圈子。几年来,中央多次指示和敦促我们要抓紧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但由于区党委有派性,也就不能正确了解情况和解决问题。一九八一年中央派出调查组到广西,协助区党委了解情况,并对处理这些问题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区党委却没有采纳,一些领导同志还有抵触。这就更加延误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的处理,以致成为全国处遗最后的一个省区。
四是区党委思想不解放,没有摆脱“左”的束缚。长期以来“左"的错误对广西的政治和经济各方面危害很大,区党委对此没有足够的认识,清“左"不力,思想不解放。因而对三中全会的历史性转变跟不紧,对一些问题在贯彻中心存疑虑,边干边看,生怕犯“右"的错误。在农业生产责任制方面,对大包干到户这种以家庭联产承包为主要形式的责任制,曾有错误的认识,一九八O年四月的地、市委书记会议,把当时出现的这种责任制形式视为“单干”并过份估计了一些地方发生的平分集体财产的现象,认为这样搞下去会使二十多年经营起来的集体财产毁于一旦。造成好些地方大反“单干风",出现了压制群众的行为,有的地方还抓了人,使农业责任制在许多地方出现两年徘徊和顶牛状态,直到一九八一年下半年才基本解决。这个责任应由区党委承担。在工业生产和管理方面,守旧思想严重,对改变“大锅饭”的现象,决心不大。对企业自主权、实行企业内部承包制没有解决好。即使在一些企业实施了某些改革,也没有给予支持。如柳州钢铁厂实行承包责任制,本来有了良好的开端,但由于区党委认识不一致,没有坚持下来。对社队企业、集体企业的重要作用认识不足,还是用社会主义改造时期的老一套办法,没有冲破保国营、轻集体、挤个人的框框,发展不快。对于如何利用自己的资源优势,发展加工工业,形成产品优势做得很不够。在财贸方面,长期搞封闭式的商业,分配式的供销,多层次的批发体制,官商式的独家经营,自立“门坎”,限制与兄弟省区之间的商品交流,对广西的经济发展,产生了消极的作用。我们从这些年的实践中,深切认识到小平同志指出的“解放思想是当前的一个重大政治问题"的极端重要性。今后,要是思想不解放;不管主观愿望如何,还是很难把工作搞好的。
五是区党委民主作风差。爱听赞扬的话,不愿听批评的意见。甚至在一些会议上,也把同志的正确批评顶了回去。其实,我们工作中“左"的和派性的错误,干部、群众早已通过各种渠道,利用各种方式进行反映和批评,但由于区党委民主生活不正常,存在着主观主义、官僚主义和家长制作风,都没有能够很好听进去,甚至怀疑有人在背后“煽动",“有人唯恐天下不乱”。严重违背了“知无不言,言无不尽”的优良传统,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也影响了我们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
以上教训集中到一点,主要是常委班子的思想路线不端正,既有派性作怪,又受“左"的束缚。这就是广西在三中全会后,在处理“文革力遗留等一些主要问题跟不上形势发展,不能与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的主要原因。这个教训是非常深刻而沉痛的,我们必须牢牢记取。
(二)
从去年三月中央调整了区党委领导班子以来,根据中央指示,区党委在中央工作组和中指委联络员小组的督促帮助下,去年把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摆在首位,开始了对广西“文革"的全面拨乱反正;今年以经济工作为中心。初步迈开了改革、开放、振兴广西的步子。一年多来,经过全区各级党组织的共同努力,在处遗、经济、机构改革、领导班子配备和打击刑事犯罪活动、落实政策等方面,做了大量的工作,取得了新的成绩。但也存在不少缺点和问题,需要加以解决。
一、关于处理“文革”遗留问题
我们遵照中央对我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方针、指示,在思想上进行拨乱反正。区党委去年六月提出了《关于“文化大革命”以来广西若干历史问题的意见(讨论提纲)》,今年五月以来又在全区上下进行彻底否定“文革"的补课,使全区广大干部、群一众的思想逐步统一到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精神上来,党性得到了发扬,派性不断得到克服。在政治上已使全区受“五大冤假错案”牵连的人得到了彻底平反,对乱杀人的问题基本弄清了所有的案件,并在中央的直接关怀和帮助下,制订了处理这些案件的政策,罪大恶极的杀人凶手已基本上逮捕,有些已法办,遗属的善后经济工作得到了普遍解决,群众性的弥合工作已在全区进行,积压了十多年的不安定团结因素已大体上清除;在组织上大体上已将“三种人”清除出各级领导班子和要害部门,基本按“四化"的要求建立了县级以上新的领导班子。对受审查人员的定案处理工作正在加紧进行。由于认真贯彻执行了中央关于广西处遗工作的方针、指示,处遗工作虽然转那么大的弯子,但没有发生大的波动,局势是比较稳定的。
但是,也有做得不够的地方。首先,我们开始时对处遗工作的艰巨性认识不足,对处遗中派性干扰的严重性估计不够,对在处遗的同时,进行机构改革、调整领导班子的复杂性也意料不到,思想上急于求成,以致要求完成处遗工作的期限一改再改。加上思想工作跟不上,每改变一次期限,处遗干部的思想就受到一次波动。遗属也产生一些疑虑,春节后曾引起数起集体上访事件,使工作受到了一定的影响。
其次,在处遗开始以后,停免撤和回避了一批干部。这是必要的。局面打开后,中央要求不再采用停免撤的办法。我们对一些干部实行了在职审查,但是没有强调严格按干部审批权限办事,检查不严,有些单位审查面过宽,影响了团结,增加了工作量。加上思想工作做得不够,调查工作抓得不紧,一些属于一般性问题的同志也未能及时解脱。
第三,处遗开始曾经出现过一些如“依靠受压者”等错误提法。常委没有及时制止和澄清,对工作造成了不良影响。
第四,一对处遗工作的检查督促和总结经验不够。工作发展不平衡,至今有少数地方和部门的问题还比较多。
……
(三)
通过对照检查,常委决定坚持以搞好经济工作为中心,以整党促进经济发展,以经济发展检验整党。在党中央领导下,进一步解放思想,大胆改革,加强团结,振兴广西。
在整党中我们拟着重解决如下三个问题:
……
二、善始善终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
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是关系全区安定团结的大事。常委决定今年内基本上做好这些遗留问题的处理工作。当前需要认真补好彻底否定“文革”这一课。要彻底否定广西在“文革”中执行了“正确路线”,彻底否定广西两派造反组织;“支左”就是支派,当时部队“支左’’和地方领导干部,不管支那一派都是错误的;“文革”中形成的那套大鸣、大放、大辩论、大字报以及大串连、发传单、游行示威、施加压力、围攻批斗、打砸抢等所谓的“大民主”,要彻底否定;目前在少数地方还残存有一些带有“文革"色彩的标语口号和某些受“文革”影响的具体规定,也要加以清除。只有从理论到实践上、从思想到感情上全部彻底否定“文革”,发扬党性,根除派性,才能同中央保持思想上政治上的高度一致,才能根本解决我区的“文革”遗留问题。同时他要反复教育党员、干部和群众,“文革”是在特定的历史条件下发生的,对于“文革”中犯错误的人,不管他们当时是在台上还是在台下,都要作历史的分析,处理这些遗留问题,要宜粗不宜细,宜宽不宜严,严格掌握政策界限,团结大多数。处理问题要实事求是,适可而止。
现在特别需要集中精力,一加速定案处理工作。对于明显的“三种人"和犯有杀人罪行的案件,要查清事实,抓紧处理。该清除出党的清除出党,该给处分的给予处分,该追究刑事责任的追究刑事责任。对于犯有错误(包括一般错误已列为审查对象)的人,已经向组织说清了问题,应该排除阻力,尽快解脱。这些工作力争在今年年底前基本搞完,以便团结同志,同心同德,开创新局面。对于事实尚未查明的案件,不要急于定案,可以放后一点处理。鉴于当前处遗工作量还很大,处遗力量不能削弱,特别是工作缓慢的单位,还得下决心组织力量,专人负责,认真抓好。
三、切实加强党的建设
按照党的十二届二中全会决定搞好广西的整党工作,是实现广西先翻身的根本保证。我们决心加强领导,边整边改,抓整党,促改革,促开放,促经济,促处遗,促三个根本好转,促各项工作发展。
通过整党,要大力增强党性,坚决克服派性。我们常委决心,不论是观察问题还是处理问题,都必须坚持党性原则,严禁以派划线,以人划线,严禁在党内拉私人关系,坚决为根绝派性作不懈的斗争。对于坚持派性屡教不改的党员,要给予严肃的处理,直至开除出党。要总结“文革"的教训,正确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大力开展谈心活动,消除隔阂,增强团结。
要坚决纠正不正之风,密切党同人民群众的联系。对党员以权谋私的不正之风,要从领导开始,带头检查纠正。目前区直机关干部多占住房问题,已基本作了清理,其他的不正之风,也要一件一件地认真处理。对于整党中发现的一些重大案件,包括官僚主义造成重大损失的事件,要组织力量,认真查处。
要切实改进领导作风和领导方法。常委在对照检查之后,准备针对整党中提出的问题,分工下去调查研究,拿出解决的办法来。今后我们决心议大事、抓重点,每年至少要有两个月的时间深入基层作调查。要进一步搞好党政分工,大力简政,加强法制,建立责任制,充分发挥各级职能部门的作用。防止和纠正越精简职能部门越多,工作越扯皮,以及职责不清,人浮于事的现象。要努力学习一些现代化的知识,掌握信息,学会按经济规律指导生产的本领,克服一般化、一刀切的领导方法。要坚持民主集中制,加强“一班人”的团结。领导成员之间要互相谅解,互相支持,同心协力地去干工作。
要严格党的纪律。这是统一思想、执行政策、开创新局面的保证。领导班子要敢于碰硬,对错误的观点要旗帜鲜明地进行批评教育,对违犯党纪、政纪的行为要严肃处理,坚决改变软弱涣散的状况,增强党的战斗力。
要按照干部四化的要求,进一步搞好领导班子的建设。对年龄偏大,文化偏低,缺少专业知识的问题,要继续认真解决。对于干部,要用人之长,避人之短。要大胆起用有缺点的能人。企业和基层单位,要尽量起用年青的能开创新局面的能人当领导。对已调整的领导班子,要支持鼓励他们勇于改革,敢于创新。出现某些问题,要着眼于教育,总结提高,多帮助,少指责。要坚决实行干部体制改革。要认真做好选拔、培养第三梯队的工作,并将他们放到适当的岗位上培养。一定要把好政治关,严禁“三种人”混入笫三梯队。在调整各级领导班子的同时,要注意妥善安排好老干部,使他们继续发挥作用。
在整党中,还要认真落实党的知识分子、民族、侨务、宗教以及对台胞台属、起义投诚人员等政策,加强全区各族人民之间、新老干部之间、本地干部和外来干部之间以及老干部之间的团结,把各方面的积极性调动起来,为广西先翻身服务。
区党委深信,只要全区党员,特别是各级党组织领导成员,按照中央关于整党决定的要求,学习解放军的整党经验,在整党过程中努力学习,虚心听取群众意见,认真整改,我们一定能够高标准严要求地完成光荣的整党任务。

    (此件原载区党委整党办公室《整党通报》32,一九八四年九月二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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