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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宁地区“文化大革命”大事记 (1966—1976) ( @/ S, k+ E( `
中共南宁地委整党办公室 (绝密) ( ^; B5 J% [. }, B3 Y
1987.05.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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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4 X- Y, k l+ U, Y# x3 v$ {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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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U! U6 \) W' X1 ?一 九六六年五月至一九七六年十月的“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在这 十年浩劫中,南宁地区是广西的重灾区。在以原南宁地区“文革”领导小组、军分区“抓促”指挥部、地区革委、地委主要领导许长庚、崔凤翥、董以法等人主持工 作期间,受林彪和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四人邦”反革命集团流毒的影响。在所谓“造反夺权”和开展所谓“群众专政”。贯彻“七•三”布告,“清理 阶级队伍”,追查“反共救国团”,清查“516反革命集团”,“深挖阶级敌人”,“批修批资总体战”,“斗、批、改”等一系列政治运动中推行了一条极 “左”的错误路线和做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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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六年十二月二日,地委召开地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地委书记甘怀勋在会上作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动员报告,从此,运动由原来学校和少数县先搞而转入全面进行。 ! i+ Q8 `1 S+ s3 p% y1 X) z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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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日,地办主任荣其光伙同地办的祁连恭、李政文、周诚、刘绍业等人一起策划、拼凑、捏造编写了一篇所谓打倒南宁地区“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甘怀勋(地委书记)“十二大罪状”的大字报,并以地办“毛泽东思想战斗队”的名义张贴,震动了整个地专机关。 6 \0 x4 X% q5 _$ P, Q,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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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九六六年十二月十一日,地委副书记孟庆彦主持召开没有地委书记甘怀勋参加的地委常委会议,研究打倒甘怀勋问题,会上作了“打倒地委书记甘怀勋”的决定。并 以地委名义给区党委写了关于“给予甘怀勋停职反省,并责令他向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彻底交待,发动广大干部对他进行彻底揭露,批判和斗争”的报告,参加会议 地委党委十一人除刘洪涛、李景两人外,其余的九人(孟庆彦、田春、石更、董以法、孙朝相、刘耀华、伏崇礼、傅一屏、武星)均签了名并联名写了一张所谓“要 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甘怀勋”的大字报,随即地专机关和地直单位的干部职工,相继贴出了“打倒甘怀勋”、“罢甘怀勋的官”的大字报,不少机关单位代表到地 委请愿,要求罢甘怀勋的官。十二月十三日,南宁地委书记甘怀勋被停职反省。十二月中旬,地办“毛泽东思想战斗队”又贴出所谓“打倒二号走资派”田春(地委 副书记)的“十大罪状”的大字报。一九六七年元月四日,董以法代表地委在地专机关干部大会上诬陷甘怀勋和田春“结成一个反革命联盟”。十七日,甘怀勋、田 春、刘洪涛、李景被诬为“甘田刘李反革命联盟”。同日,董以法签发“给予田春撤销一切职务”和“《关于给李景停职反省的意见报告》”的报告。 2 O- P* y' N2 e& H/ |2 N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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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九六七年元月二十五日和二十八日,原地委、专署的领导权被以施兆贵、蔡熙绪、钟运书为首的所谓“夺权行动委员会”篡夺。甘怀勋、田春、刘洪涛(地委常委、 专署副专员)、李景(地委常委、政法党组书记、检察长)等十三人被夺权。之后,地直机关单位和十四个县(市)和区、社、大队的领导权也相继被所谓“造反 派”篡夺,甚至有的生产队长的领导权也难于幸免,全地区的工作陷入瘫痪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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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5 u& Z! C; B# U, `( k" I' T一九六七年四月十九日,在 伍晋南(原区党委书记处书记)的声明发表以后,南宁地专机关和各县(市)的干部、职工、群众先后分裂为“支韦(联指)”和“支伍(四•二二)”两大派组 织。地区和军分区一些领导也随后分别介入两派群众组织,从而加深了两派之间的矛盾。以后,地专机关两派在参加广西的两大派的斗争发生了激烈的冲突。后来发 展到所谓“文攻武卫”流血事件。由于地区和各县(市)的党政领导权被夺,两派之间严重对立,无政府主义泛滥,到处出现乱抓、乱斗、乱杀的违法行为。尤其是 在一九六八年“七•三”布告后,乱抓、乱斗、乱杀到了顶点。地区革委成立前后,把甘(怀勋)田(春)刘(洪涛)李(景)以所谓“反革命联盟”的名义进行隔 离审查、进“专政班”、送“五•七”干校劳动改造等。全地区被揪斗七万八千六百九十六人(包括邕宁、武鸣两县)。其中:被杀害和迫害至死的达一万八千六百 四十二人,占当时地区总人口数的百分之零点四。宾阳县在一九六八年七月二十六日至八月六日的十一天里,被杀害三千六百八十一人。上林县三里区仅八月十六日 一天一案,就被打死一百六十七人。原崇左县委书记方之栋于一九六七年十月十一日被迫害致死。在“斗、批、改”阶段,全地区共被揪斗的各级党政干部、工交、 财贸、农业科技、文教、卫生等战线的专业人员以及工程技术人员一万零三百五十二人,占当时干部总数的百分之二十,其中:原地委、专署正副书记、正副专员十 人,被批斗六人,占百分之六十;处级干部五十一人,被批斗二十三人,占百分之四十六;县级干部八百六十七人,被批斗三百七十人,占百分之四十三。一九六九 年至一九七四年,专区革委大办“斗批改连”和“五•七”干校,大批干部被无辜下放到宾阳廖平“五•七”干校邕宁五塘“斗批改连”劳动改造和接受审查。甘怀 勋受折磨时间长达七年零十个月。他身体本来就患有肺气肿,因得不到治疗,加上长期受迫害,“解放”(即解除审查)出来不到半年就去世了,享年五十四岁。在 被批斗审查的干部中,被划为“敌我矛盾”的二千三百四十九人,其中:被定为“叛徒”一百一十二人;定为“历史反革命”九百七十四人;定为“现行反革命”七 百七十二人,在开展所谓“批修批资总体战”期间,全地区处理结案一万七千九百二十五人,其中:党员三千四百六十五人;国家干部七百四十九人。被定为“大案 要案”一千九百四十四人,其中:被判刑一百五十四人;开除党籍一百七十二人,开除公职八十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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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 V4 k h$ F! _3 b% h“文 革”十年动乱所造成的上述冤、假、错案。受株连的亲属数以万计,他们长期蒙受欺凌。在政治上不受信任;业务上不受欢迎;生活有困难得到照顾。尤其是子女在 招工、招干、参军、升学、就业都受到不同程度的歧视或排斥,身心受到极大的创伤。有的家庭妻离子散;有的含冤死去,家破人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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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 “文革”十年动乱期间,全地区的经济损失难以估量。“文革”初期,机关、厂矿、企事业、生产大队停工停产“闹革命”。随即进行所谓“造反夺权”,由于领导 权被夺,工作秩序、生产秩序、社会风气陷入一片混乱,到处发生武斗,人们无法安心生产。以后又违背客观规律,照搬大寨“模式”,不切合实际的搞所谓“大寨 县”,从上到下地发动“批修批资总体战”大砍所谓“资本主义”尾巴。结果浪费了大量的人力、财力、物力。严重地挫伤了广大的基层干部和群众的生产积极性, 致使人们的生活长期处于贫困之中。 : E) d$ M: a2 c0 o( t4 r
1 o% f# M, ^# e$ [# P' H5 O" x2 g一九七六年十月,党中央采取果断措施,一举粉碎王洪文、张春桥、江 青、姚文元“四人邦”妄图篡党夺权的罪恶阴谋。一九七八年十二月党中央召开了具有伟大历史意义的党的第十一届三中全会,进行拨乱反正,全面结束了我国的严 重内乱局面。一九八一年党的第十一届六中全会,一致通过了《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为彻底否定“文革”、开展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打下了 基础。但是,在广西由于受一条所谓“正确路线”的影响,“文革”中的“三种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被当作“有功之臣”而加以提拔重用,占据各级领导岗位 或要害部门。他们利用手中掌管的权力和地位极力阻挠全区的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一九八三年,党中央对广西区党委领导班子进行了调整,并相继批准了区 党委(1983)54、55号文件。地委认真贯彻党中央和区党委的指示,于一九八三年四月十九日,成立了南宁地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领导小组。组长:田 春(地委副书记)、副组长:郑永茂(地委常委、行署副专员)、贺毅(地委常委、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四月二十五日,增补张洋(地委常委、宣传部长)为副组 长。六月九日,又增补徐彭年(行署副专员)、黄文韶(地区纪委书记)为副组长。小组成员十六人,加强了对“处遗”工作的领导。领导小组办公室主任刘祖德 (领导小组成员、地委组织部副部长)等三人。办公室下设秘书、干部、信访、政法、机关等五个组,从地直机关中抽调了五十一名干部到办公室工作。与此同时, 各县(市)、地直各单位、各战线口也相应成立了“处遗”领导小组和办公室。地委派出了六十名干部到各县(市)指导帮助开展工作。在各级党委的领导下,依靠 广大的干部和群众,对在“文革”期间发生的案件,以“实事求是”的科学态度,认真负责地进行内查外调,然后定案处理。到一九八五年元月上旬止,全地区因 “文革”问题受审查三千八百二十九人,其中:停、免、撤、回避的五百四十二人,背靠背审查的三千二百八十七人,经过调查审理后,定为“三种人”八人;严重 违法乱纪六百四十八人;犯严重错误六百七十人;犯错误四百一十七人;犯一般错误一千二百六十人。在受处分的一千六百七十七人中,开除党籍、公职六百六十一 人;其他党政处分一千零一十六人;受处分已逮捕法办八十六人(党员七十三人)。同时,认真做好对受迫害干部和群众以及死者遗属的善后工作,在思想上彻底否 定“文革”;在经济上解决他们的实际困难。到一九八六年第一季度止,全地区开支“处遗”的各种经费(如丧葬费、抚恤费等)共七百六十九万三千四百四十四 元,其中一九八五年落实农村“三孤”(孤老、孤幼、孤残)定期补助一千五百四十七户,人口一千七百一十二人,经费一十九万七千四百二十一元。遗属安置共八 百一十二人。按区桂政发(1984)133号文件规定回收临时工、合同工工人一百一十六人。按区桂政发(1985)126号文件规定回收顶编小学教师七十 七人。此外,还抓紧复查平反在“文革”期间干部被审查的案件。据地委组织部干审科一九八三年一月二十五日统计:全地区在“文革”期间干部被立案审查共二千 四百一十五人,其中:定为敌我矛盾的二百一十五人;被双开除的二十六人;被开除党籍的六十一人;开除公职的一百五十二人;受其他处分的五百零一人,共九百 五十四人。经复查,除二百四十四人仍维持原处分(敌我矛盾三人,双开除四人,开除党籍十六人,开除公职二十一人,其他处分二百人)外,有二千一百七十一人 (其中原被错定为敌我矛盾二百一十二人,双开除二十二人,开除党籍四十五人,开除公职一百三十一人,其他处分三百零一人)的冤假错案得到平反纠正。全地区 的“处遗”工作于一九八五年初基本结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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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Z+ g9 _2 a) i; m一、五月十六日,中共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通过了毛泽东主义主持制定的中共中央通知(即《五•一六通知》),从六月一日起,人民日报发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等社论陆续把《五•一六通知》的内容向全国公布。 7 o* q4 A c" B" z3 [: Q/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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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 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三日,地委在南宁召开三级干部会议,传达中南局召开的地委书记会议关于开展群众性学习毛主席著作运动和开展“文化大革命”问题。参加会议 的有地委委员、“四清”工作团党委委员、县分团团长、面上县委书记、区委书记、地直机关及直属场站负责人等三百零六人。会上地委书记甘怀勋传达中共中南局 书记陶铸关于“学习毛主席著作是一场尖锐的阶级斗争,要用整风的办法进行学习和‘文化大革命’是最后消灭一切剥削阶级的革命,要在学习毛主席著作的基础上 进行。要放手发动群众,把这场革命进行到底”的错误指示。六月二日,甘怀勋作会议总结,错误强调“‘文化大革命’是一场尖锐的阶级斗争,是一场夺权的斗 争,必须把党、政、军里的资产阶级人物揪出来”。六月二十四日,地委印发了《会议纪要》。纪要提出:㈠全党全民动员起来,积极参加全国批判资产阶级“权 威”,声讨邓拓黑帮的斗争;㈡“四清”地区要把“文化大革命”作为“四清”(清政治、清经济、清组织、清思想)的一项重要内容;㈢加强对文化单位清理工 作;㈣面上(包括地、县文化战线组织机构)现在不搞“文化大革命”,主要学习毛主席的“老三篇”(愚公移山、纪念白求恩、为人民服务),改造世界观,积极 参加全国和自治区的批判声讨;㈤今年暑假集训中,小学教师;㈥地、县两级要成立“文化革命”领导小组,领导运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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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六月四日,中共南宁地委成立“文化革命”五人领导小组,由李景(地委常委、地区检察院检察长)、田干(军分区副政委)、曾小琳(地委委员、宣传部部长)、 张洋(地委委员、宣传部副部长)、蒋奎(地委委员、地委监委副书记)等组成。李景任组长,田干任副组长,张洋兼任办公室主任。在这前后,各县也先后成立了 县“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九月二日,地委决定充实加强“文化革命”领导小组,由董以法(地委副书记)、李景、曾小琳、陈鸿飞(地委组织部副部长)、张 洋、蒋奎、石克敏(公安处副处长)七人组成。董以法任组长,李景任副组长。李景、石克敏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十一月二十九日,地委又决定“文化革 命”领导小组成员在原来七人的基础上,增加容克(地委秘书长)、左振华(财贸政治部主任)、李振兴(工交政治部主任)三人。董以法任组长,李景、容克任副 主任,李景、石克敏分别兼任办公室正、副主任。 - e y* M* ~7 G
( V( ^" A. u) |/ `三、六月初,南宁地区“文化大革命”首先在武鸣、宁明、 龙州、凭祥县(市)结合“四清”运动进行。在这些地区、发动群众,打倒所谓“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面上不搞“四清”的十个县(邕宁、横县、宾 阳、马山、隆安、崇左、大新、天等、扶绥、上林)“文化大革命”先在中等以上学校进行,批判声讨所谓“三家村”(邓拓、吴晗、廖沫沙)、陆地和钟林的所谓 “反党反社会主义罪行”。有的学校初步揭露批判学校里的所谓“走资派”、“牛鬼蛇神”和贴出了“揭发”当地党委的大字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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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4 o# a Z: D. a, G2 r四、六月六日,地委在五塘实验区举办为期一个月的学习“毛著”的政治训练班,参加人数一千一百多人。十三日转入学习“老三篇”,声讨邓拓、陆地所谓“反党反社会主义”的罪行。训练班由地委副书记董以法和实验区工委书记陶希晋领导。 # y. g. c! P4 f5 J# o/ 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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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七月下旬,地、县开始集训中、小学教师,批判所谓“资产阶级学术权威”,揭发资产阶级代表人物。据宾阳、马山、横县、凭祥、天等、隆安、大新、崇左等县(市)的统计,共集训中、小学教师一万六千四百八十四人,被批判三千三百六十八人,约占集训教师人数的百分之二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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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k7 i0 e" e) D* e+ _9 _, N. _六、 八月一日,在毛泽东主席写信给清华大学附中“红卫兵”,向他们“表示热烈的支持”后,南宁地区(包括“四清”和面上各县)七十八间中学(包括十间耕读学 校)先后建立了一百五十八个“红卫兵”和其他“战斗队”组织,共有“红卫兵”一万多人。八月下旬,根据区党委召开地、市委书记会议的部署,为防止外地“红 卫兵”到机关来串连和“冲击”。地专机关和各县(市)机关以“保卫机关安全”等等,先后组织“赤卫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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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 八月九日开始,地、县(市)委组织干部职工和中、小学师生,收听电台广播关于中共中央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的《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即十六 条)。八月十五日,中共南宁地委给区党委写《决心书》,表示:“最坚决最热烈地拥护党的八届十一中全会公报”、“向区党委保证,在实际工作中坚决彻底执 行”。 " P; R! U$ E8 {: L% b. v5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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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八月下旬,各县中、小学生走上社会破“四旧”(即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对城乡 古老刻绘的花纹建筑物、文物、旧书、古董和香炉等进行捣毁,全专区至十一月底初步统计:烧毁所谓“黄色”书刊、“坏书”共一万多本;捣毁各种“封建迷信” 用品三十四万件;搜缴各种“反动”证件九千九百多件;改掉了许多带有所谓“资本主义”和“封建主义”色彩的地名、街名。搜出了一批所谓“剥削”财物的黄金 白银,扶绥县文化馆被“红卫兵”冲击。将库存的《辞海》、《西游记》、《水浒》、《三国演义》等古典文学及工具书一千多册列为“四旧”烧掉。扶绥中学大门 口的一对石狮被抛入河中。天等县把妇女留长辫子也列“四旧”之列,强行剪掉。县土产公司库存的鞭炮被强令拿出,断断续续地烧了几天几夜,损失上万元。该县 上映街土官时代遗留的两只石狮子,高两米,大一米五,咀含石球,球能滚动不掉出,雕刻巧妙,是件稀有的文物,也被毁于当时。许多文艺作品被禁阅、禁唱、禁 演。 5 m+ ?6 ?5 E2 Y2 [( j. f: v2 F0 `3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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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九月,在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组织外地师生来北京参观革命运动的通知》后,到十月份,南 宁地区中等以上学校有七千多名师生和“红卫兵”到北京、南宁市等地串连。十月下旬以后,地、县有关单位组织开展徒步“长征”活动,仅大新县,从六六年九月 至六七年三月中央下令停止串连时止,到北京串连的达二千六百多人,耗资十万多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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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 \5 u9 b9 ]5 q- o十、十二月二日,地委 召开地专机关干部职工大会,地委书记甘怀勋在会上作关于开展“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运动的动员报告,并代表在委在“文革”初期犯的路线错误作初次检查:㈠ 怕字当头,限制群众;㈡向学校派工作组;㈢翻印一些宣传资料,压“革命师生”的革命行动;㈣对“革命师生”大串连支持不够,并多方劝阻;㈤个别地方发生斗 学生,划学生为“右派”等。甘怀勋最后表示,欢迎“首先炮打地委司令部”,向地委所执行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开火”。地委副书记、地委“文化革命小组”组 长董以法接着在会上强调:“运动的重点是整在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他号召“开展大鸣、大放、大辨论”,“领导要引火烧身”。甘怀勋的《初步检 查》共铅印三千五百份,发给地专机关全体干部。十二月五日,地委又决定,印发《地委在“文革”中所犯的路线错误的补充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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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十二月五日,地委机关召开全体干部职工大会,批斗专署财办主任段书香的所谓“阶级异己分子”等问题。斗争时,地委书记甘怀勋、副书记田春被拉去陪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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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十二月六日,地委向各县(市)发出通知:欢迎各县(市)“炮打地委司令部”。并强调如有“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坚决把他们揪出来。斗垮、斗臭、斗倒”。 ! s- f. o) f/ P
& g- Y# r' g# ?' w+ U! V7 ~5 N十 三、十二月十日,由荣其光(地办主任)和祁连恭(地办副科长)两人商议后,伙同周诚(甘怀勋秘书)、邓绍业(田春秘书)、李政文(政研组长)、罗育廷(秘 书科长)、蒋志(地办科长)、关肇珠(地办机要员)等人一起策划、拼凑捏造编写并以地办“毛泽东思想战斗队”的名义贴同打倒所谓“南宁地区头号走资本主义 道路的当权派甘怀勋(地委书记)的十二大罪状”的大字报,这张大字报贴出后,震动了地专机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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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8 c9 n% I/ n8 m/ y十四、十 二月十三日,中共中南局通知:“同意将南宁地委书记甘怀勋停职反省。甘怀勋停职反省期间,南宁地委工作由副书记孟庆彦同志主持”。中共南宁地委接到通知 后,于十二月十五日转发各县(市)委。在这之前的十二月上旬,地委常委、组织部长武星和农办副主任王文科两人,联名写了一张所谓《两个地主仔害死一个雇 农》的大字报。诬陷甘怀勋、田春(地委副书记)逼死张荣久。煽动不明真相的群众对甘怀勋的愤恨。(张荣久之死,六六年十月四日,区党委已作出:“参加武鸣 县双桥“四清”运动时失足落水死亡”的结论)。十日晚,地委副书记孟庆彦、董以法两人去区党委向区党委秘书长刘毅生汇报甘怀勋问题,请刘转告韦国清书记。 十二月十一日,地委副书记孟庆彦主持召开没有地委书记甘怀勋参加的地委常委会议,研究要倒甘怀勋问题,会上作了“打倒地委书记甘怀勋”的决定。同时由地委 秘书长容克起草,武星签发给区党委关于“给予甘怀勋停职反省,并责令他向机关干部职工进行彻底交待,发动广大干部对他进行彻底揭露、批判和斗争”的报告。 会上,地委常委(孟庆彦、田春、石更、董以法、孙朝相、刘耀华、伏崇礼、傅一屏、武星)九人还联名写了一张所谓“打倒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甘怀勋”的大字报 (刘洪涛、李景两人被认为是甘怀勋的红人,预定要打倒,不给签名)。十二日,在地委常委联名贴出打倒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甘怀勋的大字报后,地专机关 和地宣单位的干部职工,相继贴出了“打倒甘怀勋”、“罢甘怀勋的官”的大字报,不少机关单位代表到地委请愿,要求罢甘怀勋的官。同一天,农政农办“险峰战 斗队”贴出《揭开甘怀勋面目》的大字报并印发一千份。当天晚上,专区政法战线召开批判政法党组书记李景大会,当批判到所谓“包庇甘怀勋逼死张荣久的罪行 时,会场便转到专署大楼前面,并发“海报”,通知全体干部参加。将甘怀勋及其爱人田克拉出来批斗,在批斗会上,王文科仍用他和武星联名写的那张大字报的内 容,继续错误地批判甘怀勋所谓“害死张荣久”问题,地委常委伏崇礼、董以法、孟庆彦、李景、傅一屏、孙朝相等也参加批斗大会,并先后作了错误的批判发言。 十二月十三日晨,地委副书记孟庆彦、董以法、石更以及在家的大多数常委和所谓“群众代表”钟运书、罗忠绍、曾小琳、颜娟、杜念森等率领地、专机关干部职工 数百人去区党委请愿。到区党委后,由孟庆颜、曾小琳、罗忠绍找区党委领导乔晓光、安平生,要求区党委立即表态“罢甘怀勋的官”。乔当即电话请示中南局。当 天下午约二时,由区党委候补书记霍泛出来代表区党委宣布:“经请示中南局韦国清同志,决定给甘怀勋停职反省”。被抄家,被赶出在住所,每天挂牌到大楼前面 扫地。十二月二十一日,地办“毛泽东思想战斗队”关肇珠、周诚、李民和地委组织部“革命洪流战斗队”卓永卫等四人组成联合“调查组”到平乐县搜查甘怀勋父 母甘又新、王进祥的家,分别对两位老人进行搜身和审讯,抄走甘又新的家谱、照片和人民币八百元,粮票二百九十斤,还搜了甘怀勋的弟弟甘怀震的办公室。十二 月三十日,由周诚执笔写了“关于前往平乐县搜查大坏蛋甘怀勋官僚地主父亲甘又新的一些情况”的大字报,把搜查得来的甘氏家谱和甘又新任伪军官骑马的照片复 制加按语公布于众。 z1 t7 ?, {, H9 q% @ s,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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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九六七年一月四日,地委副书记、“文革”领导小组组长董以法,在代表地委向地直机 关干部职工大会作《彻底清算甘怀勋的反革命罪行,彻底批判我们所犯的方向路线错误》的报告中,诬陷“甘怀勋亲自充当主帅,他们的一小撮结成了一个反革命联 盟”。从这以后,甘怀勋被诬陷为南宁地区的“头号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假党员”、“托派”,“甘、田(春)、刘(洪涛)、李(景)反革命联盟”的 “罪魁祸首”进行揭发批斗,从一九六六年十二月十日至—一九六七年三月二十三日,地办“毛泽东思想战斗队”、专办“红尖兵司令部”等组织,先后印发所谓甘 怀勋“罪行”材料十三件。共六万六千九百六十份。甘怀勋的秘书周诚。从六七年一月十九日至四月二十七日,先后十次到地委档案馆查阅并借走从一九六○年至一 九六五年度原属甘怀勋的工作报告、讲话、地委常委会议记录和日记等文书档案八十卷(本),借走时间长达二十八天。一九六七年一月九日,专署办公室“红尖兵 司令部”抄甘怀勋的家,把抄得的东西当作所谓“修货”展览。地委“文革小组”为此通知各县(市)“文革小组”负责人和地区所属单位的干部到南宁进行参观。 在南宁的区、市机关干部群众也纷纷前来参观。一九六七年三月间,地、专机关斗争所谓“反革命修正主义甘怀勋筹备小组”成立,后多次召开干部职工大会对甘怀 勋进行轮翻批斗。到一九七○年八月,甘怀勋被送到五塘“斗批改”连(专政班)审查批斗,前后达七年零十个月之久。甘怀勋身体弱,患肺气肿,因得不到应有的 治疗,加上长期受到迫害,“解放”(即解除审查)出来不到半年,于一九七三年十二月十一日含冤逝世,终年五十四岁。一九八○年一月十二日,甘怀勋的冤案才 得到平反。 6 q+ o5 K$ X* J. Y4 i% m% `
2 M+ D/ r" l! _' u) t0 ~: Q( D十五、十二月十四日,南宁地专机关“革命造反联络站”成立,各战线参加联络站的核心人员有:政法黄自来;工交梁超杰;群众陆世昌;财贸李秀来;文教钟运书;专办施泽龙;农业施兆贵、蒙精耀等。地专机关所谓“革命造反联络站”,实际是南宁地专机关“造反派”的联合领导机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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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r! C" C5 Q3 q/ C4 r: h十 六、十二月中旬,地办“毛泽东思想战斗队”在贴出打倒南宁地区“头号走资派甘怀勋的十二大罪状”的大字报之后,又策划打倒所谓“第二号走资派”田春。由田 春的秘书邓绍业拼凑编写所谓“第二号走资派田春的十大罪状”的大字报,并以地办“毛泽东思想战斗队”名义贴出。他们还把这张大字报铅印一万份散发各地。在 这之前的十二月十一日晚,田春参加地委副书记孟庆彦主持召开的地委常委会议,研究如何给区党委写所谓关于“给甘怀勋停职反省”的报告的联名写关于“打倒甘 怀勋”的大字报等问题。会议结束后田春回到家,即接到甘怀勋打来电话询问地委常委的会议情况,被董以法盯哨发现,在第二天(十二日)上午的地委常委会上, 田春就以所谓给甘“透露地委常委会议情况”而进行批判。田春个人使用的电话机也因此而被拆掉。十二日晚上,田春被“造反派”用广播“勒令”搬出原住的小楼 房,到一般干部宿舍去住。行署行政科副科长石玉也因帮田春搬家而被当作“帮走资派搬家”而受到批判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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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 九六七年一月十七日,由地委副书记,“文革”小组长董以法签发上报区党委的南地(1967)02号文:《关于给田春撤销一切职务的意见报告》。诬陷“田春 是一个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是混进党内的阶级异己分子”。《报告》还诬告田春“以攻资本主义堡垒为名,实行阶级报复”;“一贯与甘怀勋狼狈为奸, 互相包庇,尽做坏事”;“破坏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地主阶级本性未变,过着资产阶级生活”,等所谓罪名。田春为此遭受长期隔离审查、批斗、下放到“五 •七”干校进行劳动改造,身心被折磨和摧残。粉碎“四人帮”以后,进行拨乱反正,其冤案才得到平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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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所谓“甘田刘李反革命联盟”。 7 P0 ^1 c6 i$ l& P, V- ^
9 b% H( e" a* V3 u; b& c* c8 a# n一 月四日,地委副书记、“文革”领导小组组长董以法,代表地委在地直机关干部大会上作关于《彻底清算甘怀勋的反革命罪行,彻底批判我们所犯的方向路线错误》 的报告。董在“报告”中诬陷“地委已被甘怀勋为首一小撮混进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所把持”、“他们这一小撮人结成一个反革命联盟”、“甘怀勋亲自充当 主帅”、“甘(怀勋)、田(春)一唱一合、互相包庇”、“招降纳叛,结党营私,以推翻无产阶级专政,实行资本主义为自己的最终目的”等所谓反革命罪行。这 个所谓“检讨”,铅印成传单广为散发,为把甘、田打成“反革命联盟”以及后来扩大为“甘田刘李反革命联盟”定下了调子。一月十七日,董以法先后签发了所谓 地委给区党委《关于给田春撤销一切职务的意见报告》和《关于给李景停职反省的意见报告》,在报告中,诬陷“田春是一个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长期以 来,与南宁地区头号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甘怀勋互相勾结,狼狈为奸,尽做坏事”。诬陷“李景从一九六○年以来就参加以甘田为道的‘反革命联盟’,并说 这个联盟的总参谋就是李景”,元月下旬,由邓绍业、凌才伟、韦鸣学和黄理懋、谭志海等分别到邕宁县大塘公社和那楼公社进行调查所谓田春一九六○年搞“反瞒 产私分”和“攻资本主义堡垒”情况。回来后,由邓绍业、谭志海分头执笔,编写了一版标题为《邕宁惨案》的大字报。大字报把田春、张洋过去在邕宁搞“反瞒产 私分”、“攻资本主义堡垒”这些“左”的错误做法,夸大为“迫害贫下中农、迫害基层干部的罪魁祸首”。四月一日,在批斗甘怀勋的会上,地委常委、组织部长 武星“代表”伏崇礼和王文科作所谓揭发批判发言。诬陷甘怀勋“招降纳叛,结党营私,篡夺南宁地区党政财文大权”。“从区党委拉来老搭当田春,把李均暗中当 作第二把手加以重用”、“包庇大右派刘英、包庇刘洪涛、李景”、“包庇段书香”、“把钟建明拉进党内,从四川把赵洪韬和蒋奎拉来”、“将刘耀华、武星、齐 发祥、张克坚等原常委下放”、“甘说孟庆彦右倾保守,不可信任,伏崇礼工作不能干,得靠边站”等。一九六八年四月二十九日,在许长庚主持召开的地区革委常 委会议上,作出所谓开展“革命大批判和进行思想大发动”,狠批中国最大(刘少奇)和广西代理人贺、霍、傅,结合批判甘(怀勋)、田(春)、刘(洪涛)的决 定。五月五日日,以周德光,覃长城等人负责的专区政法战线“捍卫毛泽东思想《联合》战斗团”编写的所谓《关于李景三反材料初步整理》,诬蔑李景“参加甘、 田为首的反革命联盟,积极进行反党”,“甘、田、刘、李反革命联盟,狼狈为奸”。一九六八年三月下旬,地区革委成立后,被诬陷为参加所谓“甘田联盟”、 “甘田刘李反革命联盟”的同志,被隔离、关押、进“专政班”、“下放劳动改造”等,并在地专机关各种会议上,作为阶级斗争的“活靶”进行残酷的政治迫害, 使他们精神上和肉体上受到了极大的折磨和摧残。一九八三年在处理“文革”遗留工作期间,地委组织力量,对这一冤案进行调查,并于同年十二月十二日以南地发 (1983)125号文《关于为所谓“甘、田、刘、李反革命联盟”》,正确的作出了“是没有任何事实根据的,是根本不存在的,纯属诬蔑不实之词,是‘文化 大革命’中我地区的一大冤案”、“予以彻底平反”的结论。 ' {, w5 H1 ~- B. P9 i* ~) V' [7 w
% [- J8 e- ~+ n0 u- X3 A十八、一月初,受上海反革命“一月风暴”(夺 权)的影响,专区水电设计处章子渊和专区文工团梁国琨等人各率领本单位群众组织部分成员,到京学习所谓“造反夺权”经验。文工团“革命造反队”在京期间, 先后走访清华大学、北京电影学院、中宣部、文化部、政法学院等单位,并先后四次参加了所谓“全国文艺造反派”的“造反”讨论会。专区水电设计处章子渊、向 雷修等十六人参加了清华大学造反组织“井岗山兵团”驻中央水电总局联络站召开的十八个省(市)水电部三十多个组织、四十多人参加的所谓形势“座谈会”,并 参与成立“全国水电系统联络站”,章子渊被选为常委,分工负责办公室工作。一月十九日,专区水电设计处章子渊在北京收到本单位谢雄勋寄去关于地专机关群众 舆论要夺地区领导权的消息后,即召开在京串连的设计处全体队员(十六人)会议研究,决定由十一名队员先回南宁。章子渊一行于二十三日从北京回到南宁后,立 即找有关组织和“战斗队”负责人会议,向与会人员提出所谓地专机关“大多数党员是保皇派”,鼓吹“夺权应该由左派来夺”等论调,企图由他们“夺权”制造舆 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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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 g) D& U7 J9 W十九、一月二十三日,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出《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左派 群众的决定》后,南宁军分区及各县人武部、驻军等,陆续到地专机关、地直企事业单位及各县(市)、厂、站、场、校等实行“三支两军”(支左、支工、支农、 军管、军训)。以军分区副政委慕石起为领队的一批支左人员进驻地专机关实行支“左”。他们通过物色和选择,把地委监察组黎世林、公安处周德光、组织部黄汉 流等人当作所谓“左”派“骨干”加以依靠和利用。在军分区一些领导人的怂恿和支持下,这些“左”派骨干人物积极活动,使地专机关各单位的原“文革”组织和 各类“战斗队”,出现了裂痕,相互之间的矛盾日益加深,从“三支两军”介入地方“文革”,到“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以及地、县“革命委员会”、“党委 会”的成立,“三支两军”人员实际上掌握着地方的一切党政财文大权。一些支“左”人员以“左”的面目出现,实行支一派,压一派,搞乱批乱斗。宾阳、天等、 龙州、宁明等县的人武部和驻军的一些支左领导人,还在贯彻落实“七•三”布告中,直接参与和策划了当地的杀人事件,使不少干部职工群众无辜被害,造成了极 为严重的后果。根据上级党委的指示直至一九七三年五月中旬以后,他们分期分批撤离地方陆续返回部队。另一部份“三支两军”人员,则转业到原“支左”单位或 地方工作。 + F7 |6 i$ y: { t. O
9 O$ b _+ Z) D, Y( |二十、元月二十三日,以周德光、覃长诚等为首的政法战线“革命造反夺权行动委员会”发出所谓 《紧急通知》。声称“原南宁地专政法党组,完完全全被一小撮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当权派所把持,犯了滔天罪行”,要政法党组“从元月二十三日下午八时起,一 切权力交给革命造反派”,夺了地专政法党组的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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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一、元月二十五日,南宁地专领导被夺权。一月份以 来,南宁地专机关各单位的“文革”组织和“造反群众”,受上海反革命“一月风暴”的影响,也掀起了“夺权”浪潮。元月二十三日晚上,地办“毛泽东思想战斗 队”发出所谓“夺权紧急倡议书”,当即有农政、农办、组织部等八个单位的“文革”组织或单位“战斗队”,派代表前来响应和参与所谓“商讨”夺权会议。会 上,发起夺权单位的地办代表关肇珠首先就所谓“南宁地委被甘怀勋一小撮党内走资派所把持,使整个南宁地区的工作遭到严重损失。在“文化大革命”中,地委顽 固推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犯下滔天罪行”。并就即日起对地委进行全面夺权措施提出了意见。元月二十四日至二十五日下午,“地专机关革命造反联络站”蔡熙 绪、陆世昌、钟运书等人,先后在地专礼堂和地委楼下会议室等地,召开地专机关五十三个单位群众组织或“文革”代表参加的“夺权”筹备会议。会上,农办代 表、“文革”组长张焕继地办夺权“倡议”之后,又提出“立即夺权”的四条理由和意见。专区水电设计处“毛泽东思想战斗队”代表向雷修则以所谓“造反派”和 “保皇派”尚未分清、条件未成熟为理由,反对马上夺权。但其他单位的“文革”和“战斗队”代表,都同意和响应地办“毛泽东思想战斗队”的《紧急夺权倡议》 和农办“文革”代表张焕提出立即夺权的意见。在多数单位所谓意见一致的情况下,会上推选了以林哨等二十五人组成的夺权行动委员会(临时,委员名称详见注释 (1)),并决定当晚九时召开所谓“南宁地专机关无产阶级革命派夺权誓师大会”。因担心外单位“造反组织抢夺,地专“夺委”又采取了大会“夺权”前先搞 “小夺权”。由陆世昌(地办)、黄桂光(检察院)、张焕(农办)等人,将所谓夺权对象甘怀勋、田春、董以法、刘洪涛、李景等十一人集中到地委楼上会议室, 口头宣布逐个对他们进行“小夺权”。晚上九时,“夺权”誓师大会开始,参加大会的地专机关干部职工共一千多人。大会由“夺委”负责人施兆贵(水电局)主 持,夺委会负责人钟运书宣读夺权《通令》。南宁军分区派孙际汤(科长)参加夺权大会,并代表军分区缴收了甘怀勋兼任军分区第一政委时所穿着的军装,示意夺 了军权,大会上还宣读了地专“夺委”所谓《特急通令》(第一号),宣布从一九六七年元月二十五日晚上九时起,剥夺甘怀勋第十一名地委领导人的权。一月二十 八日,地专“夺委”又发出所谓《特急通令》(第二号),宣布夺曾小琳(地委委员、宣传部长)、陈鸿飞(地委委员、组织部副部长、监察组副组长)两人党内一 切职务。元月二十八日,地专“夺委”召开了第一次全体委员会议,南宁军分区副政委田干到会讲了话,对地专夺权行动表示支持。二月一日,地专“夺委”发表所 谓《告全区人民书》(草案)。号召全地区人民起来将所谓南宁地区的一小撮走资派斗倒、斗垮、斗臭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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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v# }! _# l: ~2 V: r5 q2 v南宁地专机关“一•二五”夺权誓师大会结束后的当天晚上,地直不少单位也相继对本单位的领导进行夺权。宾阳、马山、隆安等县(市)的党政领导权也在当天为“造反派”所夺。此后,整个地直机关及各县党政领导工作陷于瘫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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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 专机关“一•二五”夺权,一些自持是“左派”的“造反组织”被排除在“夺委会”外,极为不满。一月二十六日,专区水电设计处“毛泽东思想战斗队”、专区文 工团“革命造反队”、农机处“革命造反战斗队”等,分别贴出题为“一•二五”是地办一小撮人搞的“假夺权”、“评南宁地专机关夺权行动委员会”、“夺权丑 闻”等大字报,并提出要砸烂地专机关“一•二五”“夺委会”,为争相夺权制造舆论。此后,参与夺权的一些单位和群众组织,也指责“夺委”主要领导人蔡熙绪 “夺权”后仍经常去找原地委领导孟庆彦等请示工作,是“大权旁落”,并先后撤回了参加“夺委”的代表和工作人员。二月十四日,地专机关“夺委”负责人施兆 贵、钟运书等趋于广大机关干部职工议论的压力,被迫贴出“向群众检讨和退出地专夺权行动委员会的声明”。至此,“一•二五”夺委解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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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_- R2 y4 _( x二 十二、元月二十五日,地委代书记孟庆彦和组织部长武星两人就一九六六年八月底,南宁地委副书记田春、董以法和常委李景三人,授意隆安县委副书记杨易派人到 屏山公社,动员南宁专区水电局干部章子渊,将他转抄贴在那里的毛主席的第一张大字报收回烧毁问题,给中共中央、中央“文革”小组和陈伯达写报告,报告说这 种做法“是极其错误的,主要责任是田春和董以法两人,应给予严肃处理”等的错误报告。 * o& ^% z& c; A6 D$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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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三、二月二十 八日,所谓“南宁地专机关革命造反总部”宣告成立,“一•二五”夺委被砸烂后,专区水电设计处“毛泽东思想战斗队”、文工团、农机处“革命造反战斗队”、 电影分公司“红影兵”,以及专署办公室安玉峰为首的“战斗队”、专区印刷厂邓英龙为首的“战斗队”等群众组织,为企图搞新的“夺权”,以达到所谓“真正左 派”掌权的目的,经过黄思溟(农机处干部)、章子渊(水电设计处技术员)、黄学仁(文工团)等人的策划和所谓武汉“钢二司驻邕联络站”谢彪、潘建良等人的 活动和支持下,抛出了所谓“南宁地专机关革命造反总部”。总指挥:邓英龙(专区印刷厂工人)。组织:黄思溟(农机处干部)。宣传:谭志海(地委宣传部)、 黄学仁(专区文工团)。总务:罗国新、安玉峰。联络:章子渊。南宁军分区胡劲中(参谋)和另一名支左解放军参加了“总部”成立的会议,以表示支持。但“总 部”成立的“宣言”贴出后,遭到地专机关各个群众组织的强烈谴责。军分区副政委慕石起被迫找“总部”发起人和组织者做工作,表明军分区不支持“总部”成立 的态度。于是,“总部”于三月三日声明撤销。 # L4 B4 X6 R2 g: K4 c2 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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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四、二月二十一日,地办“革命造反战斗队”贴出所谓支持伏崇礼(副专员)、王文科(农办主任)“站出来闹革命”的大字报。 & a" A! D2 h/ l. j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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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五、三月三日,南宁地专机关召开“抓革命,促生产”誓师大会。南宁军分区司令员熊光武在会上传达周恩来总理二月十三日在北京召开各大军区领导、省军区领 导会议上《关于当前春耕生产,由各大军区、省军区负责领导》的指示精神,宣布组成“南宁地区临时生产委员会”。由南宁军分区司令员熊光武任主任,南宁军分 区副政委田干、参谋长王树兴任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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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十六、三月十三日,南宁军分区党委发了《关于成立抓革命促生产 指挥部的通知》,宣布南宁地区抓革命促生产指挥部成立。主任熊光武,副主任王树兴、卢辅明、孟庆彦、刘耀华、伏崇礼等人,委员有王文科等九人。指挥部办公 室主任王树兴,副主任孟庆彦等四人。办公室下设政工、秘书、生产、后勤、民兵等五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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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月间,宁明县宁明中学红卫兵大队部到南宁揪南宁专署专员孙朝相和区高级人民法院院长吴洪宁(原宁明“四清”工作团总团长)到宁明进行批斗,在召开万人批斗会上,批判孙朝相所谓派工作组镇压“文化大革命”和执行“修正主义路线”等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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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七、四月三十日,南宁地委副书记董以法、石更、专署副专员伏崇礼、刘耀华、傅一屏和一些部办领导王文科、武星、容克等联合发表所谓《我们坚决反对伍晋 南、贺希明、霍泛的“四•一九”声明》。五月上旬,南宁地委委员在副书记董以法家集会,讨论研究所谓反对伍晋南的“四•一九”声明的大字报。由容克、傅一 屏等人负责起草。在大字报上签名的有董以法、石更、伏崇礼、刘耀华、傅一屏、武星、荣其光等十三人。 ; }9 b! Q3 s3 P& [- P0 g. t
" ?0 r9 W+ J2 H: r) y二 十八、五月九日,区、市机关在南宁市朝阳广场集会声讨所谓“五•七”教育学院被“劫洗”事件。南宁地专机关黎世林、周德光、黄汉流、黄增尤、钟运书等率领 地直机关干部职工一千多人参加大会,这是“文化大革命”期间,地专机关群众组织第一次介入南宁市“文化大革命”派性活动。 5 P! R- g% H2 T) _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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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 十九、五月,南宁地专“革联”成立。主要负责人有关肇珠、蒋扬树、叶耀辉、黄思溟、黄深仁、黄洪光、章子渊、谢雄勋等。南宁地专“革联”是广西“四•二 二”行动指挥部所属六大总部之一(即“广西工总”、“广西农总”、“广西红卫兵总部”、“区直革联”、“市直革联”、“南宁地专革联”)。随着形势的发展 和变化,地专“革联”的领导曾先后作过多次调整和分工。九月二十日分工后的地专“革联”领导成员是关珠、蒋扬树、章子渊、谢雄勋、叶耀辉等五人;十月八日 分工后的“革联”总负责人是叶耀辉、蒋扬树、梁灼三人。这个时期的地专“革联”共设有核心、指挥、审干、揪“黑高参”、斗批、谈判、政宣、写作、生产等十 多个小组(各组负责人及成员详见注释(2));十二月二十五日分工后的地专“革联”负责人是叶耀辉、蒋扬树、章子渊、温凡生、刘敬东、李志群、关珠、“地 区工总”(二人)共九人。设有组织、宣传、生产、办公室四个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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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X+ Z; B3 ]( f六月初,“南宁地专机关革命组织联络 站”负责人黎世林,在原地委档案室(现地委组织部楼上会议室)召开各战斗队负责人会议,宣布“南宁地专机关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指挥部”(简称南宁地专“联 指”)成立。由黎世林任总指挥,周德光、黄增尤、钟运书任副总指挥,黄汉流为常驻广西“联指”指挥部代表。地专“联指”指挥部下设秘书、生产、宣传、材 料、专案、对外联络五个小组(各组负责人及成员详见注释(3))。“联指”办公室设在专署办公大楼四楼(专区革委会成立后迁至原地委党校,现为行署第二招 待所)。过后不久,由伏崇礼、王文科、石更、石克敏等组成地专“联指”核心领导小组,核心小组成立后,王文科任总指挥,黎世林、周德光、钟运书、石克敏任 副总指挥。地专“联指”成立后,刻有木质园形公章一枚,名曰:“广西无产阶级革命派南宁地专机关联合指挥部”。公章由一九六八年元月五日起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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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五月至八月间,两派发生武斗事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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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7 H8 ^, S3 q, f/ y$ R⑴五月二十五日至三十日,公安处莫鸿光根据“五•二五”指挥部(广西“联指”前身)提出的要求,以及地专“联络站”黎世林、周德光等人的安排,率领地专机关干部职工数百人参加所谓保卫和夺回军管《广西日报》出版权的“战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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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 W* b4 v7 j1 w f2 w在这期间,地专机关“革联”章子渊、谢雄勋和蒋扬树等人,也根据广西“四•二二”以黄达升为首的“火线指挥部”在展览馆召开策划夺权的会议部署,先后六次带队到《广西日报》社大门、后门、围墙等处参加防卫,并组织人员为冲击和进驻报社的本派人员送伙食和其他物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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⑵ 六月十日,发生“宾阳思陇截击”事件,六月九日晚,广西“联指”给地专“联指”打电话,说“桂林老多”把在《广西日报》社抢到的印刷物资,用汽车装载运往 桂林途经邕宾公路,要求地专“联指”设法截住。周德光接过电话后,随即向王文科汇报。经研究后,由周德光用电话布置宾阳在思陇一带拦住。十日,宾阳县“联 指”出动三百多人,集中在思陇回头水坝(水库名)附近待命。当梁宅翠、张振剑为首的“四•二二”南宁市航运“工总”百多人护送“桂林老多”乘坐和运载印刷 器材的七辆汽车,沿着邕宾公路向桂林方向开去时,于上午九时左右分别在邕宁县的九塘、宾阳的马岭、四陇等地段被当地“联指”拦截(有三辆在九塘先被拦截, 四辆行驶至思陇路段时,被宾阳“联指”拦阻),收缴了车上所带的货物。这次拦截,航运“工总”的黄明、蒙德兴、苏朝金、林炳杰、冯康、卢洪发、杜恒利等数 十人被抓,有几个人被打伤,事后,地专“联指”周德光也乘专车到思陇,当得知拦截任务已完成,被抓获人员已送往武鸣处理后,又转车到武鸣看了结果才回南 宁。 ; H2 E, D6 Z( o, t#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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⑶六月十六日,南宁市郊区“联指”组织一百多人攻打区文艺干校“四•二二”据点。砸烂了据点的高音 广播站,三名女广播员被抓,驻在该据点里的一名农学院学生被打死,一些人被打伤,南宁地专“联指”对这一所谓革命行动发表“坚决支持的声明”。郊区“联 指”攻打文艺干校前,曾派联络员与地专“联指”王文科等人联系,王同意他们的行动方案。攻打结束后,王文科等人派车将所谓缴获的物资运到专署大楼存放,还 督促食堂作饭菜招待参战人员,派专车将他们送回各自单位和农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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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T, x d0 Q. Q! _/ d1 J⑷同一天,地专“联指”以所谓六月十三 日至十六日,南宁市一中一千多名红卫兵被“四•二二”围攻,二百多名“红卫兵”和“革命群众”被打致伤事件,发表告《全国人民书》。把“一中事件”说成是 蓄谋已久的“反革命暴乱”的集中表现。尔后,地专“联指”由李甫乔带领一百多人,开赴一中参与“解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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⑸ 六月十七日晚,王文科以所谓插秧机厂“四•二二”负责人李柏亭“很坏”为由,动员组织地专“联指”群众二百五十多人,在周德光的率领下,分乘七辆汽车,突 袭南宁插秧机厂。这次袭击没有抓到李柏亭,只抓到该厂职工和当时到该厂搞试验的中央八机部的四名干部共二十多人。该厂职工黄林生、邓宝章、卢宝生、陈留 成、张伟等人被打伤。一台电话机被砸烂,一些门窗被打碎,厂武装部几支步枪被抢走。抓来的该厂职工黄林生、余斌、黄成康等人被关进南宁地区公安处看守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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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f" V* s9 @- y& p- O⑹六月二十六日,广西“联指”攻打区文化大院“四•二二”据点,被俘人员中有南宁地专“革联”的文工团、水电设计处和地区商业供销系统一些单位的群众组织成员三十多人,由周德光派武装人员前往押回。其中张军等五人被分别送进南宁地区公安处看守所单身牢房关押。 . S8 ~6 m" @- X/ v6 X2 i' A6 p
' X: `7 [2 J0 i' f' D# u3 E+ L⑺ 六月下旬,广西“联指”以所谓保护邕江大桥畅通为由,动员所属组织的武斗人员三、四百人攻打“四•二二”设在邕江桥头附近的有关据点。另外在张锦(副团 长)、雷元栋(营长)、董昶旭(连长)、李政放(排长)等人的率领下,参与攻打市邮电局、民族电影院、邕江桥头等处的“四•二二”据点。在上述武斗(石头 仗)中,地专“联指”武斗人员有五人,被石头打伤住院留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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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E0 `0 H- s6 q$ Q+ r* U⑻六、七月间,南宁两派武斗加剧。区筑路机 械厂“联指”主力已到市内一线参加武斗。地专“联指”以所谓保护该厂油库和机械设备、保护地专机关南区宿舍干部职工家属的安全,及警戒好衡阳路口防备“四 •二二”的突然袭击,根据区“联指”的意图和筑机厂“联指”的请求,派出大约五、六十人的队伍进驻筑机厂搞“联防”。 ' t: l0 M4 F$ u+ {4 I1 S1 t \5 W
- g+ N! f) J7 n& k2 T/ x" `$ w⑼ 七月十四、十五日,地专“联指”在周德光等人的率领下,抢了南宁军分区枪枝九百零六枝,各种子弹八十余万发。运回放在专署大楼三楼,由李民、唐忠贞两人负 责看管。后经地专“联指”同北郊“联指”联防指挥部研究,把抢来的这批枪弹发至地专“联指”各兵团和筑机厂、冶矿厂、民印厂、郊区“四•一九”总部等单位 的“联指”组织,装备了几个连的武斗队伍。这批枪弹于中央“九•五”命令下达后交回南宁军分区。这次抢枪事件前,先由黎世林召开各兵团负责人会议进行研究 和部署。王文科在会议上以所谓“军分区有暗示,军分区的枪地专‘联指’不去抢,外面的人可能要来抢”等言论,就这样,在王的授意下抢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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⑽ 八月二十日晚,“四•二二”南宁航运“工总”乘船到蒲庙抢夺邕宁县武装部枪枝弹药,邕宁县“联指”急电请示地专“联指”,经王文科、石克敏、周德光、黎世 林、钟运书等人研究后,指示邕宁县“联指”组织力量用机枪强行阻截或将其载运枪弹的船只打沉。邕宁县“联指”接到命令后,便组织狙击手在良庆一带的邕江河 面上进行截击,但阻击不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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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一、六月中旬,地专“联指”黎世林、钟运书、黄增尤、黄汉流、雷元 栋、张锦、曾志高、苏辉鹏等人到明园饭店参加由颜景堂、潘玉臣主持召开的区、地、市“联指”常委及各系统司令部、兵团负责人座谈会,研究如何“加强团结, 迎接区革委的诞生”问题。黎世林等人回来后,在地委党校召开各县“联指”负责人座谈会传达贯彻,强调要“继续团结战斗,把‘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 1 [5 [9 V1 s D& p6 L$ x7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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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二、六月底,地专“联指”在原南宁地委党校食堂召开有各县“联指”负责人(每县来二至三人)会议。参加会议的还有地专“联指”常委及各兵团负责人约四、五十六。会上由黎世林、周德光、钟运书分别就南宁和地专机关两派斗争的形势,加强团结,坚定支韦信念等问题讲了话。 + |# i4 K1 Z. r! `) W" l$ T$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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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十三、七月间,根据南宁市北郊片各“联指”组织的要求,成立了“广西联指南宁市北郊联防指挥部”。“联防指挥部”以南宁地区大院为中心,北郊片各单位派代 表参加组成。“指挥部”设在南宁市郊区党委大院内,但有时也在行署办公大楼四楼即地专“联指”指挥部开会碰头,“联防指挥部”主要领导人有郊区党委梁 ××,地专“联指”王文科、周德光,民印厂韦××,冶矿厂何××,南机中心修配厂马××,还有筑机厂、电线厂、摸具厂、教育学院等单位也派有代表参加。 “联防指挥部”定期每天集中一次研究和交换情报,然后由地专“联指”负责综合向广西“联指”汇报。上报下达,具体由周德光、黄汉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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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四、八月八日,温凡生、陈业建、李锦平、谭志海、阮临珍等人,在叶耀辉的主持下,于南宁市新华街地专“革联”驻地,成立“广西四•二二南宁地委八八战斗队”。九月十二日改为“南疆风暴野战军”。由温凡生和陈业建任负责人。 ' U9 ~. R$ `/ N7 I; K2 c
% `4 }/ N: @: H- m, W0 ~ h三 十五、八月三十日,广西“四•二二”南宁地专“革联”致南宁军分区广大指战员“公开信”。指责南宁军分区某些负责人秉承广西军区的意图,打着“支左”的旗 号,所谓推行一条“拿枪的刘邓路线”,扶持“保守”势力,瓦解“革命造反派”组织,借台韦国清之名干镇压“革命造反派”之事。 $ P' ^; W% Z! c2 y- t B*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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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 十六、九月二日南宁地区“政法兵团”负责人周德光、覃长诚、黄家益、黄桂光、黄灿南等,召开政法口各战斗队负责人会议,研究决定砸烂地区公检法。他们把地 区公安处、地区人民检察院、地区中级人民法院三家的牌子用刀劈烂,用火烧毁,宣布“砸烂”公检法。从这天起,原“政法兵团”改名为“6792”兵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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自 一月二十三日政法“文革”领导小组宣布夺了政法党政的领导权后,南宁军分区便派出以黄科精为首的八名支左人员,对地区公检法实行军管。各县武装部对各县公 检法的军管也在这期间先后进行,军管后的地县(市)公检法,形式上对外是执行各自的职能,但在“砸烂”公检法的压力下,作为国家公安、人民检察院、人民法 院三机关实际上已不存在。国家公安、法律监督、审判机关的职能由军管会执行。案件审批也由军分区党委负责。地区革委成立后,公检法的职能转由保卫组和军管 会取代执行。在“左”的路线指导下,公检法的原领导人被靠边站,政法三家干警六十九人全被审查。其中被诬为“假党员”、“地主孝子贤孙”、“土匪”而被斗 的三人。六八年二月以后被送往五塘“专政班”继续审查的一人。到“五•七”干校“劳动”的三十五人,留在机关监督劳动的二人。“靠边站”的四人。调出公检 法的十七人。所谓“造反有功”、“政治可靠”的只有十人。公安处长石维斌、检察院检察长李景等人被诬为“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走资派”而遭受长期批斗 审查和被监督劳动。一九七三年以后,虽然先后恢复和建立公安、法院、检察院的职能,但由于“左”的遗毒未肃清,加上法制不健全,办案统由各级党委审批,审 判和法律监督机关仍不能发挥作用。一九七八年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开始拨乱反正,逐步恢复公检法三家各自的职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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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七、十月十九日,发现崇左县委书记方之栋死在县委会议室后面的左江河边。在他死的前两天,即十月十六、十七日,崇左县召开全县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大会。在大会上,县“联指”曾多次组织批斗方之栋的所谓“假党员”问题,并强迫其承认和写出交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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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g: V0 C9 M三十八、十月份有一天,地专“革联”温凡生、章子渊把甘怀勋拉去广西大学,向他询问地专机关领导支持“联指”和所谓“托派”及“叛徒”集团等问题。事后,地专“革联”声称甘怀勋已供出所谓七十多个“托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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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十九、十一月初,地专机关“联指”代表黄增尤、钟运书,“四•二二”地专“革联”代表温凡生、蒋扬树,机关“革命领导”干部代表孟庆彦、董以法和南宁军分区三位领导赴京参加中央举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学习,于一九六八年一月二十六日结束回南宁,前后约三个月。 % _7 g* D! [! [ O$ t `; {6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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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十、十二月六日,南宁专员公署专员孙朝相“我的声明”发表。“声明”说:“回顾一年多来‘文化大革命’两条路线斗争的历史和亲自体会,深感到‘四•二二’ 造反派是紧跟毛主席、党中央的,斗争的大方向始终是正确的”,“衷心希望‘四•二二’和‘联指’……早日实现革命的大联合和革命的‘三结合’”,在一九六 六年十二月十二日晚批斗甘怀勋会上,孙朝相参加了批斗大会,并先后作了错误的批判发言。一九六八年七月九日,地专“专指”发出《坚决打倒假党员、大叛徒、 顽固不化的走资派、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国民党的残渣余孽孙朝相(专员)总攻击令》。提出目标正前方,打倒孙朝相,直捣甘(怀勋)家村,揪出黑后台等声 明。九月十日,孙朝相和甘怀勋、曾小琳三人被押送到横县,在地区革委在横县召开学习毛著和万人大会上连续两天进行挂牌批斗和罚跪,晚上被关进县公安局看守 所。十月八日至二十九日,董以法在地区革委举办的各级革委负责人学习班作讲话时,诬蔑“孙朝相是国民党员已定了的,是死不悔改走资派总后台”等。一九七一 年,孙朝相被定为所谓“五•一六”插手宁明问题而备受长期审查。下放到天等县的地区农机厂劳动。到一九XX年X月才得到平反纠正。 ! X1 S3 W9 |& W. i6 h 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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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 十一、十二月下旬,地专机关两派群众组织代表在军分区的主持下,座谈实现大联合和成立“大联筹”的问题。会谈中双方同意实现大联合及成立大联合筹备委员 会,双方各派七人参加,筹委主任由军分区派人担任。“大联筹”下设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领导小组、斗批改、宣传、执行“十条”、“抓促”、“勤务”六个小组, 双方各派工作人员十四名。十二月×日召开两派大联合大会。但两派对立情绪并未真正解决,至六八年四月间,两派斗争继续,而且愈演愈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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