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宝鸡地区“文革”纪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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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09-11-24 15:46:1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录自《宝鸡市志》附录,三秦出版社1998年12月版,第2405~2413页   
  从1966年开始的为时10年的“文化大革命”运动,使宝鸡地区遭受了一场大内乱、大灾难。为使人们汲取这次运动的沉痛教训,本志仅纪略其基本过程和主要情况,收于《附录》。& x- d, A) c! x" J* x3 g) y&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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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贯彻“五·一六”《通知》和“十六条” ; ~) f+ g8 w- H- z"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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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5月16日,中共中央发出通知,“文化大革命”全面开始。5月19日,中共宝鸡地委成立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接着各县(市)也相应成立“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和办公室。6月10日,地委发出《关于加强对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领导的通知》,决定撤销地委“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全区的“文化大革命”工作,由地委常委直接领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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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6日,宝鸡地委和市委决定向文化、教育界基层单位派驻“文化大革命”工作组后,全区抽调497名干部,分别进驻宝鸡人民剧团、宝鸡话剧院、宝鸡中学、武功中学、金台民办中学、虢镇中学、凤翔中学、岐山中学、扶风中学、武功县剧团、眉县中学、太白县卫生院、陇县中学、陇县剧团、麟游中学等16个文化教育单位,以进行“文化大革命”试点。随后,地、市、县又分别向55个单位(其中中等学校34个)派驻工作组,配合单位党组织进行调查摸底,掌握“文化大革命”积极分子,组织“左派”队伍,树立骨干力量;摸清全区文化展现和思想领域里阶级斗争状况,掌握重点单位、重点人、敌情动态和典型问题。使运动由一般表态性的批判进到对“反动论点”的逐个批判;由批判邓拓、吴晗进到揭发本地区、本单位的问题。宝鸡中学、长寿中学、宝鸡商业学校、凤县中学、麟游中学纷纷写大字报、批判文章、登台讲演、声讨、批判,揪出了一批“牛鬼蛇神”。宝鸡地委党校、地区物资局、农机公司、专署机关等单位揭发本单位“一小撮走资派”的问题。千阳县的“革命小将”和在该县参加社教的西北工业大学学生起来造县委、地委、省委和西北局“走资派”的反。宝鸡县虢镇中学、眉县中学等单位的“革命小将”也对本校“走资派”贴出第一批大字报。宝鸡中学贴出大字报3000多张,揭发个别语文教师的“资产阶级教学观点”;长寿中学集中火力批判“学者”、“权威”。长寿中学、宝鸡中学、金台民办中学出现了给教师戴高帽子,在教师床上、桌子上贴大字报的现象。宝鸡商业学校大字报开始上街。截(止)[至]7月5日,全区共贴出揭发各种问题的大字报552万多份,提出问题145377条,揪出所谓有严重问题的“黑帮”8人,其中中等学校校长6人。 % s! G; ~! u( L: P
欢迎访问三秦记 " q' ~2 E+ p: r& i0 O0 P6 B
7月23日,地委转发了[地委]宣传部《关于搞好完全中学文化大革命意见的报告》,指出完全中学是各县(市)“文化大革命”的重点部门之一,要求县委必须加强领导,把完全中学的“文化大革命”搞深搞透搞彻底。8月1日,地委在《专区党政群机关和文教单位开展文化大革命工作的安排意见》中指出,“文化大革命”主要解决敌我矛盾,斗争的锋芒应对准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资产阶级代表人物、反共反人民的资产阶级“权威”,特别是“整党内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   O" F+ l3 S/ G# ^' W6 s& m

! N$ c. U  Y# u0 h$ O% s/ u8月9日至11日,地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和西北局、省委会议精神,检查部署“文化大革命”工作,决定立即撤销派驻机关、学校的工作组。工作组撤销后,就地学习《十六条》,总结工作,听取群众意见。工作中有缺点错误,群众要求检查的,要公开向群众检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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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区各县(市)于7月下旬开始举办的中小学教职人员“文化大革命”集训会,原定50天左右,后延长至9月下旬结束。县(市)“文化大革命”办公室抽调干部进驻教师集训会,各校还选派了学生“积极分子”参加集训会,揭发教师中的问题。全区有974名教师在会上被批判斗争,占教师总数的9.6%。给戴上“反动学术权威”、“黑帮”、“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的“三反”分子帽子,不少教师被开除公职实行“专政”,7人被迫害致死。贯彻中央这两个文件,标志着全区“文化大革命”全面展开。 ( H5 d9 O6 ~; I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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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q7 ]" i% [# j# V4 h+ s* R二、“红卫兵”造反和“踢开党委闹革命” 4 {! Y) U1 b% ], N; ]! T: I*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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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6年8月10日,地委发出《关于认真学习执行中共中央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的通知》,提出“放手发动群众,充分运用大字报、大辩论的方式,大(呜)[鸣]大放,大揭露,大批判,迅速改变领导落后于群众和束缚群众手脚的错误(作)[做]法,使文化大革命沿着正确的道路顺利进行”。18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首次接见首都和来自全国各地百万群众和红卫兵。中央各新闻媒介公开发表了毛泽东的《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从此全区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和农村人民公社,纷纷成立红卫兵、赤卫队、红卫军组织,吸收出身好、社会背景好、历史清白的参加,成为“文化大革命”的骨干和主力军。这些人身着黄军装,臂带“红卫兵”、“赤卫队”的红袖章,腰束皮带,手持《毛主席语录》本,打着红卫兵旗帜,对他们认定的“封、资、修”和“牛鬼蛇神”猛烈开火。破除“四旧”(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树立“四新”(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截(止)[至]9月底,共查收封建迷信品397558件,旧书画859800册(张),枪(枝)[支]50(支)[枝],子弹8829发,大烟(鸦片)635斤,各种证件16169件,变天(帐)[账]1638本,白洋95598个,金条192个,元宝340个,银锞3016个。到9月26日,专区党政机关和7个直属文教卫生单位的红卫兵,揭发出有“严重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等问题的21人;金台区14个完全中学和3个中等技工学校,揪出有“严重问题”的教师35名,占教师总数的5.5%。全区11个县中有10个县的“红卫兵”开始围攻县委、县人委,向领导干部提出批评或质问;先后有15个公社领导被围斗。 " I0 z1 F; V8 {

) E, |: |  e4 D7 S( ~10月8日,地委发出《关于继续深入地学习和宣传“十六条”的通知》,要求“造成更大的声势,形成浓厚的气氛,达到家喻户晓,深入人心”。10月13日至14日,地委分别召开党委会和常委扩大会议,学习讨论中央10月5日指示和中央“两报一刊”(《人民日报》、《解放军报》、《红旗(杂志)》[杂志])社论,对照检查前一段“文化大革命”的进展和存在问题,特别是检查了派驻工作组“压制”群众的“错误”。提出继续解决好思想认识问题,要求领导继续到中等学校去做工作,派去学校的联络员要少而精,学生不欢迎的回来,有错误的应很快向学生检讨,该处理的很快处理。不久又成立“平反委员会”,为前段运动中被打成“反革命”、“反党分子”、“反动分子”的人进行平反。会后,在全区广泛开展了“批判资产阶级反革命路线”和“革命大串连”活动。红卫兵高举“造反有理”的大旗,开始冲击党、政、军机关,揪斗批判各级各部门领导。各地设立了红卫兵接待站,为串连的外地红卫兵免费提供食宿及“造反”的条件。首次来宝鸡串连的有北京大学、清华大学、中国人民大学、北京钢铁学院、北京邮电学院、北京经济学院、北京政法学院、北京师范大学、北京广播学院、北京林学院、西安交通大学、西北工业大学、西安军事电讯工程学院、西北大学、陕西师范大学、西安矿业学院、西安外语学院等省内外各校红卫兵。宝鸡地区各校也很快“停课闹革命”,红卫兵组织纷纷成立各种名目的战斗队、宣传队,离校到省内外进行“革命大串连”,“经风雨、见世面”,“煽革命之风,点革命之火”。地委还成立了“地区中等学校革命师生代表赴京参观领导小组”,使红卫兵免费进京,参观“文化大革命”,并多次在北京接受毛泽东的检阅。红卫兵串连由开始时的各类学校之间,不久便发展成为除军事机要部门以外的全国各地区各部门,起初还响应中央号召步行串连,很快又发展成为免费乘车串连。同时由学校红卫兵发展到机关、工厂、企事业单位的“造反派”也趁机外出串连。串连活动一直到1967上半年才陆续停止。在红卫兵的带动下,全区城乡广泛掀起“学语录、戴像章、建语录塔、大搞红海洋、唱语录歌、跳忠字舞”及“早请示、晚汇报”等神化毛泽东的活动。 4 h" a7 _  O% ]: F* M2 g! q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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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宝鸡中学300多名“红卫兵”抬着“造反有理”的巨幅标语牌,唱着革命造反歌来到宝鸡市委,贴出“锤黑帮、斩黑线”等标语。28日,宝鸡中学、斗鸡中学等校“红卫兵”排队在市委门前静坐示威。12月7日,宝鸡专区和市委机关造反派与毛泽东主义红卫兵总部在市体育场召开“向宝鸡地、市委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誓师大会”。从此,红卫兵组织和各个造反派组织把斗争的矛头直接指向各级党政机关及其主要领导人,打着“革命无罪、造反有理”的旗帜,“踢开党委闹革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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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造反派夺权和全面内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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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 y9 X7 ~% f: C( \8 D9 R1967年1月12日,所谓上海造反派夺权的“一月风暴”波及宝鸡,宝成仪表厂“文革临委会”率先夺了厂党、政、财、文大权。1月24日,宝鸡市毛泽东主义红卫兵总指挥部和宝鸡地区工矿企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造反总部等6个“革命造反派”组织,联合夺了宝鸡市委的权。在此后的几十天里,宝鸡全区出现了“夺权”高潮,从地、市到县、公社、大队的党政机关和企事业单位的党政财文权力,统统被造反派掌握,使全区陷于严重的无政府状态和全面内乱。公安司法机关瘫痪,正好为一小撮野心分子、冒险分子和破坏成性的社会渣滓提供了不受任何约束的活动条件,他们打着“革命”旗帜,抢劫档案材料。1月17日,地区邮电局档案资料被抢走;7月14日,宝鸡专署公安处档案被抢走;7月29日至8月9日,宝鸡市公安机关军管会,市公安局二科、经二路派出所、清姜路派出所档案材料,先后被抢走;许多县公安局、档案馆及部门企事业单位的档案材料也先后被抢走。这种犯罪行为引起群众普遍不满,红卫兵组织也因认识不同和其利益的矛盾,发生分化和改组,展开剧烈的派性斗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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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R6 ^; [2 F* L  y# e, X/ O9 L“大联合”和“三结合”掌权问题成为互相对立的两大派斗争的焦点。他们各自选择领导干部作为“三结合”的对象,力争由自己一派为核心实行“大联合”掌权。许多原来的领导干部被打倒后,不愿或不能站出来,有的刚被这一造反组织“结合”,立即又被另一派打倒。各派都从维护本派利益出发,坚持各自的观点,在全区竞相掀起揪斗“走资派”的浪潮,各级领导干部大都被加上“叛徒”、“特务”、“黑帮分子”、“反党分子”、“走资派”、“蜕化变质分子”等莫须有的罪名,被挂黑牌、戴高帽、涂黑脸、戴白袖章,进行游街,施以罚站、罚跪、“喷气式”、“车轮战”等方式轮番批判,并私设公堂,严刑拷打,进行(残)[惨]无人道的迫害和人身污辱,使许多干部被致病、致残,有的甚至被致死。 6 o4 @* M+ [* ^3 @

8 Y, R# f) K  A! S好多群众在运动初期被卷入造反,是出于对党和毛主席的信赖,他们并不赞成任意砸烂党政机关,不赞成残酷斗争、无情打击的行为,有的与造反组织貌合神离,有的逐步离开造反队伍,有的怀疑观望,甚至以种种形式抵制“文化大革命”,因而受到不同程度的打击迫害。这种所谓“联合夺权”,既脱离了党的组织,也脱离了广大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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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三支两军”和成立革命委员会 & x, z3 j" _4 u, g. |

! _& J% ~' R4 t% }+ q" D* q7 B" R1967年,在机关瘫痪和农村、工厂停工停产“闹革命”的混乱形势下,为贯彻中央关于“抓革命、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的方针,宝鸡军分区党委决定,由军分区两名领导负责,吸收原地委、专署等有关单位个别同志参加,于3月2日成立宝鸡军分区生产办公室,负责指挥全区的工农业生产。3月11日和3月21日,又相继成立了由军队、地方领导干部、群众组织代表组成的宝鸡军分区农业生产委员会和宝鸡市工业生产指挥部、文教卫生指挥部、农业生产办公室、3月初,中国人民解放军8145部队(21军63师)奉命进驻宝鸡,执行“三支两军”(支工、支农、支左,军管、军训)任务。到3月底,在驻军的帮助下,全区除凤县外,均建立了由军队和地方干部结合的生产领导班子;宝鸡市绝大多数工交财贸企业亦成立了生产领导班子。9月,宝鸡军分区农业生产委员会和宝鸡市工业生产指挥部、文教卫生指挥部和农业生产办公室撤销,分别成立了地、市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地市的日常工作及经济工作。12月4日,撤销地、市两个指挥部,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宝鸡支左委员会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负责全区的政治、经济工作,行使管理权。1968年2月15日,成立中国人民解放军宝鸡专区公检法军事管制委员会,对宝鸡专署公安处、宝鸡检察院、宝鸡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实行军事管制。宝鸡地区各县也成立了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和公检法军事管制小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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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12月,宝鸡支左委员会协调各“造反派”组织开展“革命大联合”,先后分别成立了宝鸡专区革命委员会和宝鸡市革命委员会筹备协商会,就革命委员会的人员组成、名额分配、结合对象等事项达成一致意见、经兰州军区党委批准,宝鸡专区革命委员会和宝鸡市革命委员会分别于1968年2月28日和3月26日成立。(止)[至]8月初,宝鸡地区11个县,相继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到8月底,全区203个公社、镇和各厂矿企事业单位、学校也都成立了革命委员会。全区社会动乱的局势相对趋于缓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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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D' B/ X7 ~! R1 B+ |5 z五、“斗、批、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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地、市革命委员会成立不久,反对“右倾翻案风”在全国掀起,相对缓和的全区局势再度紧张起来,造反派之间的派性斗争重新加剧,一度停止的武斗伴随“斗、批、改”而来。   E9 A' C, Z8 k3 |' m6 e$ _& k' _, X

' E% A( B, v6 V$ v1968年4月7日,专区革委会作出《紧跟毛主席的伟大战略部署,迅速掀起革命大批判的新高潮的安排》,全区批斗“走资派”的恶风又刮了起来。从4月7日起,地、市联合召开批斗陕西省党政领导李启明、赵守一大会;结合专案调查,和宝鸡专区党政领导张方海、李浩、惠居良、肖江洪开展“拼刺刀”大会。嗣后,在全区掀起批判领导干部的浪潮。3月24日,宝鸡市革命委员会副主任朱子彤被“造反派”殴打;5月7日,地委机关造反团以查找特务证件为由,将原宝鸡地委副书记薛志仁的坟墓挖开;8月2日,原永红机械厂工程师黄家肇被批斗含冤身亡;8月11日,上千名“革命小将”打着“揪军内一小撮”的旗号,冲进军分区,将杨建鼎政委拉到市区游行、殴打,数日后放回;8月13日,原宝鸡市委常委、副市长牛行光(女)在宝鸡烟厂工地管理劳动时被逼跳楼身亡;1969年1月6日,(将)原宝鸡专署副专员肖江洪被“依法拘留”关进监狱;1月8日,(将)原宝鸡地委书记张方海、专员李浩被“军管”投进宝鸡县监狱;3月24日,将原地委副书记惠居良关进千阳县监狱;1968年1月9日,原扶风县副县长王效景被“革命造反派”绑架殴打身亡。专区和市级部门、厂矿企业及各县社领导干部大都被批斗,关进“牛棚”,有的被投进监狱,遭受了巨大的精神和肉体折磨。 & e2 L" \2 E! X
欢迎访问三秦记
5 ?* `1 r( |3 ], ]9 ]两年前,还检讨向学校和某些部门派工作组是“压制群众”,1968年夏却说派“工宣队”、“军宣队”是“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的革命措施。8月,宝鸡地、市革命委员会分别作出决定,组建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工人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机关、学校、工厂、农村及各事业单位,举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领导上层建筑领域的“斗、批、改”。宝鸡市组织了6000多名工宣队员,进驻西北农学院、西安石油学院、凤翔师范等130多个单位。宝鸡专区组织了3000多人的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800多所小学。解放军驻宝各部队派出2400多名指战员,组成解放军毛泽东思想宣传队,进驻11个县的160个公社568个生产大队及部分机关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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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底,发表毛泽东主席“要斗私、批修”和“办学习班是个好办法,很多问题可以在学习班得到解决”的指示后,宝鸡地区立即掀起了大办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热潮,到1968年下半年,各级、各单位革命委员会均举办了为期近一年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开展“斗私批修”,巩固革命大联合和新生的红色证券——革命委员会。 9 ?5 H( R; R$ a' |& |$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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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10月9日,宝鸡地区贯彻执行毛泽东主席关于干部下放劳动和知识青年上山下乡的指示,到年底全区共有5569名干部被下放劳动,其中在生产队插队的1513人,在“五·七”干校劳动的2792人,去车间、基层、商店劳动锻炼的1264人。地、市共有58772名知识青年上山下乡、插队落户,接受贫下中农的再教育。 - _6 G0 G( B7 z! ]& g5 Z" f5 \8 v.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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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打、砸、抢”事件 - M8 M2 {( B# D( w- 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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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7年下半年,“革命造反派”因观点不同,分裂成互相对立的两大派组织,形成了“宝鸡地区工矿企业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造反总部”(简称“工矿总部”)和“宝鸡无产阶级革命派联合总司令部”(简称“联总司”)两大组织。他们都自称是“捍卫毛主席革命路线的造反派”,互相攻击对方是“保皇派”,为取得支左部队的承认,在大联合组织中争取主要地位,而发生互相辩论、攻击、谩骂甚至武斗,其范围涉及到机关、学校、工厂、街道、农村。“造反派”组织由初期用棍棒围斗,后来发展为自制武器,抢夺部队枪支、弹药,动用大炮、车辆,以“文攻武卫”的名义,进行大规模武斗,严重破坏了生产和工作,造成社会的混乱和不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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8月17日,宝鸡市两派组织在机砖厂发生武斗,双方约有4500人参加。他们调运汽车15辆,武斗人员头戴安全帽,手持铁棒、木棒等凶器,打伤40多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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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I* {& v: C. j* y- E* E/ C: m8月25日至28日,陇县发生持续三天的大型武斗。参加武斗的人数先后有15000多人,动用了棍棒、长矛、土枪、土炮和枪支及两部电台,出动汽车200多辆,武斗中死亡16人,数百人被打伤、打残,砸抢公私财物价值数万元,抢走了该县武装部的全部枪支。 5 L0 Z  l5 W  N* Q- _& T4 H9 U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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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21日,虢镇地区发生武斗,由晚上10时持续至次日早7时。参加武斗2000余人,出动汽车9辆,土坦克、摩托车各一辆,各种枪械173支,长矛220多把,其他器械130多件,当场打死7人,伤残220多人。 # n( t+ c' A7 [- F  i0 d1 x8 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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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5月21日,扶风县一派造反组织武装冲击并抢占了监狱,直到8月1日才退出。强占期间,他们穿戴解放军服装,站岗放哨,搜查县中队枪支弹药,随意提审殴打犯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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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6日,岐山县蔡家坡地区发生大规模武斗,涉及到岐山、扶风、眉县、陇县、凤翔、宝鸡等6县1市的30多个单位,参加武斗的有800多人,动用不同口径的土炮40门,各类枪支500余(支)[枝],手雷近千枚,及坦克等重型武器,当场打死20人,伤残32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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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y6 V) m7 k: [6 O* C" q6月12日,岐山地区一派造反组织,手持武器抢走县人民银行现金23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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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m# O4 K1 k7 f5 |9 p在这期间,其他一些县也发生了规模不同的武斗事件和冲击驻军、武装部、粮站、商店等事件,造成人身伤亡,国家财产受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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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8年7月28日晚,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发出的“关于制止陕西地区武斗事件的六条规定”(即“七·二四”布告)传达到宝鸡。专区革委会立即召开常委会,进行学习、讨论,并将“布告”传达到各县。29日,专区革委会抽调1300多人,组成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由革委会常委和委员带领,分赴各地宣传“布告”,要求各地采取有力措施,迅速制止日益扩大的武斗。8月10日,专区革委会作出八条规定,通告全区,要求立即停止武斗,无条件解散一切武斗专业队,在8月25日前必须主动上交一切武器弹药和其他武斗器械。到8月底,全区共收缴各种枪支7447(支)[枝],各种炮162门,子弹109432发;宝鸡市收缴枪5000多(支)[枝],轻重机枪234挺,各种炮89门,枪炮弹74331发,手榴弹3866枚。武斗始被制止,“打、砸、抢”行为有所收敛,混乱不堪的局面开始好转。 ) I6 |$ C( |  E( n- 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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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清理阶级队伍” - ]; K9 m( p( t6 l8 N# O' ?; ?

9 M6 b* M8 u% A5 y9 i! b% Y从1968年下半年起,地区革委会在开展“斗、批、改”中,决定在全区进行“清理阶(极)[级]队伍”。工宣队、军宣队进驻机关单位和公社、大队,发动群众揭发批斗“特务、叛徒、反革命分子”及有各种政治历史问题的人,补订地主、富农成份。到1969年上半年,“清理阶级队伍”基本结束,全区共清理出“阶级敌人”46724人,补订“漏划地主、富农”成份10048户。在清理“阶级队伍”中,造成大量冤假错案,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才得到纠正。 7 p! r$ Y- P: y8 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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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69年初,宝鸡专区革委会发出紧急通知,清查西府地下党(定名为“001专案”)。宝鸡支左委员会成立了“001”专案组,把麟游县作为重点,派去了200多人的工宣队。此案清查到1971年8月结束,历时近三年。全区共查出涉及此案的所谓“叛徒”、“特务”、“反革命”等地下工作人员696人,其中地下共产党员473人,非地下党员的武装游击人员223人。这批人员中,有“文革”前任省厅、局级以上职务的干部4人,县团级干部29人,乡镇级干部45人。因此案而致死的27人,伤残的1人,拘捕6人,开除党籍5人,开除公职18人,株连其家属的就更多。西府地下党被错定为“叛徒、特务、反革命集团”。 : V% }# |/ b* I6 h! B2 m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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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1月27日,中共宝鸡市委发出《关于对西府地下党错案平反决定》,宣布“001”号专案调查中所形成的材料一律无效,平反了这一重大冤假错案。 7 G( r' e1 Z3 L' d, E&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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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一打三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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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0年2月8日至9日,宝鸡地区革委会召开各县革委会主任、政法组、军管组、地区革委会各组及直属单位负责人参加的紧急会议,传达学习中共中央3号、5号、6号文件(即《关于打击反革命破坏活动的指示》、《关于反对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的指示》、《关于反对铺张浪费的通知》,简称“一打三反”)。会后,地、市和各县相继成立了贯彻3、5、6号文件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同时分别召开领导干部紧急会议,传达中央指示,安排部署“一打三反”工作。全区抽调736名干部,抓了33个点(1个县、6个公社、12个大队、14个企事业单位)。地、市和县都集中举办学习、宣传、贯彻3、5、6号文件学习班,广泛发动群众,进行大检举、大揭发、大批判、大清理,在此基础上由专案组内插外调,落实定案处理,1971年底“一打三反”基本结束。据当时资料记载,全区共揭发出有各种政治问题的13485人,定案处理的11836人,其中定为敌我矛盾的191人;落实有贪污盗窃、投机倒把问题金额在百元以上的12463人,定案处理10842人。全区共揭发重大案件554起,其中反革命集团案62起,现行反革命案391起,贪污盗窃、投机倒把案在千元以上的101起。已侦破落实反革命案92起,重点打击对象462人,退赔赃款209.4万元。全区拘捕1934人,判刑的1539人,处决101人,畏罪自杀8人,有13人潜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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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在落实政策中,对“一打三反”中的案件又进行了复查,对其中与原定事实不符或有出入的案件重新进行了处理、纠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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九、“批林批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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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1年10月15日,中共宝鸡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传达中央关于林彪反革命集团叛国事件的5个文件,之后陆续传达到全市基层党支部和群众,并在全市开展了批林整风,清查与林彪反革命集团阴谋活动有牵连的人和事。到1973年10月中旬,全区共揭发出有牵连的人和事43件,涉及23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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欢迎访问三秦记 3 p! d5 s. q; ^, f1 ^
1974年初,江青、王洪文等提出开展所谓“批林批孔”运动,把矛头指向周恩来总理。3月15至17日,市委召开县区委书记会议,传达上级关于开展“批林批孔”的文件,分析“批林批孔”的形势,纠正对“批林批孔”的畏难情绪和不正确认识。要求学好文件、提高认识、明确意义,联系实际开展大批判,主要批判林彪反革命集团炮制的《“571”工程纪要》和《克己复礼》等孔孟之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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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0日至23日,市委召开工交、财贸系统17个单位“批林批孔”座谈会,总结汇报运动进展情况,讨论了把运动引向深入的措施。 8 L' |0 u- ]- u2 U) Z1 r7 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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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月12日至15日,市委召开“批林批孔”经验交流会,印发了题为《放手发动群众,加强党的领导,把批林批孔运动不断引向深入》的讲话材料。5月23日,市委批转市贫协、市妇联关于农村“批林批孔”的经验,要求各级党组织要进一步加强领导,发动群众,充分发挥各级群众组织的作用,搞好农村的批林批孔。 3 ~8 H, o( G) R2 H% y+ n

( v9 ?; Z0 L/ }: C* s5月28日至6月7日,市委召开“批林批孔”干部会。全市13个县区、157个县团级机关、企事业单位都先后召开党委会、革委会扩大会议和“批林批孔”干部会议,分析形势,研究进一步把运动引向深入的问题。 " l5 o9 J  L# ?, C2 C  j6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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6月14日,市委成立“批林批孔”办公室。6月27日,市委召开“批林批孔”报告会,各县区负责同志、工矿企事业单位车间主任以上干部和市级机关全(休)[体]干部参加,市委领导作了题为《认真学习毛主席、党中央指示,贯彻好省、市会议精神,争取“批林批孔”运动的更大胜利》的讲话。 ( V4 R4 Y& N9 [8 h) A3 ]

- n/ l# e8 _9 ?7 e  h7月24日至30日,市委召开“批林批孔”汇报会,市委、市革委会常委、各县区委及市革委会各大组、办的负责人参加,市委书记在会上作了总结讲话。 - N5 Z/ `( c1 i; 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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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1日至11月5日,市委召开四届五次全委(扩大)会议,又一次讨论了全市的“批林批孔”运动,要求继续把运动普及、深入、持久地开展下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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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5年8月,江青、姚文元等歪曲毛泽东对古典小说《水浒》的一段评论,在报刊上掀起一场“评《水浒》运动”,影射攻击周恩来、邓小平等。9月4日,《人民日报》发表社论《开展对〈水浒〉的评论》,全市在“批林批孔”中又开展了对《水浒》的评论和所谓的“评法批儒”。组织群众学习《人民日报》社论和批判文章,召开各种形式的批判会,歌颂历史上的所谓法家人物和英雄人物,批判“投降主义”和“中国的大儒”。在批判中“联系实际,上挂下连”,进一步学习领会“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的理论”。同时在全市城乡普遍进行了“党的基本路线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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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W) U3 J& M2 Z+ ]+ T十、揭批“四人帮” 1 s" `! }. _# L& L(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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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6年4月上旬(清明节前后),驻市782厂、765厂、212厂等单位的职工在市区自发进行悼念周恩来的活动,上万名工人胸戴白花,抬着花圈举行悼念仪式。765厂工人贺志军、刘广祥发表演说,抨击江青、张春桥等篡党夺权的罪行,公开拥护邓小平。工人们的悼念活动,受到群众的拥护和支持。市委错误(的)[地]把工人悼念周恩来活动定为“严重政治事件”,派工作组进行追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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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17日,市委召开县团级以上党员领导干部会议,传达华国锋同志10月7日的讲话,正式宣布了中央关于对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实行隔离审查的决定。之后,市委和县区委将这一决定分级传达到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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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3 D. v% H$ `; P10月23日,市委召开宝鸡市军民热烈庆祝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主席、中央军委主席,热烈庆祝粉碎“四人帮”窜党夺权阴谋的胜利大会,全市各界10万人参加。会上,宣读了中央15号文件、16号文件,市委书记、市革委会主任刘邦显讲了话,工农兵代表发了言,大会给党中央发了致敬信,会后举行了声势浩大的游行。各县(区)、各单位也纷纷举行庆祝活动,全市参加游行的有100多万人。 7 `8 ?* N) g0 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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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30日,市委、市革委会召开宝鸡市军民声讨批判“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罪行大会。有3万多人参加,市委书记刘邦显在大会上作了动员讲话,会后全市迅速掀起揭批“四人帮”窜党夺权罪行的热潮。同时联系实际,批判资产阶级派性。 ! A$ _* K- o0 S% p* B1 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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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月4日,市委发出通知,要求各级深入学习中央文件,牢牢掌握斗争的大方向,把揭批“四人帮”的斗争引向深入,强调要加强党的一元化领导,克服派性,在揭批“四人帮”的斗争中不准串连,不准成立任何形式的战斗队。11月9日,市委召开市级各部门负责人会议,研究部署进一步把揭批“四人帮”反革命集团的斗争引向纵深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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从12月9日起,市委召开为时62天的常委扩大会议,市级各部门、部省市属企事业单位负责人682人参加,揭发批判了宝鸡市造反派头目单英杰、李维林等人追随“四人帮”建立帮派体系,阴谋窜党夺权的问题。1967年2月8日,中共陕西省委第一书记、省革委会主任李瑞山到会讲话,代表省委宣布停止单英杰、李维林、张忠印的市委常委职务,令其交待问题,接受群众揭发批判;还宣布张会奇一边工作,一边继续检查交待问题,接受群众的揭发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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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31日,市委要求在揭发批判“四人帮”的斗争中,联系实际,揭发批判市委少数几个人执行“四人帮”反革命路线,煽动层层揪“走资派”,大搞“突击入党”、“突击提干”,组建帮派,损害党的集中统一领导等严重错误,彻底清除“四人帮”的流毒和影响。 ; f  s0 k6 `; D5 R

$ a$ |- Z4 _/ S0 g+ F6 Y% f1977年4月16日至22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单英杰等人的问题进行批判,决定成立市委揭批“四人帮”办公室,负责全市的揭批、清查、落实等工作。5月14日至23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各县(区)委、市级各部门及部省市属企事业单位的负责人338人参加。会上,进一步揭发批判了单英杰等人从党的“十大”以来,特别是“批林批孔”运动以来,紧跟“四人帮”,搞资产阶级帮派体系、窜党夺权的阴谋活动,集中揭发批判了帮派体系的重要核心人物张会奇的严重错误。中共中央决定停止单英杰陕西省革委会副主任、中共宝鸡市委副书记、市革委会副主任、中共千阳县委书记等职务,进行审查。5月30日,市委在市体育场召开大会,对单英杰进行了批判。6月底,市委召开全市深入揭批“四人帮”罪行大会,联系实际,重点揭发批判了张会奇的问题。与此同时,全市开展了“大讲‘四人帮’横行时,党受其害、国受其害、厂受其害的深仇大恨;大讲同‘四人帮’斗争的经历;大讲同‘四人帮’斗争的经验”的活动,肃清流毒,医治“内伤”。   W& s9 ]# a9 T4 D1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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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78年10月20日至11月18日,市委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围绕“文化大革命”中宝鸡发生的重大事件和问题,揭摆了市委常委内部的问题和揭批“四人帮”深入不下去的问题。会议对原宝鸡地、市主要负责人和市委常委在“文革”中的错误进行了严肃的批评。10月23日,依法逮捕了“打、砸、抢”首恶分子单英杰、张会奇,撤销其党内外一切职务并开除党籍。11月30日,市委撤销或免去了12名突击入党、突击提干的委、局领导干部的党内外职务。12月15日,宝鸡市召开公捕大会,依法逮捕9名“打、砸、抢”首恶分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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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1979年5月底,全市揭批“四人帮”的工作基本结束。查清了同“四人帮”及其死党有牵连的人和事及139起“打、砸、抢”重大事件。清查出“打、砸、抢”骨干分子346名,对其中罪行严重、民愤极大的首恶分子绳之以法,粉碎了以单英杰为首的资产阶级帮派体系,摧毁了“四人帮”在宝鸡的反革命政治势力。全市开始全面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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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3-2-6 17:37:52 | 显示全部楼层
附:本县“文化大革命”纪略
6 C7 @; s8 X+ q    1963~1966年11月,本县由点到面的开展了社会主义教育运动(简称“社教”或“四清”运动)。社教后期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习称“文化大革命”,简称“文革”)交织在一起。所谓运动的重点均是“整党内那些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社教运动拉开了本县“文化大革命”的序幕。
# g) g, g1 L$ {6 j+ x4 E2 Z    1966年4月14日,中共中央批发《林彪同志委托江青同志召开的部队文艺工作座谈会纪要》后,县委依照《纪要》中提出必须“坚决进行一场文化战线上的社会主义大革命”的指示,于4月下旬,召开了文教卫生政治工作会议,贯彻《纪要》精神,对本县文化、教育、卫生战线“开展社会主义大革命,彻底搞掉反党反社会主义的文艺黑线”进行了统一动员。5月8日,高炬(江青主持的写作班子署名)《向反党反社会主义的黑线开火》文章在《解放军报》发表后,县委于11日向全县各级党组织发出《动员全县人民积极参加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的通知,要求各级党组织要把“文革”列入党的议事日程,把田间、车间、柜台、课堂当战场,把工具、笔杆当刀枪,人人挥戈上阵,口诛笔伐,向反党反社会主义文艺黑线开火。次日,在虢镇中学召开批判文艺黑线现场会议,又召集县级各系统政治处和文教单位党员领导参加,把文化教育界批判文艺黑线运动引深一步。13日,县委常委连续举行会议,讨论贯彻西北局《关于组织县团以上党委和文化机关党委认真讨论中央批发的<座谈纪要>》的通知,会议认为,批判反党反社会主义文艺黑线,是继“四清”运动又一次深刻的阶级斗争,是全党全民头等大事,必须在全县迅速掀起全民性声讨邓拓、吴晗、廖沫沙“反党反社会主义”高潮。14日,又召开县级部、局和公社党员领导、蹲点工作组长、跑面全体干部会议进行了动员。15日,在县剧院召开了有1500多名工农兵群众参加的声讨邓拓等“反党反社会主义分子”有线广播大会,约5万人收听了大会实况广播。接着,在全县城乡掀起了批判邓拓、吴晗、廖沫沙(别称“三家村”)的群众运动。各公社层层训练战斗员,组织群众,联系本单位所谓“资产阶级代表人物”,猛烈开火。从此,遍布全县各地的声讨会、批判会接连不断。+ C9 {+ X  _5 V7 f/ `* }
    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下达后,县委于6月1日成立了县“文革”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专门处理“文革”日常事务。各基层党组织也相应成立了“文革”领导机构,从此,一场灾难性的“文革”动乱在全县各条战线普遍发动起来。
/ {+ m. ^2 l1 R# ?5 b/ \4 Y6 C    大串连( m  O. h9 }  e& a$ ^" T: I' |
    1966年6月1日,《人民日报》发表《横扫一切牛鬼蛇神》社论,号召“做彻底的革命派,不当动摇派,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当晚8时,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又播放聂元梓《揭穿了一个大阴谋》的大字报全文。从次日起,以大字报为主要形式的内乱哄然而起,虢镇中学一部分学生首当其冲,五颜六色的大字报布满校园,搞乱了教学秩序,进而蔓延到县级党、政、群机关和企事业单位。
  u% l' x7 q: ?" I% f" j    6月12日,县委常委会决定,撤销“文革”领导小组,全县“文革”运动由县委常委会直接领导,由亢武耀(县委书记)、罗明友(县委副书记)主管,原“文革”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改设为中共宝鸡县委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办公室。19日,县委从县直属部门抽调81名干部,组成12个工作组,派驻虢镇中学、县医院、卫生院、文化馆、虢镇小学、县广播站等单位,用阶级分析和“两条路线斗争”的观点,在群众中开展“查上当,放包袱”活动,同时,劝阻群众“大字报不要上街,不要游行,不要搞大规模声讨会”,做到内外有别。7月13日,县委又抽调120余名县、社领导干部,分片举办了全县中、小学教师集训会,运用大鸣、大放、大字报、大辩论(简称“四大”)方式,名日“纯洁教师队伍”,其结果把一部分教师以“牛鬼蛇神”清除出教师队伍,送农村劳动,有的被诬为“反党分子”、“假左派,真右派”进行批斗。6 N8 n& u# q2 U, T) ^5 q( A5 Q! b
    7月下旬,西安交大“红卫兵”一行数人来虢镇中学串连,提出了“不要工作组,由革命师生自己闹革命”的号召。% G. ~. y2 k$ {9 p: n7 j
    8月5日,毛泽东写了《炮打司令部——我的一张大字报》,指出派工作组是站在反动的资产阶级立场上实行资产阶级专政,将无产阶级轰轰烈烈的文化大革命运动打下去。接着,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十六条》决定,要求各级党委“要‘敢’字当头”。14日,县委决定陆续撤回工作组。
$ z/ d$ }, B- L+ Y" Y    毛泽东发出“你们要关心国家大事,要把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进行到底”的号召后,虢镇中学学生仿照北京、西安等地大专院校的做法,酝酿成立“红卫兵”组织。“红卫兵”以“红五类”(贫下中农、工人阶级、党、团员)与“黑五类”(地、富、反、坏、右、走资派家庭出身)划线,把学生分成了两派。
' C4 f: l- b/ c    8月26日,红旗中学(即虢镇中学之一个派别,与工农中学两名并存,取代了虢镇中学)300余名学生,高喊“革命无罪,造反有理”口号,在县委门前“静坐”,提出“摧毁学校‘文革’会”等要求,拉开了全县“踢开党委闹革命”的序幕。
. i. u, r, ~' d    9月7日,本县第一个“红卫兵”组织在红旗中学成立。接着各中等学校“红卫兵”组织相继出现。机关团体、工厂和企事业单位也自发地组织起名目繁多的“战斗队”。23日,县委常委会议决定,成立宝鸡县中等学校革命师生代表赴京参观办公室,负责办理师生赴京参观事宜,并抽调专人在县党校(今文化局址)设立“红卫兵”接待站,县财政先后拨专款5000余元,解决师生大串连所需经费。10月初,大串连遍及城乡,“毛泽东思想宣传队”到处可见,进行“革命大串连”的学生接应不暇。11月中旬,红旗、工农中学两派“红卫兵”组织,各派代表20名,参加了26日毛泽东主席在天安门广场第八次接见全国师生和“红卫兵”大会。12月25日,陕西省委、省人委作出的《关于革命师生到工矿企业、农村进行革命串连的有关问题》的通知发出后,红卫兵乘车远途串连逐渐消失。
  y5 A$ u  A6 F( k5 Q    破“四旧”7 m- h$ |3 L& m6 t9 [# p$ ^3 r
    1966年8月12日,县委按照《十六条》规定,提出整顿文化队伍,清除坏书、坏戏、坏画、坏歌曲、坏唱片,开展革命的文化活动,用社会主义、共产主义新思想、新文化、新风俗、新习惯代替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人民日报》于23日发表了《工农兵要坚决支持革命学生》和《好得很!》两篇社论,并在头版刊登了《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浪潮席卷首都街道》的报道。本县教育界立即行动,师生们敲锣打鼓,高呼“要把旧世界砸个稀巴烂,立起一个红彤彤毛泽东思想的新世界”口号,走上大街小巷,宣传“破旧立新”。几天之内,县城的商店、服务业门市部的招牌,统统换成毛主席语录;橱窗内外普遍张贴出“破旧立新”之类的标语;在红旗中学的倡导下,将古地名改名为带有“时代色彩”的名称,如虢镇改为红旗镇。进而出现了毁古建,砸文物,翻箱倒柜查旧书、收旧画、衣物。素有“关中小碑林”之称的吴山古建和历代碑刻被砸毁一空。随之出现“忠”字化活动。机关、团体、学校、工厂、商店等公共场所和社员家庭,均挂上毛主席画像,张贴毛主席语录;社员家庭书有“五世其昌”、“耕读传家”、“吉星高照”、“和气致祥”、“瑞映终南”的匾额代之以“彻底革命”、“抓革命、促生产”、“革命到底”等新内容;门窗和衣柜上必须贴一个大“忠”字;不少机关、学校、商店的大门用红色油漆(或颜料)覆盖一新,日之“红彤彤的新世界”。有些人将名字改为“卫东”、“兴无”、“文革”,甚至给出生小孩起名也要带个“红”字或“军”字。12月31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制止大搞所谓“红海洋”的通知》后,方有收敛。- I. G% ^: H2 y. ^7 c. @) s
    揪斗“走资派”  `/ e% V7 M0 K0 v( ]
    1966年9月,“红卫兵”组织与各种名目的群众“造反派”组织开始围攻、揪斗党政领导干部。1 ]0 A, l- f9 C5 U! T8 y! T: O# g
    初期,以领导干部家庭出身复杂(即出身在资本家、地主、富农或反革命分子家庭),历史上犯过这样那样错误和所谓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镇压群众运动”等为由,进行大会小会围攻,动辄宣布停止工作,令其打扫卫生、担大粪、替他们贴大字报;有的虽未停其工作,但“促生产、促工作、促战备”之事,须按“造反派”旨意行事,稍不合意,即以破坏“抓革命,促生产”罪名,大会批判,小会斗争。使许多领导干部遭受精神、皮肉之苦。有挂牌、低头罚站、两臂伸直弯腰九十度的(俗称“喷气式”),有登高示众的,有被围攻唾骂、推搡、脚踢、拳击、打耳光、捆绑吊打的。到10月底,县级及部、局领导干部中有20多人被诬为“黑帮”、“反革命两面派”、“走资派”、“三反分子”(即反党、反社会主义、反毛泽东思想),遭受揪斗、吊打和游街示众。. N0 u. Y7 i3 I/ g/ U. S) M
    1967年1月1日,红旗中学红旗兵团、县剧团红色造反文工团、县委宣传部反到底战斗队、县医院临时革命委员会等“造反派”组织,联合成立宝鸡县红色造反总部(地址设红旗中学,下称“红总”)。13日,“红总”发起,在虢镇体育场召开“声讨刘、邓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大会”,将罗明友以“三反分子”的罪名,同县级部门领导干部数十人一起押进了会场,当作“活靶子”进行批斗。18日,“红总”牵头召开“抓革命,促生产誓师大会”,给县级和公社一大批领导干部扣上了破坏抓革命、促生产的罪名。部分被宣布“罢官”,有些还被以“叛徒”、“特务”、“阶级异己分子”、“走资派”给带上黑袖章,同“四类”分子一起白天扫院打扫卫生、掏匏欣投脑欤砩稀袄樟睢毙础凹觳榻淮辈牧希邮堋霸旆磁伞迸贰&#65533;3 F0 k! E/ o& W( U4 H: p+ ^
    2月12日,以部分机关干部和工人为主的宝鸡县无产阶级联合造反司令部(简称“联司”)成立;16日,虢镇地区一部分学生(不含“红总”派)成立了宝鸡县无产阶级造反司令部(简称“无司”);20日,以农民为主体的宝鸡县红色农民造反总司令部(简称“红农司”)在虢镇成立。所谓的上海“一月革命”后,全县性的全面“夺权”浪潮迅速兴起。“罢官”夺权布告、通告和揪斗“走资派”的勒令、海报遍布城乡,各级党政领导干部全部“靠边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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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967年1月23日,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小组《关于人民解放军坚决支持革命左派群众的决定》,县人民武装部成立农业生产办公室(后改名宝鸡县抓革命,促生产第一线指挥部),意在稳定全县工农业生产秩序。8 L; H5 x, S) j1 p# F
    2月下旬,全县两派群众组织“夺权”斗争激烈时,人民解放军二十一军8166部队、203分队先后奉命进驻本县,执行“三支两军”任务。6月17日,人民解放军驻宝鸡地区部队、宝鸡军分区联合发出“坚决地支持工矿总部无产阶级革命派”《通告》后,驻县8166部队、203分队和县人民武装部即公开表态,支持“红总”(与宝鸡地区工矿总部观点相同)。开动一切宣传机器,大造舆论,并敲锣打鼓,集会“庆祝”,上街游行,对“司派”施加压力。8月16、17日,驻县“支左”部队出动车辆、携带宣传工具,在“红总”队伍保护下,宣传“反对揪军内一小撮”游行时,被“司派”群众砸坏车辆。
+ b1 F: Y, y1 b) H    9月上旬,驻县“支左”部队和县人武部分别组织两派群众、“革命领导干部”、“造反派”头头举办“学习班”,促进两派实现大联合,酝酿成立宝鸡县“革命委员会”。因争席位,两派斗争激烈,支左部队起了协调作用。经过一番争议,按照支左部队的意图,由宝鸡县红色造反总部(即“红总”)具文上报中国人民解放军陕西省支左委员会批准,成立了领导干部、造反派和军代表“三结合”的宝鸡县革委会。原县委书记亢武耀任革委会主任。
9 \) p6 S/ e) `* Q5 B% A$ m! D+ c    打、砸、抢、抓、抄* ~' i# @& I; {; N3 ^) |: J  a
    在“文革”动乱期间,据不完全统计,全县有2675户干部家庭住宅和社员家庭被抄,所抄物品有黄金、白银、金银制品、书籍、衣物用品、珠宝玉翠、木器家具、现金(存款)和粮票等。0 v' j0 r6 J, M: G$ L
    1973年10月,县落实政策办公室对查抄财物进行了清查处理,共查抄黄金34965.8克,折合人民币1403811元,其中:上缴县财政8508.97元,发还本人1611.98元,暂存712.31元,共查抄金银制品(首饰、耳环、戒指等)36555件,发还本人8038件,其余均下落不明。
: k  O1 E# |  v$ |    1967年8月始,本县以“红总”为核心,有组织、有领导的发动红旗中学、县剧团、县农机公司和驻县六一五厂、陕西机床厂等12个单位“造反派”组织,先后出动1170多人(次),分9次抢劫县人民武装部、陕西机床厂人民武装部、千阳县人民武装部等单位的步枪2500余支,半自动步枪8支,汤姆冲锋枪10支,手枪25支,轻机枪9挺,重机枪4挺,八二迫击炮2门,手榴弹23枚,各种子弹10900余发。/ H$ a! T! \- [" z* ]. m, s
    1967年7月江青提出“文攻武卫”之后,本县较大武斗有3起。
; H  Y+ I. m1 r  V/ \, o8 O/ Z    “11·21”事件:1967年11月21日晚11时至次日上午10时许,以“红总”为核心,陕机、六一五厂、七九二厂等“造反派”2000余人,出动汽车9辆、摩托车1辆、自制坦克1辆,携带各种枪支137支、长矛225把、匕首、棍棒等130余件。
; C5 @  O% A0 H* z- w    以吹冲锋号为进攻时间,分四路进攻城关公社北堡大队。忙乱中因枪走火,索金荣(陕机工人)当场毙命。至次日上午10时许,当场19人中弹,7人死亡;因遭受毒打致死者3人;伤残者220余人。有260多户(次)社员家庭遭到非法搜查,被抢去人民币305元、衣物57件、自行车3辆、手表1只、皮大衣1件。" t0 L# n! b7 Q. s/ e/ J% s
    “5·10”事件:1968年5月10日,驻虢镇火车站地区西安铁路局线桥大修队,经上级组织批准成立革委会,在上街游行时,发现张贴的大幅标语被他人覆盖,当即与县农机公司“造反派”语言相争。下午4时左右,在县革委会一名副主任、党核心小组成员和一名革委会常委、两名革委会委员的精心策划下,县农机公司、县剧团、厂区商店、红旗中学、六一五厂、七九二厂、陕机等单位“造反派”,于当夜出动约千余人,闯进线桥大修队,致伤30余名无辜者;50多名职工残遭毒打;砸坏机器设备、车辆和办公用具价值约5万余元;抢走了印章及文书档案和职工粮票5800余斤。致使该队停止生产达三月之久。" W& M3 X' B3 x& u9 }$ W0 `
    “6·5”马营事件:1968年6月5日,支帮劳(县“革委会”委员)、赫宏权(县群众专政指挥部副指挥),带领红旗中学、县剧团、县农机公司“造反派”40余人,携带枪支、手榴弹,乘坐汽车一辆,前往马营公社曙光大队抓人,与农民发生冲突,当场开枪射击,并掷手榴弹两枚,炸死农民1人、炸伤8人,有2人残遭毒打,2人遭到捆绑。' c$ m% U, L: L' n
    清理阶级队伍
# o" ~1 V! B( Q    县革命委员会成立以后,借“清理阶级队伍”,提出“要把那些隐藏得深、伪装得巧妙、躲在阴暗角落煽阴风、点鬼火的一小撮顽固不化的地、富、反、坏、右分子,一个一个揪出来示众,把他们批倒、批臭、批深、批透”;把斗争矛头又一次指向了持不同观点的人。  a# R$ U7 h* z
    1968年春,县革命委员会为了适应清队工作需要,成立了宝鸡县群众专政指挥部(下称“群专”),下设办公室,管理“清理阶级队伍”中清出的“专政”对象。公社和驻县工厂也相应成立了“群专”机构。0 W/ `- M# W9 t% V
    5月14日,县革委会授意“红总”部,在体育场召开了万人批斗大会,批判所谓“罗明友右倾翻案”。有线广播转播了大会实况。当场宣布了一批专政对象的名单,交由“群专”指挥部“专政”。群专指挥部搞逼、供、讯,拘禁、捆绑、吊、打无不动用,残酷森严得惊人。是年5月,甘峪公社李家堎大队第三生产队先后两次发现所谓反标,县公检法军管组即派人侦破。因“反标”出现在刘江家门前路边,便怀疑是刘英、刘江家小学生所为。6月22日,甘峪公社按照县军管组通知,在李家堎大队召开公捕大会,刘英被捆绑押上刑车,行至宝鸡市一康医院附近,遏气含冤而死。) Y+ H4 c  S/ d2 _" F& v/ z3 r3 Y
    7月26日,《人民日报》发表《工人阶级必须领导一切》的文章,县革委会即抽调7521人,组成567个贫下中农毛泽东思想宣传队(简称“贫宣队”),进驻所谓阶级斗争的盖子还未揭开的县级单位和社、队,大造革命声势,大挖阶级“敌人”,以纯洁阶级队伍,又制造了大量冤、假、错案。按当时县革委会统计,全县共清出“叛徒”、“特务”、“死不改悔走资派”和各种反革命分子10169人,坚持反动立场、表现不规的地、富、反、坏、右分子4329人。其中“文革”中揪斗5840人。1969年4月以后,按照毛泽东关于“清理阶级队伍,一要抓紧,二要注意政策”的指示,以北京“六厂二校”为样板,县、区、社抽调千余人,组成50多个落实政策小组,对“文革”中揪斗的3777人以人民内部矛盾定性,宣布“解放”,但仍有1563人被定为敌我矛盾,其中从宽处理1491名,戴上各种帽子的72名。, y* j' g8 D% [2 M0 _
    1970年春,中共中央(1970)3、5、6号文件下发后,在全县开展打击现行反革命,反贪污、反投机倒把、反铺张浪费(简称“一打三反”运动)。与“三批一清”(即批判资产阶级派性,批判极“左”思潮,批判无政府主义,清查“五一六”分子①交织在一起。地主家庭出身的青年宋斌、宋昌,因家庭出身(父亲是地主、反革命分子)感到痛苦,宋斌曾说过落后话,宋昌在日记中所写文章、诗词19篇,流露过苦恼,“一打三反”运动中,均以“现行反革命”逮捕,判处宋斌有期徒刑20年、宋昌管制3年;农村青年郭少栋,幼年丧父,少年母另嫁,上小学时因写对“大跃进”有不同看法的文章,被开除学籍,交生产队监督劳动。1960年因生活困难,村干部又抄走了其家仅有的几十斤粮食,曾写日记、诗词抒发悲伤忧虑之情。“一打三反”运动开始,以恶毒攻击社会主义制度和“无产阶级司令部”逮捕入狱,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后,县人民法院对“文革”动乱中所判的案件进行了复查,全县共判处政治案件184起,涉及273人,其中79.9%属错、假案。: A1 R: d" }" {# Q9 X, Q
    “批林批孔”% T: k+ p! L2 |$ R$ x
    1971年9月13日,林彪叛逃事件发生后,县委按照中央文件规定范围,分级分批进行了传达。10月16~19日,县委召开1609人参加的县委扩大会议,学习了中共中央(1971) 57、61、62、64、65号文件;11月20~25日,又召开了县委工作会议,传达了《陕西省委汇报会传达提纲》和地委常委扩大会议精神,安排部署了批林整风,全县形势日趋稳定。2 w9 [& a  B: ?7 D# h' Y3 c
    1972年初,结合批林整风运动,联系本县实际,把批判资产阶级派性、极“左”思潮、无政府主义(简称批“三害”)作为重点,县委于4月24日,召开了批林整风动员大会,号召“全党动手,全民动员,打一场侦破‘11·21'等重大凶杀案件的人民战争”,并依法拘留了刘长生等制造武斗事件的操纵者、指挥者和杀人凶手,民心大振。但是,在县革委会掌握了部分权力的“造反派”头头和少数派性严重的人则认为县委主要领导(指县委书记、老干部冯俊华)搞“右倾回潮”,是“复辟”,是“给新生的红色政权(县革委会)抹黑”等等。他们借县委10月20日至23日召开的三级干部会议,搞会内外结合,提出了所谓当前的斗争大方向必须是“反复辟、反回潮”,“保卫新生的红色政权”。把县委主要领导和各级坚持开展批林整风、清查武斗事件的领导干部诬为“复辟狂”、“回潮派”。这样的斗争在本县反反复复,此起彼伏,持续了很长时间。
) v: f6 x0 @& q3 \    1974年5月7~21日,县委召开了县级机关各部门负责干部会议,传达贯彻市委在扶风县召开的县、区委书记会议精神,提出要联系所谓两个阶级、两条路线斗争的大是大非问题,揭发和解决县委“正确对待”“文化大革命”的问题;把群众要求清查“11·21”等武斗案件说成是县委主要领导资产阶级世界观的大暴露,是右倾复辟思潮的大表演。清查“11·21”等案件中止。会议期间,迫使县委书记冯俊华代表县委作发言,检查批林批孔以来所谓的错误。还要求每一个共产党员像李庆霖、杨荣国、张铁生、黄帅一样,发扬“反潮流”精神,彻底批判“中庸之道”。会后,于8月1日,培训以工人、贫下中农为主体的“批林批孔”骨干728人,作为理论辅导员赴各地讲演,开办儒法斗争史学习班,并联系实际,对《女儿经》、《增广贤文》、《三字经》等开展了批判。磻溪二中一学生在课堂顶撞老师,变成“反潮流小将”,名扬全县;天王七年制学校7名“红小兵”反对闭卷考试制度,被树为“反潮流”先进集体。是年起,考试制度废弃,升学由贫下中农推荐。0 N, c% E1 M- Y. T% j. T
    1975年初,全县开展“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学习,联系所谓“小生产者产生的资本主义倾向”,“割资本主义尾巴”,没收社员自留地、自留树、自留山,限制社员搞家庭副业,没收社员拿到集市上出售的农副产品。并抽调500多名干部,组成宣传队,深入农村,开展以批判“物质刺激”、“工分挂帅”、“自由市场”、“重副轻农”、“副业单干”等为主要内容的“基本路线教育”。
; {5 e+ q7 Q3 ~' E' [/ A% X0 m    1976年3月10日,《人民日报》发表《翻案不得人心》的社论,刊载了毛泽东主席“什么‘三项指示为纲’,安定团结不是不要阶级斗争,阶级斗争是纲,其余都是目”的指示。4月7日,中共中央又作出了《关于华国锋同志任中共中央第一副主席、国务院总理》和《关于撤销邓小平党内外一切职务》的决议。此间,县革命委员会接连召开上万人参加的“宝鸡县工农兵群众坚决拥护中央两个决议”、愤怒声讨邓小平复辟资本主义罪行大会,批判在邓小平指导下形成的《论全党全国各项工作的总纲》等三个中央文件。
- f! x0 f% @) y    盛夏,市委在凤翔县召开县级领导“转弯子”会议后,强志敏等人贴出了《冯俊华是修正主义路线的忠实执行者,是我县右倾翻案风的总根子》、《从宝鸡县几位要人的讲话,看右倾翻案风的表现》、《从组织路线看宝鸡县的走资派怎样走》的大字报,利用职权到各单位搞突击入党,突击提干,培植势力,并议定出一个新的、有107人的“组阁”名单,包括县级部门、公社等47个单位的领导配备、县委常委班子具体人选。; Y0 K9 h- }1 [- p: ^. }# @% ?
    拨乱反正
5 Q* w, d" _. A, p    1976年10月6日,中共中央粉碎了王洪文、张春桥、江青、姚文元反革命集团,全县人民一片欢腾,纷纷上街游行,欢庆胜利。
, q: v" i9 P& G4 C$ a. h    1976年12月,中央向全党全国批发《王、张、江、姚反党集团罪证材料之一》后,县委即成立了揭批“四人帮”清查组,联系“四人帮”篡党夺权的阴谋活动、罪恶历史和反革命谬论,对本县强志敏等人结帮组派,翻阅公布两年零四个月县委常委会议记录,在县委常委中划分“工业党”、“农业党”,在干部中划分“法家”、“儒家”,在党政机关分“造反派”、“保守派”,层层揪“走资派”、“复辟派”、“还乡团”、“翻案派”,背着县委开黑会及秘谋烧毁“11·21”等武斗案件材料等,一一进行了清查和批判。
5 y. L" x. [% o    1977年1月7日至2月4日,县委用28天时间召开常委扩大会议,对群众在揭批“四人帮”运动中,揭发出本县与“四人帮”有牵连的人和事,采取整党整风形式,进行清查和整顿,停止了强志敏县委副书记职务和张启龙县委办公室第一副主任职务。春节后,县委召开6000人四级(县、社、大队、生产队)干部大会,通报揭批“四人帮”斗争情况。5月,又以17天时间举办县级机关党员学习班,会内会外相结合,帮助县委班子进行整风,解决思想、组织、作风不纯问题。$ i" V$ h2 N/ @4 X
    中央36号文件下达后,县委于1977年12月6日,设立“双打”(即打击阶级敌人破坏活动,打击资本主义势力)领导小组办公室,开展了“双打”运动。至1978年元月,全县揭摆出有政治历史问题和贪污盗窃、投机倒把等问题的共690人。其中贪污千元以上37人,共贪污金额4万余元、粮票41000斤。经过查证落实,对18人依法判刑,对46人拘留审查,对248人交群众进行批斗。1978年底,基本查清本县“文革”中6起武斗和9次抢劫枪支、弹药案件,视其错误性质,分别进行了党纪、政纪处理,对打、砸、抢首恶分子判了刑。
, ^* M4 l4 g* c* Z  E' d    1977年10月7日,《人民日报》发表题为《把“四人帮”颠倒了的干部路线是非纠正过来》的文章之后,在本县引起强烈反响,群众来信来访应接不暇。特别是“文革”中受迫害的干部群众,纷纷提出申诉,要求把强加在他们头上的不实之词和所做的错误结论予以平反。
) J5 V# ~! W3 z3 }& }! w4 |& y    1978年2月14日,县委决定,对“文革”中受尽折磨、含冤而死的罗明友、任文辉平反昭雪,把强加在他们头上的“刘少奇黑爪牙”、“资产阶级代表人物”、“三反分子”、“反革命修正主义分子”、“宝鸡县最大走资派”、“自绝于人民”、“畏罪自杀”、“叛党”等不实之词和莫须有罪名统统推倒,并对其家属子女作了妥善安置。接着,全县抽调两千余名干部,组成落实政策专门班子,对“文革”及其以前历次政治运动中的冤、假、错案进行复查和处理。9月,县委又召开专门会议,安排部署了农村不脱产党员、干部的落实政策工作。
# T; J7 a7 k2 w6 Y    据当时统计,全县共有7152名农村基层干部和党员在“四清”、“文革”运动中受到处理(含“四清”以前历次运动受处后提出申诉的661人)。其中:“四清”5342名,“文革”中1149人。受处分、受批判党员干部3263人,其中撤销党内职务204人,开除党籍621人,留党察看323人,严重警告235人,警告344人,缓期登记169人,不予登记224人,劝其退党201人,暂挂39人,取消预备党员资格80人,判刑34人,受其它处分的236人,受批判553人,非党干部3228人。补定地主、富农成分4530户,给2236人戴上地主、富农分子帽子。全县在“文革”中共处理国家干部523名,其中判刑29人,开除公职206人,受其它各种处分288人。处理国家职工227名,其中98人被开除公职。7 p% m% {; {$ c8 u' g; H
    1979年2月17日,县委召开县、社、大队三级干部大会,贯彻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精神,同时,对加快落实政策工作步伐又作具体部署。到6月底统计,经复查作了定性处理的农村党员、干部共5498名。有306名恢复党籍,227名恢复组织生活,83人摘掉贪污、投机倒把分子帽子,4671人的错定经济问题得到处理,并对已死亡的211人作了结论。占农村应落实政策人数的76.8%。国家机关干部中的错案,亦有78%得到查证落实,114人恢复了公职,23人纠正了错定的“四类分子”,151人撤销或改变原处分。到1981年,全县平反冤、假、错案和纠正地、富成分工作全部结束(含分子摘帽)。在全面落实干部政策的同时,县人民法院组织专门班子,对1966~1976年判处的184件(273人)政治案件进行了复查和处理,维持原判37件(121人),占20.1%;改判147件(152人),占79.9%,其中:宣告无罪108件(108人),占73.4%;免于刑事处分19件(21人),占13%;减刑18件(21人)占12.3%;改判定性2件(2人),占1.3%。
. g- z. F  h  ~4 ^! }0 z6 `; K: zhttp://dfz.shaanxi.gov.cn/sqzlk/ ... 0100416_732377.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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