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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关广西文革平反的三篇文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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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21-3-4 11:12:29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区党委召开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会议: U! J0 o8 Y) B0 H' ]/ 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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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总结检查回顾了“文革”以来一些重大历史问题,分清了大是大非,制订出具体政策, 彻底平反了广西地下党遭受全面审查迫害等五大冤假错案
0 J+ L# |  D' H% ^- U6 y1 z! M   本报讯 参加区党委处理“文革” 遗留问题工作会议的1106位同志,经过12天紧张、 热烈的学习讨论,一致认为:“为了广西3600万人民的长治久安,为了实现全自治区的真正 安定团结,一定要下大决心、花大力气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一定要教育子孙后代今后 再也不能干‘文化大革命’这种蠢事了! ”同志们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是个历史性任 务,作为在广西工作和生活的共产党员,有责任、有义务担负起这个历史重担。大家表示: 回到工作岗位以后,一定要坚决按照区党委的部署,既积极主动又慎重稳妥地在今年内高质 量地完成党中央交给的任务。/ V: G9 x* R6 G: R, s0 s
   区党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会议是5月26日至6月6日在南宁召开的。参加会议的, 有区党委常委乔晓光、韦纯束、周光春、黄云、金宝生、覃应机、张声震、王祝光、侯德彭, 以及各部、委、办、厅、局,各地、市、县、柳州铁路局、各大厂矿负责处理“文革”遗留 问题工作的领导同志,区党委派往各地市的工作组成员,和一大批已经离休的党员老干部。5 q( W- ^7 g! e& @! Q, w
   中央机构改革指导小组广西工作组组长周一峰,副组长毛铎、王浩及工作组的其他同志 也参加了这次会议。: D! k+ a+ O) r. ^
   会议的主要任务是:统一思想,提高认识,辨明广西“文化大革命”以来的大是大非, 在这个基础上,制订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一些具体政策。会议自始至终发扬了民主, 真正打破了过去由于“家长制”、“一言堂”所造成的“万马齐喑”的沉闷局面,多年来想 讲而不敢讲的话在会上讲了,不少长期争论不休的问题在会上得到了比较明确的回答。同志 们反映:这是一次具有历史意义的会议,一次关键性的会议,确确实实是广西历史发展的一 个转折点。
0 t! A! w# v: Q8 b& R" s- A# s   韦纯束、毛铎、乔晓光、周一峰同志先后在会上讲了话,黄云同志作会议总结。广州部 队副司令员张序登和广西军区司令员李新良、政委毕可周在会议期间到会,并由张序登同志 传达了广州部队党委关于广西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涉及到部队干部时对所属部队下达的五 条指示,和解放军总政治部、中央军委纪委关于这个问题给广州部队党委的批复。这是在关 键时刻人民子弟兵对广西党政干部和群众的最大支持。到会同志用长时间的掌声,表示热烈 欢迎与衷心感谢。% d+ l1 }: G  N+ U
   会议以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和三中全 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绳,总结、检查、回顾了广西“文化大革命”中的一些重大 历史问题,认为区党委起草并提交大会讨论的《关于“文化大革命”以来广西若干历史问题 的意见(讨论提纲)》是一个来之不易、经过长期斗争才产生的文件,基本上反映了广西“文 化大革命”的实际。经过认真地补充、修改,它将对分清大是大非,统一广西全党对“文化 大革命”的认识,消除派性,增强党性,增进团结,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有着十分重 要的作用。到会同志列举大量事实,说明广西的“文化大革命”同全国一样,也是一场给各 族人民带来深重灾难的内乱,就整个过程来说,无论是开始时的区党委,还是三支两军领导 机构、区革筹小组、区革委会以及随后成立的区党委,都执行了“文革”那套“左”的政策, 在许多方面受到了林彪、“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某些问题,例如严重违法乱纪问题,“三 种人”在台上掌权问题,就比全国许多地方严重。所以,广西在“文化大革命”中,没有也 不可能存在着一条什么“正确路线”。粉碎“四人帮”后的几年,前区党委又执行了华国锋 同忐的一系列错误方针,广泛地宣传了“两个凡是”的观点,这就进一步妨碍了广西的拨乱 反正,脱离了人民群众,引起广大党员、干部的不满,造成了严重的后果。前区党委某些主 要领导同志长期坚持在“文革”中执行了一条所谓“正确路线”的看法,必然看不到“文革” 给广西造成的严重灾难,就不会感到这是一场浩劫,就会盲目地沾沾自喜,骄傲自满,看不 到自己的差距与落后。同志们在讨论中说,广西地处亚热带,自然条件得天独厚,物质资源 非常丰富,在发展粮食、水电、蔗糖、土特产、建筑材料、有色金属和外贸、旅游等方面有 着巨大的优势。可是,解放30多年来,广西的经济虽然有了一定发展,但同全国许多地方比 较起来,步子是缓慢的;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虽然有了一些提高,但有的地方 (特别是边远 山区和革命老根据地) 人民的生活还很苦。这就充分说明了:广西“文化大革命”执行了一 条所谓“正确路线”的说法,不仅在理论上是荒谬的,在实践上也是灾难性的。大家表示要 坚决摒弃这种错误看法,抛弃得越干净,批判得越彻底,就越能轻装前进,促进广西各项建 设事业的发展。& w; V( `) L3 A
   到会同志在联系实际学习六中全会《决议》和检查、回顾“文化大革命”的几个重大历 史问题的时候,通过摆情况、揭问题,认识到广西确实存在着严重的派性。这种派性已经不 是“文革”初期两派群众组织对立时的派性,而是“三种人”和少数既得利益者,妄图同党 性闹对立的那种派性。它是极左思想的产物,它的核心人物是在极左思想影响下成长起来的。 这些顽固坚持派性的人,一是他们本身并非德才兼备,只有靠拉帮结派才能飞黄腾达、维护 既得的利益;二是干了严重违法乱纪等坏事,想靠派性来掩盖自己的错误或者罪行。因此, 全区的干部、群众,不管过去是参加哪一派的,如今都对这种派性感到十分厌弃。到会同志 □□,党性与派性是互相对立的,是水火不相容的。有派性就必然无党性,派性多就必然党 性少。现在评定一个共产党员党性强不强或者合不合格,主要是看他认不认真贯彻执行三中 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是不是同党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会议要求过去坚持派性、 违反十二大制定的新党章规定的同志自觉地吸取经验教训,认真地改变过来,如果今后再以 人划线,以派划线,进行派性活动,定将受到党的坚决查处。
/ e" _* ~: q# D1 H! E   会议用一天左右的时间讨论了区党委《关于为广西地下党遭受全面审查迫害问题的平反 决定》、《关于所谓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问题平反的决定》、《关于所谓“伍修集团” 的平反决定》等五个冤假错案的平反决定和通知。同志们说,这五个假案、冤案、错案在全 自治区影响是比较大的,牵涉面是很广的,现在予以彻底平反,是天大的好事,是很得人心 的实际行动,一致表示同意和拥护。
) B' ?6 _7 ^8 z7 r  H6 y# g7 X   会议分析了我区当前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形势。总的看法是:已经初步打开了局面, 政治形势正在向好的方向发展,但工作很不平衡,阻力还相当大。为了跟上形势的发展,保 证自治区各地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的顺利进行,到会同志根据党中央的指示精神,结 合我区实际情况,讨论制定了一些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具体政策和决定,会后立即采取 的有力措施,其中包括:(1) 抓紧会议精神的传达贯彻,做好提高认识、统一思想的工作, 让政策早一点同干部、群众见面。传达贯彻时,层次可以少一些,面可以宽一些。主要是学 好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决议》和中央、区党委关于处理好我区“文革”遗留问题的指示, 从思想上分清大是大非,肃清“左”的影响,增强党性,消除派性。(2) 尽快地调整、充实 好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办事机构,把参加这项工作的人员再增加一些。同时,要立即着 手做好调查研究工作,揭丌遗留问题的盖子。大案、要案要有专人办理并及时掌握好干部、 群众的思想动态。力量不足的,可以吸收一部分离休退休的老干部、老党员参加工作。 (3) 以县为单位,组织两三个工作组,分赴“文革”遗留问题比较多的社队,一方面代表党和政 府对受害群众进行慰问,另一方面宣传政策,表明处理好问题的决心和诚意,教育他们要依 法办事,积极主动地提供情况、线索。对“文革”中受极左思想影响犯有一般性错误的同志, 要通过学习文件和传达贯彻会议精神,迅速地帮助他们放下思想包袱。; @# k" m) T1 r7 G2 C6 I
   毛铎和周一峰同志在会议开始和结束时分别讲了话。他们代表中央工作组坚决支持广西 区党委采取的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各项政策、措施。他们说,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必 须做到有利于发展安定团结的形势,有利于开创广西“四化”建设的新局面。广西处理“文 革”遗留问题面广量大,情况复杂,既要积极主动,又不能够急躁、草率从事,一定要讲究 工作方法和步骤。对人的处理要严格执行党的政策,对犯错误的同志要立足于教育、挽救, 考虑到“文革”的特殊历史情况,在提高认识、交代清楚问题以后,一般也可以从宽处理, 但对那些错误严重而又拒不认错的人,必须绳之以党纪国法。最后,当周一峰同志讲到“中 央对广西的问题是情况明、决心大,一定会一抓到底,绝不放松”的时候,会场上顿时响起 一阵阵热烈的掌声。到会同志最后表示,决心处理好我区“文革”遗留问题,同时抓好工农 业生产等各项建设工作,做到政治、经济双丰收,用实际行动来报答党中央的关怀与支持。  [& @2 ?  Q- N1 W2 X, d
  (《广西日报》,1983年6月12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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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A" D& [! C- G0 ^' z104  区党委作出关于为广西地下党遭受迫害问题的平反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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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T7 Y. D8 N8 Z1 \   《决定》对广西地下党的光辉业绩作了正确评价,对长期以来,尤其在“文化大革命” 中,广西地下党遭到错误审查和迫害所造成的大批冤假错案,予以彻底平反
' Z6 L: b! C' k; D' c; W   本报讯 区党委于7月26日作出《关于为广西地下党遭受迫害问题的平反决定》。
! K, A3 Q" f# M- S8 [9 g   《决定》说,区党委同意区党委处理地下党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关于为广西地下党遭受 迫害问题的平反报告》。4 c# A# [, a9 c7 i  u6 B0 o0 z
   《决定》指出,广西地下党是中国共产党的一个组成部分。广西党组织自1925年建立以 来,在党中央、南方局的领导下,在大革命时期,土地革命时期,抗日战争时期,解放战争 时期,都进行了艰苦的地下斗争和武装斗争,在农村创建了革命根据地,扩大了游击战争; 在城市开展了民主运动和爱国学生运动,积极配合南下大军解放全广西,为中国人民的解放 事业作出了卓越贡献。广西地下党在革命斗争中,发展壮大了党的组织,培养锻炼了一批优 秀干部,许多同志为革命作出了显著成绩,早已成为各级领导骨干,不少同志为党的事业献 出了生命。广西地下党的光辉业绩,是不可磨灭的。但长期以来,尤其在十年内乱中,林彪、 江青阴谋通过南方地下党问题,把矛头指向周总理和邓小平同志,因此,广西地下党遭到错 误的审查和严重的迫害,造成了大批冤假错案。根据有错必纠的精神,应予彻底平反。, q% O+ }( J" Y- v
   为此,区党委决定:. M/ B. w1 M% R: D' q! |$ v6 q
   在“文化大革命”期间,自治区革委会于1969年把广西地下党作为“大案”、“要案”, 列入所谓斗批改的“主要任务”,布置全面审查,深挖所谓“叛徒”、“特务”,造成了一 大批冤假错案,许多同志惨遭迫害,损坏了广西地下党的光辉形象,这完全是错误的,应予 撤销;“文革”中强加给广西地下党的一切诬蔑不实之词,一律予以推倒;造成的一切冤假 错案,应予平反昭雪;对制造冤假错案的人员,按中央和区党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有 关政策处理;所形成的审查材料,除经批准须保存者外,一律交各级处理地下党遗留问题领 导小组办公室销毁。
8 x) N" @& V' A" q% s7 a9 {, e) k- c# q   建国后,特别是在“文化大革命”中,由于“左”的思想影响,有的地方把广西地下党 的一些组织和其领导的游击武装队伍及活动村庄,诬蔑为“地主党”、“土匪党”、“土匪 队伍”和“土匪村”,处理了一批地下党员、干部和游击队员,这也是完全错误的,应予平 反纠正,恢复名誉。对他们都要按中央有关文件精神,给予妥善的、适当的安置。5 I$ }6 k0 s% J  @. F; M. q0 l
   处理好广西地下党的历史遗留问题,要发扬党性,克服派性,着重从政治上澄清是非, 消除错误影响,进一步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增强团结,同心同德,振奋精神,为全面开创社 会主义现代化建设新局面作出新的贡献。4 K0 o* m, E% ?% p" \; A8 z
   (《广西日报》,1983年8月27日第1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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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o  {7 ]3 h9 |) D105  区党委作出关于对广西反地方主义和反地方民族主义问题的平反决定3 v! ]! H% m" K6 f! [, 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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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撤销1958年6月30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关于对陈再励、 骆 明、廖联原、黄荣、陈岸、区镇等同志的处分决定,给他们和受株连的同志彻底平反
$ z: f. v' r4 D  v  ^1 M   本报讯 区党委于6月27日作出 《关于对广西反地方主义和反地方民族主义问题的平 反决定》 。 《决定》说,区党委同意区党委处理地下党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关于广西反 地方主义和反地方民族主义问题的复查报告》。
9 x, I' [% W8 ]' \- r   1958年春,中共广西省委和当时广东省管辖的钦州地区县以上机关,在反对右派扩大化 斗争的同时, 还开展了反地方主义和反地方民族主义的斗争。1958年2月中共广西省委常委 扩大会议和6月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把陈再励、骆明、廖联原、 黄荣、 陈岸和区镇同志在1957年6月省委常委扩大会上根据中央的指示精神,帮助省委总结 和分析工作中的错误,同时对省委贯彻党的民族政策、实行民族区域自治和发展少数民族山 区的生产建设等问题,提出了正确的批评和合理的建议,说成“极力鼓吹地方主义和地方民 族主义”,“利用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的情绪”来“攻击”党的民族工作,“抹杀”党 在民族工作方面的伟大成就,“挑拨”民族关系,“分裂”广西各族人民的团结,给陈再励、 骆明、廖联原、黄荣、陈岸和区镇等同志扣上“地方主义和地方民族主义错误”等莫须有的 罪名和政治帽子。 1958年6月30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决 定,对陈再励、骆明、廖联原、黄荣、陈岸和区镇同志给以开除党籍或撤职、降级等党纪、 政纪处分。当时,钦州地区在广东省委领导下进行反地方主义的斗争,同样把一些同志向地、 县领导提出的正确批评意见,诬为“反对依靠南下干部、依靠大军的方针”和“排斥”外来 干部,被扣上“地方主义分子”或“犯地方主义错误”的政治帽子,分别给予不同的党纪和 政纪处分。 这些都是完全错误的。区党委决定,撤销1958年6月30日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第 一届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给陈再励、骆明、廖联原、黄荣、陈岸和区镇等同志和受 株连的同志彻底平反,推倒一切诬蔑不实之词,撤销对他们的处分,恢复他们的政治名誉, 并提请下届区党代表大会追认。 (《广西日报》,1983年8月28日第1版)2 i/ H# U: W# `/ S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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