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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九莲年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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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0-2-25 12:41: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李九莲年谱

李九莲,女,1946年生,江西赣州人。文革时为赣州第三中学学生,校团委宣传股长,学生会学生部长。文革中任第三中学革命造反派”卫东彪“造反兵团负责人。1968年分配到工厂当学徒工。1969年4月3日,年轻的李九莲因对史无前例的文化大革命不太理解(当时对刘少奇的政治面目有些误判),主要是因为怀疑野心家林彪的若干观点被友人告发而被捕。1972年7月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获释。1974年春写出大字报《反林彪无罪》,要求平反。赣州地区数万人组织了“李九莲问题调查研究会”给予声援。4月再次被捕。1975年5月兴国县人民法院判处其有期徒刑15年,剥夺政治权利3年。李九莲断断续续绝食73天进行抗议。1976年底,李九莲在狱中宣读“我的政治态度”一文,反对华叶等走资派发动反革命右派军事政变、逮捕江青,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同文中对铁杆走资派邓小平亦颇有不敬,由此触怒了军事政变集团,1977年12月14日被判处死刑。直到1980年1月新华社《内参》上报后才得以重新审查此案,1980年9月江西省委研究认为李九莲“属轻罪重判,错杀“,但此后为革命造反派李九莲案奔走的“李调会”成员仍持续受到政治迫害。直到今日,革命造反派李九莲案仍未完全平反。

1946年 9月9日

李九莲出生于江西赣州市。祖籍江西丰城。父李忠华,老共产党员,赣州通用机械厂工人(大革命时期赣州总工会秘书长陈赞贤麾下的工人赤卫队员)。母卢菊英,家庭妇女,略识字。她共生育过十一个孩子,九莲是第九个。这些孩子们死的死了,送人的找不回来,只剩下一男四女。上有兄姐下有两妹,李九莲排行居中。

1947年 李九莲因病休克被父母装入提篮扔出去,听见哭声又提了回来。

1948年 因家境贫困李九莲被送人做童养媳。

1949年 赣州解放,父亲把李九莲背回家。

1953年9月 李九莲入学赣州市文清路小学。

1955年 因体弱多病李九莲休学一年。

1956年9月 李九莲回到文清路小学继续读书。

1960年9月 李九莲进入赣州市第六中学读初中,初二加入共青团并担任团干。

1963年9月 李九莲入赣州市第三中学63(一)班就读高中,任团委宣传部长、学生会学习部长。

1966年8月

李九莲参加原空军司令刘亚楼侄女邹军领头组织的赣州市第一个红卫兵组织“八一战斗队”,为三头之一,任组织委员。(赣州一中学生舒北斗任宣传委员。)

1966年10月1日 李九莲作为红卫兵小将在北京天安门接受毛主席检阅。

1966年10月底 李九莲参与组织赣三中“卫东彪战斗兵团”,任副团长。(曾昭银任团长。)

1967年4月22日

李九莲率团参加朱毅任总指挥的为营救因“反军”陷狱的舒北斗的红卫兵五千五百三十五人绝食。李九莲堂兄李全瑞代表江西冶金学院参与指挥。绝食“斗争”持续了七天七夜。

1967年4月27日 周恩来联络员与绝食指挥部通电话,询问赣州红卫兵绝食情况,商谈解决方案。

1967年6月6日 党中央、国务院、中央军委、中央文革发布“六.六”通令。同日中央文革严令当即释放舒北斗,李九莲为此而欢欣鼓舞。

1967年6月29日 至7月14日

李九莲姐妹三人分两派,经历了赣州发生的全国最早、规模最大的武斗。武斗丧生者达168人。李九莲震惊不已,陷入深深的忧患。

1967年8至9月 毛主席视察大江南北,在接见江西革委会主任程世清时说“江西有个舒北斗,李胜(原赣州军分区政委)变成了李败”。举城欢呼之际,李九莲却陷入协查赣南医专陈耀庭“现行反革命”案的犹疑和痛思之中。

1967年秋 李九莲作为代表出席“江西省第一届活学活用毛主席著作积极分子代表大会”。被提名为省革委会委员候选人。

1967年12月18日 赣州军分区发布《关于为舒北斗革命小将平反的声明》,军分区政委李胜停职检查。

1967年12月

赣州市革命委员会筹备领导小组,八大成员之一的学生代表舒北斗、曾昭银同时参军入伍。当时舒北斗任市冶安保卫办主任(佩发手枪)兼赣州市大中学校红卫兵司令部副政委。曾昭银是大中学校红卫兵司令部副司令。李九莲一一为他们送行、留念。

1968年2月 李九莲被分配赣州冶金机械厂当学徒工,为厂民兵团武装基干连民兵,建党对象。

1968年夏 李九莲姐李兰香赴军垦,妹李青莲插队崇义,小妹李玉莲远赴深山“共大”,哥哥李东林则在西宁基地有“科”难“研”。

1968年秋 看到纯洁的青年熊辉被以现反判刑的布告,李九莲同情不已。

1968年秋 “清队”(“三查”)开始,李九莲的父亲、老赤卫队员、共产党员李忠华因黄埔军校同姓同名者被“揪出”,常跪地求李九莲代写认罪书,屡遭李九莲拒绝。

1969年3月21日

李九莲在日记中写道:“我们的家庭只是整个社会的缩影。由幸福走向痛苦,这样的家庭有多少?巴金的《家》、《春》、《秋》作于旧时代,反映了时代的去向。今天的《家》、《春》、《秋》也似乎如此吧!我决不在革命的路上倒下去,只不过想试图开辟一条新的路罢了。”

1969年2月28日 李九莲给已经参军入伍的曾昭银写未署名的恋爱信。

曾昭银:

你好!来信收阅。我觉得此信供你作取与舍的参考较为合适。我以前未知你的态度,所以不便直言。今天我把我的思想情况向你说清楚。

一、对国家前途的看法:

经过半年多的复杂生活,碰到一系列事物,想到了很多问题。首先是对国家前途发生怀疑。我不明白“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到底是什么性质的斗争,是宗派斗争还是阶级斗争?我感到中央的斗争是宗派分裂。因此对“无产阶级大革命”发生反感。对批判刘少奇好像有很多观点是合乎客观实际的,是合乎马列主义的,又觉得对刘少奇是“欲加之罪,何患无辞?”感到对刘少奇的批判是牵强附会。“文化大革命”已收尾了。很多现象,很多“正确的观点”,和运动初期的资产阶级反动路线差不多,本质一样,提法不同而已。因此对今后的天下到底属于谁,林彪到底会不会像赫秃一样,现时的中国到底属于哪个主义等项问题发生怀疑。对“现行反革命”发生浓厚兴趣,对“反动组织”的纲领也注意研究。

二、个人打算:

马克思说过:“使人生具有意义的不是权势的表面的显赫,而是寻求那种不仅满足一己私利,且能保证全人类都幸福和完美的理想”。我决心按马克思所说的去度过自己的一生:所以不能保证自己不走向“反面”,成为“罪犯”,这是作了最低的估计。我之所以要抓住革命与奋斗两种观点不放,是以此思想作指导。故渴望生活中有同甘共苦、不因任何风险和耻辱而动摇,仍保持生活友谊者。因想到你,希望如此。这是我写这一封信的全部思想与动机。你见信后三思而决。

古人言:“逢人且说三分话,未可全抛一片心”我违背了,把心彻底完全地暴露给你。你是第一个听我说以上思想的人,望无论如何看信后即回信,且一定附回原信,当感激不尽。看信后,亦不用吃惊,很多人皆如此,只不过隐瞒了。事物总是变化的,人的思想随客观变化,这不足为奇。我也许是“糊涂”,也许是“幻想”,但不向你说清楚,问心有愧。 祝好!此信勿传于他人!

你明白的人

1969年2月29日

1969年3月5日 曾昭银在不知信的作者的情况下,接信后上交团政治处。信很快被转往赣州地区保卫部。

1969年4月 曾昭银被当作“有嫌疑的人”提前退伍。部队和赣州军管小组保卫部让他协查“反革命匿名信”。

1969年4月30日 曾昭银与李九莲见面时,李九莲说破实情。当夜曾昭银向军管小组保卫部报告。

1969年5月1日凌晨三点

由冶机厂保卫科长宋德恒带领一个班武装民兵,以五一“民兵检阅”为由敲开李九莲家的门。李九莲被赣州市军管小组保卫部以反林彪现行反革命罪拘捕,信的底稿和九大前后的日记被抄。

1969年5月1日徬晚,曾昭银约见朱毅骗造“恶攻”林副统帅信是左手写,他说他原来并不知道信是李九莲写的。

1970年1月29日 冶金机械厂向地区军管小组保卫部提出李九莲交厂群众处理的意见。保卫部同意。支左部队赵副师长一人认为处理太轻,怒而携卷往省革委会要求重判。

1970年2月 林彪死党、江西省革委会主任程世清说“像李九莲这样全面系统反林付主席的,全国罕有”。批示:“性质是敌我矛盾,要从严处理”。

1970年6月21日 李九莲父亲李忠华在对女儿的极度思念中含冤饮恨郁郁而死。

1971年1月5日 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作出(71)赣刑字第3号判决书,以恶攻林付主席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李九莲有期徒刑五年。

1972年6月20日

鉴于林彪折戟沉沙,赣州地区革委会保卫部遮掩对李九莲作过的判决,批复赣州冶金修造厂革委会,对李九莲免于刑事处分,不戴现行反革命帽子,按人民内部矛盾处理。

1972年6月20日上午八时 李九莲被释放出狱。

1972年7月 李九莲被安排去远离赣州城的兴国县画眉坳钨矿陈也矿区当电焊工,但被剥夺一切政治权利。

1973年5月 李九莲向市、地、省投诉无效,进京上访最高法院、公安部。上访的困窘中节食资助一位带着孩子的新四军干部的妻子――也是冤屈上访申诉者。

1974年3月初 赣州开始批林批孔运动,李九莲听从朱毅意见给曾昭银写信,要求曾昭银帮其辩冤。李九莲同学丁承华为其送信给曾昭银。

1974年3月18日 李九莲往见曾昭银。曾昭银拒绝帮她翻案。

1974年4月4日

李九莲在赣州公园女墙贴出第一张公开申辩大字报――《反林彪无罪》,引发社会极大关注。随后陆续贴出《一评反林彪有罪――斥反林彪是唯心论的先验论》、《二评反林彪有罪――谁是反林彪的英雄》、《关于我的日记》、《血泪控诉》、《乱讲一通》……

1974年4月13日

赣州地区中级法院、公安局、工代会张贴《联合声明》称“李九莲恶毒攻击伟大领袖毛主席,攻击社会主义制度,攻击无产阶级大革命,确确实实构成了反革命犯罪,”“当前批林批孔是一场严重的阶级斗争和路线斗争,对于一小撮阶级敌人捣乱破坏、翻案活动,必须坚决打击。”

1974年4月14日 冶金十三队工人刘庭荣张贴《评三家“联合声明”的反动性》大字报,代表义愤的赣州人民,公开支持李九莲翻案。

1974年4月14日 地区公安局、地区工代会印发《李九莲有关罪行材料》,公布了影印的李九莲的“反革命匿名信”和“反动日记”供批判用。

1974年4月16日下乡知青康为民张贴署名“李九莲辩护士”大字报《掀翻现行反革命李九莲一案》。气压机厂工人管佑龙张贴声援李九莲大字报《路遇不平,拔笔相助》;……群众不平之鸣越趋强烈。

1974年4月17 应地区工代会强烈要求,赣州地委常委会议决议重新逮捕李九莲。

1974年4月18 李九莲去舒北斗家恳请他鼎力相助。

1974年4月19 在最后一篇公开申辩《我的人生态度》中李九莲写道:“为了真理,我不惜再度失去自由而入铁窗!”“人民起来了,一切妖魔鬼怪统统都会被消灭!”“历史将宣判我无罪!”

1974年4月20日傍晚 朱毅由全南回到赣州,直趋地区公安局见领导询李案。

1974年4月20日晚十点 在地区工代会人员参与下,九莲再次被赣州市公安局拘捕,当晚押往兴国。

1974年4月22日

朱毅、舒北斗、曾传华等三十余众署名张贴《众手掀翻独霸天》大字报,称“李九莲精于学习,勤于思考,勇于实践,敢于探索,充满献身真理的精神。李九莲以对林彪的及时洞察表明了她是立志献身革命、酷爱真理、关心祖国的前途和命运,敢想敢为、无私无畏的好青年!”抗议地委和公安局重新逮捕李九莲。

1974年4月25日 晚 朱毅在市委党校礼堂演讲李九莲问题真相,赣州地市二百五十九个单位签署要求立即释放李九莲的《联合声明》。

1974年的4月25日 赣州三百民众乘车前往兴国县营救李九莲。最初曾得到兴国县革委会和公安局的支持和理解。

1974年的4月25日下午 赣州地区公安局、工代会、红代会紧急汇报赣州、兴国情况,江西省委书记陈昌奉下达“五点指示”:

一、李九莲是地地道道的现行反革命跳出来翻案。

二、赣州某些人争论李案,实际上是为现行反革命翻案。

三、冲击兴国监狱是起严重的政治事件,必须立即制止。

四、某些领导干部和公安干警在李九莲问题上严重丧失阶级立场,实际上是向反革命投降。

五、对于在李案问题上立场坚定、坚持原则的同志,应予表彰。

1974年4月26日 省军区政委、省革委会主任陈昌奉派秘书召见舒北斗,同日赣州地委工交办主任杜昭约见舒北斗,“苦口婆心”深入反复地动员他和“现行反革命”李九莲划清界限。

1974年4月26日

顶着巨大压力,“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成立”。庄严宣告:“还李九莲以本来面目之日,就是调委会自行解散之时。或者走向真理的光明,或者走向牢狱的黑暗。”

1974年4月27日 李调会建立广播站、宣传组、材料组、动态组。

1974年4月28日 李调会创刊《战旗》、印行《动态》。

1974年4月29日 在地区工交办主任杜昭和家庭的压力下,舒北斗退出李调会。

1974年4月30日 江西省委书记陈昌奉在省委三届八次全委会上斥责赣州有人为现行反革命李九莲翻案。

1974年4月30日 李调会在市体育馆召开第一次万人大会宣讲李九莲案真相。李玉莲交出姐姐未被搜走的思想提纲和文字草稿。

1974年4月30日 景凤山小学教师钟海源参加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成为李调会广播站主播人员。

1974年5月2日

李调会在赣州公园门外设立讲坛,让民众自由发表对李九莲问题的看法。这一自由民主讲坛持续数月之久。严金禄、刘挺荣、管佑龙、林锋、吴文甫等人以马克思主义理论实事求是发表入情入理、动人心魄的讲演。

1974年5月9日 江西省委下达有关李九莲问题的“三点指示”:

一、赣州地委常委陈万兆同志支持现行反革命李九莲翻案,严重丧失阶级立场、省委责成其停止工作,反省交待问题。

二、兴国县委、兴国县公安局主要负责同志支持不明真相的群众为现行反革命分子李九莲翻案,严重丧失阶级立场,责成作出深刻检查。

三、赣州市公安局批林办4月24日的声明是向阶级敌人投降,责令立即收回,挽回影响,并作出深刻检查。

1974年5月10日 李调会发表《关于不准利用李九莲问题打击陷害革命领导干部的严正声明》。

1974年5月11日 李调会林锋写《西安还是延安》。

1974年5月11日 管佑龙在大字报中提出“我们的法律,甚至宪法中对当前不适应的问题也要修改”。

1974年5月12日

省委电话指示省领导决定召见赣州李调会负责人。指名朱毅、刘庭荣、曾传华、黄智荣和赣州地区农林系统代表五人前往南昌解决问题。朱毅拒绝前往。省委书记陈昌奉接见了刘庭荣、曾传华、黄智荣和赣州地区农林系统代表,调委会代表始终坚持李九莲的革命本质。

1974年5月18日 李调会大字报提出:“取消公安六条,不能用法律保卫领袖!”“阶级斗争扩大化,百扩不灵!”

1974年6月1日 省委秘书组给赣州地委打电话,传达省委“关于李九莲问题”四点意见。

1974年6月2日

李调会由一百八十四个单位签名的《联合声明》:省委的五点指示和两次三点指示,不仅是地委某些人片面汇报所骗取的,而且是省委分工负责李九莲问题的涂烈一手泡制的……

1974年6月1日 生物农药厂李冰姜写大字报《赞李调会》。

1974年6月7日 李调会刘庭荣、李冰姜一行五人驱车前往福建省寻找新华社记者戚休反映赣州李九莲案件情况。未能如愿。

1974年6月10日夜

原赣南日报总编辑、九二盐矿党委书记方道球在公园门前发表演讲,支持公开争辩李案。接着,1969年带领武装民兵第一次拘捕李九莲的冶机厂宋德恒公开演讲,揭露事实真相,公开支持李九莲翻案。

1974年6月11日 国家公安部对李九莲案件作出批示:“按省委意见办理。”

1974年6月13日 李调会廖树才写《登龙术浅谈》,对趋炎附势的小人进行解剖。

1974年6月14日 机床厂谢明写大字报《官官相护》。

1974年6月17日夜 万人空巷:朱毅、方道球、孙成璋邀请地委书记田启松激辩李九莲案性质。

1974年6月29日 大雨滂沱中,李调会主持纪念“六·二九”死难者七周年大会。钟海源主播《祭文》。

1974年6月30日 李调会李抹照、黄志荣、郭宗秀、路扬、陈富等十二人就李九莲案赴京上访。

1974年7月4日 李调会孙成璋、徐声扬等四人再次就李九莲案赴京上访。

1974年7月10日 李九莲辩护士(康为民)写《坚持革新办李案》、《斩断按着李案的黑手》。

1974年7月12日 刘庭荣写《法治者专政也》。

1974年7月23日

赣州地区工代会、红代会为批判李九莲攻击李调会开办了刊物《投枪和匕首》,于是李调会小报《野草》创刊。以鲁迅杂文《野草》命名的刊物,寓意野火烧不尽。此时更名亦有在“投枪和匕首”的寒光中萌发新叶之意。

1974年8月 李调委连续三次就李九莲案继续派员赴京上访。上访人员赣南纸厂林锋、地区外贸公司吴文甫和地区土产公司刘文锋。

1974年8月8日 《野草》七期刊登曾小舟讽刺性杂文《调委会者该杀乎》,为李调会鸣不平。

1974年8月20日 汇众思写《李案争论的根本和归宿》、《李案争论的实质和要害》等理论探讨文章。

1974年8月21日 继《静夜扪心录》九篇之后,朱毅开始写《九吐心丝》,全面为李九莲的真理执著、革命理想、人生态度,爱情观及在禁区中勇敢探索的人格力量和精神勇气等辩护。

1974年9月15日 朱毅发表《九吐心丝之九.并非最后的话》动员解散调委会,以避免招致大规模镇压,但遭到李调会大多数人反对。

1974年9月30日 朱毅、廖树才、康为民、罗汉进行李调会人员就李九莲案的第六次赴京上访。

1974年10月中旬 赣州地区革委会副主任徐承中,对李调会调查其在瑞金“三查”中滥杀数百无辜事件中的责任不满,利用毛主席“文化大革命已经七年,以安定团结为好”的最新指示,借口李调会人员“无理”强求其解决停发工资事,赖在李调会交际处北院办公区不走。据此,地委以李调会“绑架”地委领导为由密电中央。

1974年10月22日 江西省委陈昌奉等在京常委终于通过对李九莲问题的“四点决议”:

一、李九莲反革命案不能翻。

二、调委会是非法的,要立即解散。

三、阶级敌人正利用李九莲案攻击无产阶级专政。

四、李九莲案件长期得不到解决,一定有阶级敌人破坏。希望地委做好工作,发动群众,揭露和批判,打击一小撮阶级敌人。

1974年10月23日 赣州地委提出取缔李调会的“八点意见”。

1974年10月25日 为应对即将而来的大规模镇压,避免一网打尽,朱毅写《告全省人民书》,并将管佑龙、林锋、廖树才、卜谷、谢明、康宏垠等李调会骨干派往南昌。

1974年10月28日 朱毅将《九吐心丝》底稿和《野草》等李调会文件交钟海源保存,以备不测。

1974年10月29日

上午,朱毅贴出的《仍然并非最后的话》,说:“我们和赣州人民及其思想的女儿共同创造和度过了一段这样难忘的岁月……既然需要经过牢狱的黑暗,才能到达真理的光明,人民会相信面对铁窗的时候,我们的心情是坦然的……”。深夜,赣州地区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主任朱毅被拘捕。一个小时之后,曾传华、孙成璋、李抹照、刘挺荣……纷纷被保卫干部和武装民兵从家押出。

1974年10月30日凌晨 数百干警和五个武装民兵连查抄捣毁李调会广播站及有关场所。调委会负责人员和骨干被强制办班审查。

1974年11月1日 赣州李调会的《告全省人民书》和为李九莲辩护的大字报在南昌八一大道旁贴了一里路长。赴昌人员在樟树被捕押回赣州。

1974年11月 江西省委针对赣州李调会问题下发(74)四十六号文件。

1974年11月

李九莲在狱中遭遇审判高潮。面对越愈恐怖的高压,李九莲在狱中无数次的反复吟诵共产主义者臧克家的《弔屈原》宇宙这样宽大/却容不下一条身子/天地如此广阔/思想却无处安放/只好抱着贞节去追踪彭咸/D带一颗眷恋的心跳下了泪罗江/(生命就是这样/不能去碰死僵冷的社会/就只有碰死在它身上!――这三句显然是李九莲自己加上去的)泪罗江的水/为诗人流了二千多年的清泪/到如今/上官令尹/依然在人间充沛……(所有这一切都被视为李九莲的罪证列入起诉。)

1974年11月29日

李调会广播员钟海源、刘华英、肖国涵等四人在赣南采茶剧团撒发《强烈抗议》和《紧急告全市人民书》传单,传单如雪花从剧场空中飘落。因遭“线人”邹根保出卖,4人被当场拘捕。

1974年12月3日

赣州地委副书记吴清明在地市直属单位干部大会上作《关于处理李调会问题的报告》,称调委会“一赴兴国、两张小报、三请领导、四赴南昌、五次大会、六上北京”,“这些活动都是为李九莲翻案,都是攻击无产阶级专政,都是妄图干扰和破坏大好形势。”

1975年1月

江西省委下发关于赣州李调会问题处理的(75)六号文件,以党的正式文件形式重申了在京学习班10月22日讨论通过的四项决议,在全省范围内宣布李九莲的反革命性质和李调会的非法性质,并且强调进一步坚决取缔李调会转入地下的活动。

1975年5月 以华国锋为部长的公安部党组讨论批准了赣州地区公安局关于李九莲问题的报告。

1975年5月22日 李九莲开始长达七十三天的绝食,靠强行鼻饲得以存活。

1975年5月30日 兴国县人民法院对绝食中李九莲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75年5月30日 全南县公安局对朱毅正式逮捕。

1975年7月3日

仍在绝食中的李九莲被从赣州的江西二监狱押送到位于赣北鄱阳湖畔的珠湖劳改农场劳动改造。例行检查时发现李九莲写于绝食前的绝命书――《投降书》:“不知何人,劝我投降,似真似假,为此写出‘投降书’。是的,我有‘罪’。

我的‘罪’就是为党出过力,效过劳,动过太多的脑筋。真理是个美丽的字眼,吸引了无数的年轻人,我为她献出了自己的一切。反潮流是马列主义的原则,我做到了不怕开除厂籍,不怕解除婚约,不怕坐牢,不怕杀头.....

凡真理,都有三种遭遇:用得着时,便奉为至宝;用不着时,便贬为粪土;非但用不着而且有。‘害’时,就象狗一样关进笼子里——这就是现实,这就是真理的遭遇。谁准备用真理的花环装饰自己,谁就得同时准备用粪土包裹自己纯洁的灵魂!”

1975年9月27日

赣州地委决定对李调会人员第二次大抓捕,刘庭荣(后被判刑15年)、管佑龙(后被判刑15年)、钟海源、康为民(后被判刑7年)、林锋(后被判刑5年)、罗斌(后被判刑15年)、邱彩云(后被判刑10年)等16人被拘捕。

1975年12月20日 朱毅被以反革命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

1976年5月 钟海源坚持为李九莲鸣不平,被加刑五年至十二年,押往南昌新建服刑。其他被捕调委会人员,在反击右倾翻案风高潮中被判五至二十年不等。

1976年12月28日

在年终评审鉴定会上宣读“我的政治态度”一文,反对华叶等走资派发动反革命右派军事政变、逮捕江青,认为“华国锋把党政军大权独揽于一身,”是“资产阶级野心家”,“寄希望于江青”……,同文中亦对铁杆走资派邓小平亦颇有不敬,由此触怒了军事政变集团,

1977年初至1977年8月

李调会被打成“帮派体系”,赣州地委在“揭批查”中对李调会人员进行第三次大拘捕,被拘捕李调会人员41人、同情支持者18人。行政处理600余人。

1977年2月 曾昭银被打成“现行反革命”,从重从快被判刑十五年。

1977年12月8日 李九莲被从珠湖乘船押往赣州。

1977年12月11日

李九莲因反对华叶等发动右派军事政变逮捕四人帮、并为江青等鸣冤而被政变集团判处死刑。在赣县看守所,地区公安局向李九莲宣读死刑判决书。李九莲拒绝上诉。李九莲满腔悲愤地在手纸上写道:“我就是像一只杜鹃一样啼出血来,又有何用?我向冰冷的墙壁喊一声,还会得到回音,而向活人呼喊千万遍,恰似呼唤一个死人!!”

1977年12月14日

李九莲在赣州市老体育场万人大会公判后,被拉到西郊青光岭枪杀并暴尸荒野。当晚,李九莲尸体遭变态者的凌割。残害李九莲的变态者当即被捕,被判七年徒刑。

陪同李九莲公判的有曾传华、宋德恒、马军、管佑龙、吴文甫、严金禄、朱江涛、刘西贞、徐亨其、方向佑、吴景伯、朱修仁、赵诗镜、龚伟农、郭宗琇等李调会人员二十四名。分别被判五至二十年不等。刑期相加达二百一十六年。曾传华、方道球、孙成章(在九江)皆被重判。

1977年12月17日 处决李九莲的布告贴在朱港十大队一中队墙上。

1978年1月1日 朱毅在狱中写了《卜算子――咏梅》,祭悼李九莲喋血双周。

笑看三尺雪,矗立九寒中,百壑千山香一缕,醉了竹和松。

玉殒魂何在,一梦人天同,应是春山丽日下,天地女儿红!

1978年7月2日 舒北斗与二十名“帮派”一道,在赣州市老体育场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

1978年4月30日

李调会广播员钟海源因坚持批评数度涉入李案的中共中央主席华国锋,被认定重新犯有现行反革命罪,判处死刑。宣判时钟海源慨然签上自己的名字。法官问她道:还有什么话要交待的吗?钟海源站立说:“跟你们讲话费劲,我们的信仰不同!”说罢,一甩头发,仰首大步流星走去。钟海源从容赴死之态令所有目击者震惊不已。当日,钟海源在新建县被枪杀。

1979年4月10日 赣州地区中级法院拿出对李九莲案件的复查意见:该案事实清楚,量刑适当,被告死不认罪,凡(翻)案。

1979年4月14日 赣州地委同意中级法院意见,“维持原判不变”。

1980年5月8日 江西省高级法院认定李九莲确已构成反革命煽动罪,改判有期徒刑五年。

1980年9月17日 江西省委研究作出批复:“同意法院意见,属轻罪重判,错杀,撤消原判。李有罪,但不另行判刑”。

1980年11月 全国人大法治委员会主任彭真肯定李九莲,指出李九莲问题是林彪四人帮在江西造成的最大冤狱。

1980年11月

举世闻名的爱国民主人士、原国家副主席宋庆龄收到寄来的申诉李九莲冤案的信件、材料、即刻转给新华通讯社。新华社和最高法院同时收到其它中央部门和领导转来的内容相同的信件、材料。

1980年12月 新华社戴煌前往江西调查李九莲案件。

1981年1月23日 赣州地委书记杜昭在赣州地委扩大政治工作会议上强调“反革命李九莲和非法的李调会案是不能翻、也是翻不了的。”

1981年1月 江西省委第一书记江渭清坚持李九莲案不能翻。

1981年1月25日 戴煌关于李九莲案文章在《国内动态清样》第214期上发表。

1981年1月25日中共总书记胡耀邦读到戴煌文章,当即在文章旁给中央政法委书记、最高法院院长、公安部部长作出如下批示:“彭冲、江华、(赵)苍壁:此事请予以妥善处理(包括对她的家庭亲人),但处理这类事情,应考虑不要声张,以免引起不良后果,而应着重总结经验教训。”

1981年1月25日中央政法委书记彭冲接到胡耀邦指示,当即给江西省委负责人作批示“(江)渭清、(白)栋材同志:耀邦同志的批示,请阅《清样》所反映的情况,请予查明,妥善处理。”

1981年3月24日 赣州地委决定为李九莲平反,对因李案被冤狱株连者进行复查重处

1981年3月26日 赣州行署专员、地委副书记刘玉瑞代表地委就李九莲案复查处理问题作报告

1981年4月13日

赣州地区中级法院派员去李九莲家宣读对李九莲的复查改判书(并未作无罪宣判,留有严重政治错误尾巴),李九莲母亲向他们提出六项要求,他们回答:完全给她平反这个她达不到。

1981年4月17日 江西纪检委根据省委的指示,就对李九莲案复查改正一事,向中纪委写报告并附省高院《复查报告》。《报告》反省错误,用词恳切。

1981年5月9日 江西省高院审定作出对钟海源(81)刑二监字第13号刑事判决书。宣告被告人钟海源无罪。

1981年7月 朱毅、方道球、曾传华、宋德恒、康为民等近六十人出狱,但无一被宣告无罪,均结论为犯有严重(帮派)政治错误,尚未构成现行反革命犯罪;刘挺荣、马军、罗斌竟被改判成刑事罪犯,(待)“刑满”释放。

1981年8月8日 李九莲母亲卢菊英要求原调委会人员帮助他们向上面反映自己的愿望,为李九莲平反昭雪。

1981年8月底 朱毅赴京上访李九莲案平反中的严重遗留问题,得到戴煌鼎力支持。

1981年9月5日 中纪委办公厅三一四室正式受理朱毅上访,有关负责人朱立同志盛赞李九莲是“党的优秀女儿”,对钟海源被杀无比震惊。

1981年9月11日下午两点

朱毅在北京中南海侧中纪委办公厅会议室向中纪委、中法委、人大法制委、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中宣部、全国妇联代表汇报李九莲冤案。

1981年9月12日

中央政法委秘书长刘复之为彻底处理好就李九莲一案受牵连的众多人员的善后事宜,在人民大会堂会议室召开的小型座谈会上发表讲话:这可以说是一个大冤案……骨子里并不同意中央和省委对李九莲本质的看法,仍然坚持认为李九莲是什么“现行”或“铁杆”的人;还有明知自己错了,但为了保持“永远正确”的面子,不得不强拉硬拽、胡拼乱凑一些理由,继续打肿脸充胖子以伺机报复的人,都还有一些。这也是值得注意的。

1981年9月16日

胡耀邦在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召开的第五次“两案”工作座谈会上讲话谈李九莲案时一一点出了受株连者的数目:死两人、被判六十人、遭党政纪处分六百余人、株连逾千……强调说“出了这么大的事,现在还没有解决好,应该解决好”。

1981年11月16日

中央政法委员会给胡耀邦总书记并中央书记处呈送《关于江西李九莲案件处理意见的报告》。《报告》说:李九莲在当时的情况下,能有如此的认识和思想觉悟,是难能可贵的。主流、本质是好的,应进行再复查,彻底平反昭雪,恢复名誉。

1982年7月 鉴于李九莲案及受株连人员近一年来未得到中央有关方面庄重承诺“再复查”,朱毅再度赴京上访,仍无果。

1983年8月17日下午 坚拒“再复查”的赣州地委书记杜昭,指使地委保密委员会借口朱毅涉入第五次“两案”工作座谈会中央下发的(调整和落实政策)文件起诉,以“泄密罪”逮捕朱毅。

1983年8月18日 杜昭借口打击刑事犯罪,一举刑拘了李调会骨干和有牵连人员数十人。

1983年9月2日

为了为赣州“打击刑事犯罪”造势助威,为了羞辱坚持为李九莲鸣不平者,曾传华、宋德恒、梁义贵等原李调会骨干十余人被权势五花大绑,和真正的刑事犯一道徒步游行示众。

1984年9月 李调会朱毅、曾传华、宋德恒等七人被“泄密罪”再次判刑。

1986年春 《血色黄昏》的作者老鬼由于母亲杨沫曾收到朱毅狱中写的《还在流血的爱情》,以《中国法治报》记者身份前往江西赣州进一步采写李九莲案情,赣州公安拒绝了他查阅李九莲案卷的要求。寻找朱毅未果,由卜谷陪同数日后离开。

1987年2月 国家级刊物《中国作家》发表资深右派胡平(现叛逃美国)、张胜友的《历史沉思录――井冈山红卫兵大串联二十周年祭》,李九莲被化名“黎莲”,时间被推到1970年,并称“黎莲”被枪杀前被“活体取肾”(而中国第一例肾移植手术成功是在1973年)。

1987年4月 由于杜昭退休,省委和高院干预,朱毅、曾传华、宋德恒等被宣告无罪出狱。

1988年秋 唯明在《收获》1988年第4期上发表《寻觅回来的哀痛》,李九莲第一次以真名步入文坛。

1989年6月20日

《当代》1989年第3期发表胡平根据采访朱毅而著的《中国的眸子》,并由北京十月文艺出版社出书。文革中两位伟大女性李九莲和钟海源由此震惊海内外。(《中国的眸子》在赣州发行受到有关部门干涉。)

1997年10月17日 老鬼报告李九莲、钟海源的文学作品《愿你的死能唤醒中华民族》整理成稿。

1998年5月

戴煌《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由新华出版社及中国文联出版公司出版发行。第二部分首篇(第八章)即《为“恶攻英明领袖华主席”死难者(李九莲)昭雪》。这是历史的推动者书写的李九莲血史,为还李九莲以本来面目起了巨大的作用。

2002年5月30日 李九莲母亲卢菊英逝世。

2003年中 曾昭银死。

2003年

赣州官方编撰《赣州地区大事记》中记“1974年4月26日,一些人乘‘批林批孔’运动之机在赣州市组织‘李九莲问题调查委员会’,进行揪斗、批判、拉山头、打派仗等活动,历时数月被解散(李在文化大革命中遭错误处理,文化大革命后遭错杀,1981年平反)”。

2005年5月 叛逃美国的民运分子胡平的《中国的眸子》由人民文学出版社再版。

2006年1月 戴煌的《胡耀邦与平反冤假错案》由工人出版社再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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