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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白县文化大革命叙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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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5-5-16 02:46:24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文化大革命运动

来源: 太白县志 作者: 【打印本页】【关闭本页】

  一、批“文艺黑线”继1965年11月10日《文汇报》发表的题为《评新编历史剧<海瑞罢官>》和1966年5月《人民日报》转载的《评三家村》之后,本县开展批判“三家村”、“四家店”“文艺黑线”在本县的流毒和影响,并派工作组进驻文化单位,揪斗县广播站编辑和文化馆馆长。中共中央《五·一六通知》传达至本县后,5月30日,县委发出《关于成立社会主义文化大革命领导小组的通知》,标志着“文化大革命”在本县开始。

  二、教师“集训会”1966年6月21日,县委派工作组进驻县初级中学(是时为本县最高学校),发动师生开展“革命大批判”。7月18日,将全县210名中、小学教师集中于嘴头小学学习、整训,举办教师“集训会”。23日召开县级全体职工(包括中、小教师)第一个批判大会,给县初级中学校长张维藩扣上“诬蔑党的领导”、“打击、排斥革命教师”、“宣扬‘封、资、修’思想”、“资产阶级教育路线的代理人”等帽子,撤销其党内及行政职务。由此始,教师“集训会”展开深挖钻进教师队伍中“反党、反人民的资产阶级知识分子”的斗争,相继选派20名贫下中农积极分子、66名学生代表进驻“集训会”参与批斗教师活动。嗣后,“集训会”由起初以大字报互相揭批进而发展到人身攻击。受批斗者在阵阵“革命”口号声中遭到殴打和“架飞机”等触及“灵魂”的批斗。“集训会”为期月余,全县教师半数被打成执行“资产阶级教育路线者”、“黑帮”,71所中、小学校长基本全被定为“资产阶级当权派”。红卫兵在所谓的革命教师组织下,直接参与批斗所谓有问题的教师。

  三、“红卫兵”造反1966年6月下旬,县初级中学“红卫兵”组织成立,围攻校领导,打乱正常教学铁序。随后全县学校相继成立“红卫兵”组织。8月8日,中共八届十一中全会通过了《中国共产党中央委员会关于无产阶级文化大革命的决定》(简称《十六条》),推动本县“红卫兵”组织与活动进入高潮。红卫兵高喊“舍得一身剐,敢把皇帝拉下马”等口号冲向社会,矛头直指县级党政领导。8月18日,毛泽东主席在北京天安门首次接见全国各地红卫兵后,县初级中学第一批“红卫兵”。进京接受毛泽东主席检阅。随后开始大串连,北京电力学院10余名“红卫兵”来县到处刷写标语、张帖大字报,当晚召集大会批斗县级党政领导,发动群众“造反”。同时,成立各种名称的战斗队20多个。

  红卫兵高唱战歌杀向社会,掀起一场破除“旧思想、旧文化、旧风俗、旧习惯”的破“四旧”浪潮,他们是非不清,把传统文化一概视为“牛、鬼、蛇、神”进行查抄、破坏。一时间,本县太白山、青峰山、玉皇山等古寺名刹的碑石、壁画、雕塑、经书、匾额、建筑物等毁于一旦。继而,没收金银、首饰,将地名一律更换为冠以象征革命的字眼。古典戏及民间狮子舞、龙灯、旱船、社火、秧歌、曲子等一律被革除。社会上存藏的古典文学书籍被搜抄、焚烧。

  四、“造反派”组织  1966年11月,县级机关、学校、企事业单位的一部分“造反派”成立“太白地区红色造反者筹备委员会”(简称“筹委”),另一部分“造反派”成立“太白县红色造反者联合会”(简称“红联”),形成“筹委”和“红联”两大派。12月,县委、县人委主要领导被作为“资产阶级在太白的代理人”受到批判、挂牌游街。两派间展开大辩论,相互攻击。1968年5月下旬,“红联”成立机关、农林、财贸、文教、工交五个总部,各总部下设若干战斗队,与“筹委”对峙。两大派各有纠察队活动于大街小巷。各级领导被作为“走资派”,受“造反派”随意揪斗、殴打、“架飞机”,被监押,戴高帽游街。

  五、动乱升级1967年3月3日,“筹委”召开大会,宣布罢免县委、县人委主要领导及部门领导的职务,夺取党、政大权。全县共60多个部门的123名领导靠边站,由“造反派”发号施令。5月公安局、法院、检察院被夺权。

  1967年2月,县委档案馆被“造反派”抢劫。8月19日晚,县委档案馆、人委档案室被“红联造反派”抢劫。同月,县监委档案被抢。监委负责人被殴打。一年中,发生抢劫档案事件15起,抢走档案馆各类卷宗4卷,档案材料30余件。

  1967年7月“红联”和“筹委”两大派之间的对立进一步加剧,双方由辩论、舆论攻讦发展到拳脚、棍棒相对的小规模冲突。

  1967年8月20日,宝鸡工矿总部群众路分部“造反派”30余人乘卡车到太白,包围解放军县中队,切断电话线,抢走步枪100余支,子弹3000余发,后由县人民武装部经过交涉收回全部枪支和大部分子弹。9月,宝鸡市“反逆流联络站”派人来太白企图抢夺武装部枪支,未能得逞。10月,“红联造反派”抢走县武装部和桃川公安派出所教练手榴弹100枚、小口径步枪子弹2万余发、步枪2支和部分小口径步枪、猎枪等。

  “7·4”武斗 1968年7月初,“红联”、“筹委”分别在“宝鸡工总司”、“宝鸡工矿总部”支持下策划武斗。7月4日,“红联”数百人围攻县武装部,要求“支左委员会”承认他们是革命组织,而不是“保皇”组织,勒令“支左委”负责人表态。倾向“支左委员会”的“筹委”指挥部立即对“红联”实行反包围,双方近千人,各持棍棒对峙。分别支持两派的省森工二处“造反派”和省太白林业局“造反派”开着满载手持棍棒援兵的卡车和宣传车赶来援助,驻军司令部也受到围困和冲击。为保护部队驻地安全,防止大规模武斗发生,驻军派出警卫营百余人在两派之间拉起人墙,劝阻两派疏散人员,停止围攻。武斗中双方用石灰弹、砖头、石块相对掷击,双方均受伤多人。武斗由4日早晨列队对峙到次日凌晨方才撤离现场。“7·4”武斗后,“红联”、“筹委”各自派人去外地串连求援,搞枪支弹药,预谋策划更大的武斗。同时,双方部署人员在县内和宝鸡市抓捕对方人员,凡被抓去者均遭殴打、游斗,小规模的相互报复和武斗不断发生,县城呈现出一派恐怖和紧张气氛,混乱局面长达月余。

  “5·25”惨案 1968年5月,驻县单位省森林工业第二工程处汽车队“造反派”头目魏全保、李进武等人因无理要求森工二处负责人于江为他们晋级加薪,于江坚持原则予以拒绝,魏、李等人泄私愤报复,借打倒“当权派”之名,将于江揪斗、残酷殴打。25日于江被拉上汽车上街游斗后,被魏、李踢下汽车围打,于当日下午惨死,凶手逃跑。县公、检、法军管小组于当月四处追捕案犯,将魏全保等7名案犯全部缉拿归案。同年10月,将“5·25”事件中首犯魏全保处以枪决。

  7月,贯彻中央《七·三》、《七·二四》布告精神,军管小组收缴子弹642发、手榴弹3枚、炸药28公斤、雷管21个、匕首4把、各种公物千余件。

  1968年8月,全县首次于农村安置宝鸡市上山下乡知识青年1672人,本县城镇户口知识青年180人。11月,在全县8个公社52个生产大队159个生产小队第二次安置宝鸡市及本县上山下乡知识青年1597名。至1974年全县四次共接收安置宝鸡市和本县城镇知识青年3674人(其中本县507人)。1973年后,上山下乡知识青年有些被招工、招干,后陆续予以安排工作。

  1968年10月,全县先后下放机关干部102人、医务人员65人、教师140人,接收安置宝鸡市下放干部77人。1970年到1978年,下放干部陆续全部返回,予以安置工作。

  林彪为纂党夺权,利用1965年以后群众性学习毛主席著作活动为招牌,推行“活学活用”、“立竿见影”、“急用先学”的形而上学唯心主义,搞“造神”运动,把人民群众对领袖的纯朴感情引向封建迷信和狂热的个人崇拜。1968年,全县在大学毛主席著作活动中规定户户贴毛主席画像,设请示台,家家挂语录牌,村村建语录塔。各“造反派”之间,将毛主席语录作为挟制对方的护身符。进而,形成人们工作、劳动、吃饭前先念最高指示,后办事的潮流。是年秋,县内开展“三忠于”、“四无限”活动。到处写“忠”字、唱“忠”字歌、跳“忠”字舞。1969年1月,全县共有“请示台”1242个,宝书台3159个。形成“家家忠字化、街道语录化、田间红旗化”的“红海洋”运动。

  1968年10月5日,宝鸡石油机械厂“工人阶级宣传队”100多人与驻县8352部队“军宣队”进驻县级机关举办的毛泽东思想学习班,领导上层建筑领域“斗、批、改”,并建立“群众专政队”,一切行动军事化。此后,县级及部门领导干部中先后有40余人被关进“牛棚”,接受批斗和审查。年底,“工人阶级宣传队”、“解放军宣传队”及“贫下中农宣传队”进驻嘴头中学和各公社学校,由“工农兵领导和管理学校”。进驻各学校的“贫下中农讲师团”成员达167名。1969年全县共组织“贫宣队”115个,1254人。工农兵宣传队在学校中组织、参与“革命大批判”,鼓动“革命小将”向“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猛烈开火,坚决斗争。

  1969年2月,成立“斗、批、改办公室”,领导本县“斗、批、改”。27日,组织“军宣队”、“工宣队”、“贫宣队”126个进驻机关、企事业单位和公社、大队,在“宣传队”领导下,各系统、各公社举办短期“毛泽东思想学习班”。组织“有问题”干部、职工学习,“整顿思想”。全县先后共办短期“学习班”625期。“学习班”以“斗私批修”为主,要求上挂下连,采取逼、供、信手段无限上纲,使全县多数部门、单位的干部、职工遭受迫害,更有一些干部无辜被带上“帽子”开除公职,遣回原籍。一些干部虽保留公职,但被错误定性处理。

  1968年10月,本县开始“清理阶级队伍”。两月时间,从社会上揪出“叛徒”6人、“特务”9人、“顽固不化的走资派”16人、“历史反革命”57人、“现行反革命”85人;初摸“漏划”地主94户、富农139户,补定地主5户、富农1户;在全县541名党员中,清理出“有问题”党员91人,其中“叛徒”2人、“特务”3人、“顽固不化的走资派”3人、“现行反革命”2人、“阶级异己分子”23人、“蜕化变质分子”6人、“死气沉沉”的52人。

  1969年4月,清理出“叛徒”20人、“特务”133人、“走资派”27人、“现行反革命”208人,其中13人被认为是国民党军政“大员”。

  1970年,进一步深挖“隐藏更深的阶级敌人”。将1949年前曾在乡、保、甲干过事的人一律视为“阶级敌人”,并施以专政;将解放前夕境内几支游击队的队员及境内失落的老红军战士均视为“历史反革命分子”和“土匪”,进行迫害,家属受株连。

  1968年10月~1970年4月“清理阶级队伍”中遭毒打致死者6人、“畏罪”自杀者7人(3人自杀未遂)、“畏罪”外逃者7人、被拘留和关押者9人、受逼供信致残者3人。其中有三起假案后果严重,受害者蒙冤达10年之久。

  “青年救国军”案 1968年冬,一青年为泄私愤编造的“青年救国军”假案,涉及有公社领导和一般干部4人、农村基层干部41人及农村群众76人,其中2人被拘留,7人被逼逃往外地,自杀和遭毒打致死2人。

  “黑军”案 1963年已被公安机关处理过的“黑军”案,乃外地一流窜分子在本县进行诈骗活动时信口胡诌之言,“清理阶级队伍”开始后,凡此人到过的地方和与其有过接触的人均在嫌疑之列。此案涉及二郎坝、黄柏塬、太白河、王家堎4个公社、11个大队、62人,其中受重点审查的21人、错拘和关押7人,被逼致死2人、致残3人。

  “胡风小组”案 终南公社凉峪大队在“清队”中审查一社员偷窃问题时,轻信其编造口供所酿成的假案。先后对23名无辜群众刑讯逼供,由此而导致错捕2人、毒打逼供致死2人、3人自杀未遂。

  1978年后,对“清队”中造成的冤、假、错案,先后均予平反落实。

  1974年夏初,教育系统开始狠批“修正主义教育路线回潮”,鼓励学生学“白卷英雄”、“反潮流战士”张铁生,废除考试制度。号召学生反“师道尊严”、做“反潮流闯将”,向“修正主义教育路线”猛烈开火,进行“教育革命”,教学质量不断下降。

  在学校开展“反潮流”的同时,农村广泛开展学习天津市宝坻县小靳庄经验。各公社、大队举办农民政治夜校和赛诗会,甚至强制性让六七十岁的老翁、老太上台发言。形成“人人发言、个个划线”的大批判。自编自演歌颂“文化大革命”、“以阶级斗争为纲”的文艺节目,“基本路线教育”宣传队整顿了占全县大队总数64%的57个大队,开展以评《水浒》、批宋江、批“孔孟之道”为主的“评法批儒”。机关、企事业单位、学校以及农村大字报再度遍布。各企事业单位和生产大队理论组占用大量工作、劳动时间,专门撰写批判稿子,出现所谓“队队办批判专栏和板报,人人写批判稿,个个上台发言”的大批判浪潮。

  1975年8月,时值“评法批儒”进入高潮,江青反革命集团妄图打倒周恩来、邓小平和党中央其他老一辈领导人,又掀起“批回潮”、“批倒退”、“反击右倾翻案风”的狂潮。全县组织宣传队员100人(其中有农村“积极分子”61人),先后集中整顿终南公社所属的17个大队,整顿5个公社机关及所属企事业单位。其内容为组织整顿及大规模的“基本路线教育”、“无产阶级专政下继续革命理论”的学习,在人们思想上再度造成混乱。同年冬,“反击右倾翻案风”成为全县的中心工作。

  1976年3月,以“阶级斗争教育”为主题,宣传“资产阶级就在共产党内,党内资产阶级是复辟资本主义的主要危险”。县内农村、学校组织业余文艺宣传队先后两次集中在县城汇演,内容以阶级斗争题材为主。公安、宣传部门配合形势搞较大规模的阶级斗争教育展览。同年4月5日,天安门事件发生后,县内城乡均不同形式地召开批判会,口诛笔伐,声讨“党内最大的走资本主义道路的当权派”,狠批“三项指示为纲”和“克己复礼”,“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大批修正主义、大批资本主义的大批判进入高潮。农村大抓阶级斗争典型,农民白天劳动,夜晚召开学习会、批判会。

http://www.tbxdqw.cn/l2_5/l2z1/201403/t20140312_440531.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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