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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西区党委文件《关于“文化大革命”以来广西若干历史问题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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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表于 2014-10-25 11:59:38 | 显示全部楼层 |阅读模式
(讨论提纲)

为了用党的十一届六中全会通过的《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的精神和中央对广西工作问题的有关指示,统一全区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对“文化大革命”以来广西一些重大问题的认识,增强党性,克服派性,拨乱反正,把“文化大革命”的遗留问题处理好,进一步促进广大党员、干部和各族人民的团结,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开创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新局面,现对“文化大革命”以来我区的若干历史问题提出以下初步的看法,供大家讨论。

(一)
(1)六中全会《决议》指出:“‘文化大革命’是一场由领导者错误发动,被反革命集团利用,给党、国家和各族人民带来严重灾难的内乱。”同全国一样,这场内乱也给我区带来了严重的灾难。就“文革”整个过程来说,从开始的区党委,一直到三支两军领导机构、区革筹小组、区革委会以及随后成立的区党委,不管哪个时期,都是按照“文革”那套“左”的理论、方针、政策办事,当时根本不存在与此相对立的正确路线。我区两派群众组织中的任何一派,都是在“左”的影响下形成和进行活动的,也不存在谁代表正确路线的问题。我区在一九六八年贯彻“七·三”布告、用武力把一派压垮以后,整个社会的动荡表面趋向平静,在这种情况下,自治区一些领导干部看不见这场内乱特别是随便杀人带来的严重问题和潜伏下来的矛盾,反而盲目认为广西在区革筹小组成立以后,有一条以韦国清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其实,所谓在广西有一条“正确路线”的提法,本身就是派性的产物,它一方面成为有派性观点的同志的精神支柱,另方面又成为受迫害的广大群众的精神枷锁。正是由于区党委有些主要领导同志长期坚持这种错误的认识,使得“文革”以来我区的派性得不到及时克服,组织不纯的问题得不到及时清理,“左”的思想得不到认真肃清,“文革”遗留问题得不到及时解决。“文化大革命”初期,我区被卷入运动的绝大多数人,对“文革”都很不理解,只是出于对毛泽东同志和党的信赖,在“左”的思想影响下,响应号召参加这个运动。他们对当时出现的少数极端分子的过火行为普遍反感,更不同意对党的各级领导干部进行残酷的斗争。当时,区党委错误地把陆地、钟林同志作为党内的资产阶级代理人、“三反分子”进行公开批判,撤销他们的职务;将《刘三姐》作为大毒草公开批判;并以执行“资产阶级反动路线”的罪名,撤销了一些党政领导同志的职务,这些都是完全错误的。
一九六七年在林彪、江青掀起的反革命“一月风暴”夺权以后,我区的各级党委都陷于瘫痪状态。由于所谓从中央到各省、市、自治区都有两个司令部的错误理论影响,加上部队介入地方“文化大革命”,支一派压一派,自治区有些领导同志发表了错误“声明”,群众组织也逐步形成两大派。随着运动的深入发展,两派的斗争更加复杂,矛盾日趋尖锐,加与混进两派中的一些坏人兴风作浪,这种矛盾终于发展为全区性的武斗。
当时,全区各级专政机关,由于林彪煽动“砸烂公检法”,大批公检法干部遭受迫害,因而面对打、砸、抢、抄、抓等严重违法行为,无法行使职权,社会秩序陷于混乱。“砸烂公检法”所带来的思想、政治、组织等方面的后遗症,至今尚未完全消除。
(3)在林彪、江青煽动“打倒一切,全面内战”的影响下,无政府主义思潮泛滥,派性恶性膨胀,我区的武斗愈演愈烈。在这种情况下,中央发布了“七·三”布告。这个布告,是根据广西革筹小组反映的情况形成的,历史事实已经证明,“七·三”布告的错误,主要是把群众组织的一些严重错误行动,定为反革命事件,作为敌我矛盾;并根据这种错误的定性,号召“向阶级敌人发动猛烈进攻”。区革筹小组在执行这个布告中,支一派,压一派,动用了军队,调动了武装民兵,镇压一部分群众,并导致各地大量乱杀人,后果极其严重。
“七·三”布告公布后,《广西日报》又发表了九篇关于贯彻“七·三”布告的社论进行煽动。这就为派性严重的人和坏人所利用,使几个城市、铁路沿线和一些农村乱打人乱杀人找到了依据。本来“七·三”布告中指出两派都是群众组织,两派的坏人由两派各自进行清理。可是,当时实际上是一派镇压另一派。柳州的“八·一九”、桂林的“八·二O”事件,就是在这种情况下发生的。特别是领导干部和支左干部中派性严重的地方,甚至发生了有计划有组织的大量杀人事件。在“七·三”布告发布前的十多天,即六八年六月十七日,区革筹小组和广西军区公布了反共救国团的案件,进行镇压,并散发公告,号召追查,造成了许多地方乱抓反共救国团的大批假案,使乱杀人找到了更多的借口。在此以前,相当多的地方号召“刮十二级台风”;一些县发生了所谓贫下中农法庭专政随便杀人的事件,由于派性掩护,并没有受到真正的追查,这也助长了一些派性严重的人敢于利用“七·三”布告乱杀人。
(4)“文化大革命”中的派性是不断发展变化的,它对我区执行党的组织路线造成极其严重的危害。
在“文革”初期,各级领导干部都被夺了权靠边站,直到革委会成立,绝大多数仍然被审查、受迫害,不可能参加革委会。革委会按军、干、群“三结合”的办法组成,实际上,干部代表和群众代表都是作为两派的代表参加的,这就不可避免地导致“三种人”甚至参与杀人的人,合法地参加到领导班子中来。
“七·三”布告后,在陆续组建党政机关各部门和企事业单位的革委会和革命领导小组中,把“站队”这一条不成文的规定作为选拔和安排干部的标准,由于一派被认为是站错队,造成只有另一派的“功臣”才能被吸收到各级领导班子和要害部门中来,从而使不少部门和单位出现一派掌权的局面。同时,为了使一些“功臣”能够进入领导班子,各地也发生了一些突击发展党员和突击提干的错误。
林彪反革命集团的垮台,客观上宣告了“文革”的理论和实践的失败。广大干部、群众对“文革”中闹派性的危害感受很深,早就厌恶和唾弃这种派性。但是,一些在“文革”中靠造反起家的人,为了维护既得的利益,掩盖他们在“文革”中严重违法乱纪的行为,却顽固地坚持派性。当时,区党委没有看到这个变化,没有听到群众的呼声,抓紧解决派性,从组织上处理好坚持派性干部的调整问题,反而把这些人安排到掌握实权的重要领导岗位上来,并作为接班人来培养。这些人利用窃取的地位,又发展他们的派性。这时的派性,已经不是“文革”中两派群众组织的派性,而是少数人在某些部门和单位中借以谋取私利为目的的帮派势力。这种帮派,原来两派的群众都是反对的。它不仅没有群众基础,而且深为广大群众所痛恨。
这种状况,严重地违反了我们党的组织路线,破坏了我们党的干部政策的优良传统,使后来我区的落实政策、解放干部遇到很大障碍,使一些想坚持党性、克服派性的同志遇到重重困难,也给粉碎“四人帮”后的拨乱反正造成很大阻力。这是我区“文革”遗留问题长期未能解决的一个重要原因。
(5)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后,在第一次全体委员(扩大)会议期间,将伍晋南等一百多名同志,以所谓“伍修集团”押到区体育馆进行批判和挂牌示众;随后又把贺希明、霍泛、傅雨田、谢王岗、袁家柯五位同志押到全区几十个地、市、县巡回批斗;在各地召开的大规模的群众批斗会上,还把当地尚未解放的许多领导干部拉来陪斗。这都是十分错误的,它严重伤害了大批老干部,助长了派性的恶性发展。
在斗批改阶段,自治区和各地、市、县革委会在“左”的思想指导下,把大批干部集中到各种类型的所谓学习班、五·七干校审查、迫害;还把一些所谓问题严重的隔离审查,武装看押。有些地方还错误地搞什么揪“三家村”、揪“黑班底”。这些干部长期受到折磨身心受到严重损害,极大地伤害了干部队伍的元气。
当时,区革委会还错误地把广西地下党列为广西的大案、要案来清查,认为里面有不少叛徒、特务、托派和国民党分子,对大批同志进行审查、批斗和迫害。不少长期坚持地下斗争并对广西革命有过贡献的同志,有的无辜遭受到开除党籍、公职的错误处理;有的在批斗中致伤、致残、致死;有的为革命牺牲了的同志被取消烈士的光荣称号。红七军、红八军在广西的光荣历史受到了歪曲,革命文物被破坏,韦拔群同志的塑像也被捣毁,在政治上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严重地伤害了我们长期坚持革命斗争的老红军、老游击队员、地下党同志和他们的家属,歪曲了党的形象。
知识界、文化界乃至民主党派和爱国人士也受到严重的迫害。对许多著名的学者、专家、教授和知名人士,都以“历史复杂”、有“海外关系”、“反动学术权威”等为借口,把他们当作牛鬼蛇神来揪斗,使他们的身心遭受严重摧残,甚至有些被迫害致死,严重破坏了党与民主党派、爱国人士之间的良好关系,也大大地损害了科技、文化、教育队伍的力量。
在“二·五”运动和清查“五·一六”工作中,由于“左”的错误和派性影响,全区各地毫无根据地到处追查、搜家。在当时支左人员的错误部署下,在桂林市进行了三天的连续搜查,被搜查的户数几乎占全市户数的五分之一,造成极为严重的后果。
一九七一年二月召开的自治区三次党代会,在思想上、政治上和组织上贯彻了“九大”的错误指导方针,把我区“文革”以来“左”的错误肯定下来。在大会报告中,把一些领导干部发表“二·一九”和“四·一九”声明定为反革命性质,把贺希明、谢王岗同志定为广西推行反革命修正主义路线的代理人。这些都是错误的。
(6)一九七三年三月中央把韦祖珍同志调离广西审查后,区党委在全区范围内多次批判韦祖珍同志,给他加上“上了林彪反党集团贼船,直接参与了林彪反党集团的反革命政变阴谋活动”等罪名,并把他对老革命根据地和山区工作提出的积极意见,以及指出山区工作中存在的一些缺点和落后现象(即所谓十八例等),作为诬蔑广西的大好形势来批判。这些完全错误的。这不仅转移了各地清除林彪极左影响的注意力,同时又使当时山区工作中一些“左”的做法坚持了下来,给后来的山区造成了很大困难。
一九七四年在批林批孔运动中,区党委根据江青所谓“三个小丑”、“四个仇视”的“八·一八”批示,对许圣亭、张乃健、江滨三位同志进行了批判,这是错误的。它客观上对我区在文艺工作中“左”的错误起了推波助澜的作用。
(7)一九七五年,周恩来同志病重,邓小平同志在毛泽东同志支持下主持中央日常工作,着手对许多方面的工作进行整顿,使形势有了明显的好转,广大干部、群众是非常高兴的。可是,毛泽东同志不能容忍邓小平同志系统地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加上“四人帮”的干扰,又发动了所谓“批邓、反击右倾翻案风”运动。当时区党委的主要负责人抢先点名批判,并要求中央在全国公开点名批邓,这是非常错误的。周恩来同志逝世后,“四人帮”布置在全国追查总理遗言,我区也积极执行了。随后还召开了关于“党内资产阶级”问题的全区性的两次理论讨论会,传播了“四人帮”的反动谬论,助长了极左思想,造成了很坏的影响。从一九七五年开始,区党委组织各级领导干部分期分批地到大寨“取经”,学习大寨批修批资总体战那套“左”的东西。当时在全区范围内,普遍地批“五种人”,批“资本主义倾向”,批自留地“商品化”,抓所谓新生资产阶级分子,割资本主义尾巴,盲目推广大寨评工记分和形式主义的人造平原,等等。七六年六月的全区县委书记会议,强调以抓好同党内“资产阶级”的斗争为重点,继续打好批修批资总体战,提出了党内资产阶级的七个特点,并印发了一些有关这方面的典型案例,“左”的错误达到了高峰。这一总体战伤害了大批干部,挫伤了群众的积极性,严重破坏了我区的农村经济,造成了政治、思想、组织、政策上的极大混乱。七六年到七八年我区粮食连续三年减产,是同这种“左”的错误密切相关的。
(8)实践证明,“文化大革命”这场内乱,带来了全国性的灾难,在我区造成的内伤和外伤极为严重。特别是大量杀人和“三种人”在台上长期未处理带来了严重的后遗症。不少地方派性严重的人掌了权,还打着党性的旗号,以掩盖其派性,混淆二者之间的原则区别。这就使派性所造成的严重后果,以及对各方面工作造成的不良影响,长期不能得到彻底清除,危害非常严重。总之,我区的“文化大革命”也同全国一样,“不是也不可能是任何意义上的革命或社会进步”。我们要认真吸取教训,子子孙孙再也不能让这样的内乱重演。

(二)
(9)一九七六年十月粉碎江青反革命集团的胜利,全区广大干部群众兴高采烈,越来越强烈要求纠正“文化大革命”的错误。可是,由于区党委没有清除“左”的思想影响和存在派性,这就不可能联系广西“文革”中的实际,深入揭批“四人帮”的罪行,进行拨乱反正。这同抢先点名批邓形成鲜明对照。
华国锋同志担任党中央主席和主持中央工作期间推行了一系列的错误方针,区党委都执行了。对“两个凡是”进行宣传,翻印了不少宣扬他个人的书,敲锣打鼓迎接他的题词,大量印发了我区创作的《你办事,我放心》的宣传画,赞颂他的大标语遍布城乡,特别是在三中会的前夕还请他书写《广西日报》的报头,并在第一天使用双报头套红加以颂扬,在我区广大群众中造成了很大的影响。
一九七八年在全国开展的关于真理标准问题的讨论,是一场纠正过去左倾的错误,批判“两个凡是”,重新确立马克思主义的思想路线、政治路线和组织路线,在实际中进行拨乱反正的重大事件。区党委对这场讨论虽然进行部署,也提出过要补课;但是,由于对于这场讨论的深远意义和现实意义认识不够,加上对我区“文革”遗留问题的严重性估计不足,没有认真抓好这个讨论,措施不力,特别是联系我区的实际,解决存在的问题做得很不够。这是我区错误长期不能纠正的关键所在。
(10)粉碎“四人帮”后,区党委领导没有认真清理“左”的影响,对自己存在的派性还没有觉悟,继续以派性的观点来看待和处理一些地方出现的重大问题。例如在处理桂林市委领导班子的问题上,正是由于区党委的派性思想指导,导致了错误的判断,采取了错误的措施,造成了严重的后果。
一九七八年八月召开的全区四级干部会议,号召与会同志对区党委的工作提出批评和建议。当时,一些同志揭露了我区“文革”遗留的大量杀人和突击提干、突击入党问题,有些同志还批评区党委拨乱反正不力,有求稳怕乱思想,等等。会议不但没有接受这些意见,反而用打棍子的办法,压制民主,把提这方面的意见说成是“四人帮”语言,使会议开始时热烈的气氛顿时变为“万马齐喑”。这不仅影响了党内正常民主生活的开展,而且又使我区对“文革”遗留问题的处理,一开头就受到了挫折。
(11)一九七七年十一月召开的自治区四次党代会,错误估计了我区的形势。认为广西“对‘四人帮’的干扰、破坏是有所警惕,作了抵制的”,“顶住了‘四人帮’刮起的‘突击提干’、‘闹而优则仕’的反革命妖风”,“全区在文化大革命前担任各级领导职务的干部,已有百分之九十九点八安排了工作”。这种错误看法,严重影响了我区干部政策的落实。这次会议,根据全国提出“抓纲治国,三年大见成效”的要求,通过了我区“两年大见成效”的《纲要》(四十二条),号召全区更加深入地开展农业学大寨、普及大寨县的群众运动,强调坚持“以钢为纲”,基本建立起广西支农的工业体系,提出到八O年实现农、林、牧、副、渔主要作业机械化等脱离实际的高指标。这既是当时左倾指导思想急于求成的反映,也是对我区“文革”造成严重创伤熟视无睹、视而不见的必然结果。


(三)
(12)十一届三中全会是我党历史上具有深远意义的伟大转折,它结束了一九七六年十月以来党的工作在徘徊中前进的局面,开展全面地认真地纠正“文革”中及其以前的左倾错误。区党委对这次全会的伟大历史意义认识很不够,没有很好传达和组织学习,因而使我区的拨乱反正思想上、组织上、工作上都跟不上中央的要求,长期处于被动状态。
三中全会后,广大干部和群众迫切要求区党委加快平反冤假错案、落实干部政策、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步伐,希望广西在新的历史条件下把各项工作的步子迈得更快些。区党委在这段时间做了不少工作,但“文革”遗留问题,特别是杀人和“三种人”在台上问题基本没有得到解决。这虽然有多方面的原因,但根子主要是在原区党委常委中的一些同志有派性,特别是一部分主要领导同志顽固坚持派性。这些派性突出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一)对广西“文革”中有一条以韦国清同志为代表的正确路线这种错误观点,从三中全会到六中全会,都没有自觉清除它的影响。(二)从中央提出处理“三种人”以来,区党委从来没有正面承认广西有“三种人”。(三)处理杀人问题,区党委只规定对阶级报复、挟嫌报复杀人和谋财害命这三种情况的人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而对于派性杀人、打砸抢分子,特别是幕后策划和指挥武斗的领导干部,却没有按照中央多次指示的精神进行清查,分别给予必要的处理,有些地、市委上报了一些人的问题要求区党委批准处理,区党委则以不要影响“安定团结”为借口,多方开脱,百般阻挠,继续保护一些参与杀人的干部留在台上。在当地保护不了,就转到别的单位的台上去安排。(四)对于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办事机构的人员,也没有认真审查和作必要的调整,仍然依靠一些有严重派性和受“左”的影响较深的人去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五)三中全会以后,已经有不少同志对上述这些问题提出尖锐的批评和意见,区党委因为有派性,不仅听不进这些意见,反而认为他们是“别有用心”、“唯恐天下不乱”。这些不仅使区党委无法正确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也严重阻碍各级党组织对这些问题的处理。
几年来,中央对我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一直十分关注。八一年中央又派工作组来了解情况,对我区存在的问题提出意见,当时区党委的一些领导同志实际上是有抵触情绪的。中央对区党委一九七九年一月和一九八二年十二月关于处理非正常死亡和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两次报告,都很快作了批复。中央领导同志还多次督促区党委要抓紧解决。但区党委对广西形势的错误估计和对派性问题却迟迟没有觉悟过来。直到今年三月中央书记处会议《纪要》还指出,广西区党委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方面,“落实政策的步子比较慢,特别是有一些在‘文革’参与过杀人和残酷打人的干部至今还在台上,没有进行必要的处理,广大群众对此意见很大,严重地影响了区党委团结全区广大干部群众进行‘四化’建设的积极性。中央的批评完全符合我区的实际。事实表明,三中全会以来,区党委在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上的错误,已经严重地脱离了广大干部群众,发展到在政治上与中央不保持一致了。
(13)三中全会首先抓住农业这一环,纠正过去指导思想上长期存在的左倾错误,恢复和扩大农村社队的自主权,恢复自留地、家庭副业、集体副业和集市贸易,逐步实行各种形式联产计酬的生产责任制。随后又采取了一系列的方针、政策,促进农业的发展。区党委在这方面的认识很迟钝。对全区七五年到七六年搞的批修批资总体战所造成的严重后果,认识较迟,直到七九年九月召开的区党委工作会议,才比较系统地从思想上进行清理。在农业责任制问题上,我区从七九年开始,就有少数社队自发地搞包产到户和包干到户,并显示了优越性,但由于区党委“左”的思想还没有清除,未能跟上群众的创造。八O年四月的地、市委书记会议,还错误地把有的地方搞包产到户视为“单干”,认为这样搞下去会使二十多年经营起来的集体财产毁于一旦。这是对我区实行农业责任制的一次“纠偏”,使得工作走了一段弯路。八O年六月召开的全区经营管理会议虽然把包产到户、包干到户列为责任制的范围了,但是在一段时间里,区党委并没有明确包干到户是社会主义性质的,不准党报宣传大包干的优越性。并过分强调要搞专业承包到组,这是脱离我区实际的。直到八一年五月区党委举办县以上主要领导干部学习班,对于各种不同条件的地方都可以推行各种不同形式的大包干责任制,仍然顾虑重重。由于区党委对农业生产责任制问题的指导思想跟不上客观形势的发展,这就束缚了干部的思想,助长了一些干部同群众顶牛,加深了党同群众的隔阂,阻碍了生产力的发展。

(四)
(14)今年三月,中央对区党委的领导班子作了调整,并对我区今后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作了重要指示,同时派来工作组督促、帮助。四月区党委的工作会议以后,全区的各级领导干部提高了认识,初步统一了思想,并开始采取了一些有力的措施,处理了一些影响较大的案件。由于执行了中央最近的几次指示,我区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已经有了一个良好的开端。中央对区党委四月工作会议所采取的措施是肯定的,这对我们是很大的鼓励和鞭策。但是,我们面临的任务还非常繁重。中央指出,我区是处理“文革”遗留问题最后的一个省区,要求今年内从组织上、政策上解决好这个问题,这是给我们最后的一次机会。我们必须把这项工作作为头等任务来抓,组织好广大党员、干部和群众,认真学习六中全会《决议》,学习十二大文件,学习中央、区党委关于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政策,以《决议》作为区分是非的标准,统一对“文革”的认识。通过处理“文革”遗留的一系列工作,推动其他工作更好地向前发展。
(15)对“文化大革命”的十年及其以后的伟大历史转折,六中全会《决议》已经作了极其深刻的分析和总结。我们必须重新认真地反复学习《决议》,联系广西“文革”以来的实际,从中吸取有益的教训。我区“文革”遗留问题长期没有处理好,甚至发展到同中央不保持一致的地步,其中有着特别值得注意吸取的深刻的沉痛教训。
(一)全党服从中央,地方党委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这是一个重大原则问题。各级党委任何时候都要严肃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制定的路线、方针、政策,这是坚持党的领导的根本保证。三中全会以来,党中央在拨乱反正、继往开来方面制定了正确的路线和一系列方针政策,区党委在许多重大问题上,没有以高度的责任感,结合我区的实际情况认真贯彻好,特别是“文革”中乱杀人和“三种人”在台上的问题,在中央一再提醒、督促下,仍未及时处理,这不仅给工作带来了严重的损失,也给党造成了极坏的政治影响。我们必须认真吸取这方面的沉痛教训,增强党的观念,时刻注意同中央在政治上保持一致。当然,具体贯彻中央的方针政策,必须从实际出发,但不能因此而违背党的政策原则。这是对各级党组织和每个共产党员的党性要求,是维护党的集中统一的首要条件。
(二)思想路线是政治路线的基础。区党委在政治上之所以不能同中央完全保持一致,是同思想路线不够端正分不开的。区党委主要领导尽管经常强调观察和处理问题要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但由于自己有派性,加上脱离实际,脱离群众,没有掌握第一手材料,主观臆断,自以为是,因而在许多问题上恰恰没有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对过去认为广西“文革”中有一条“正确路线”的错误看法,直到四中全会指出“文革”是一场浩劫以后,仍迟迟未作批判和清理;并运用“共性与个性”这一哲学范畴来为自己的错误辩解,不承认广西“文革”中死人多和“三种人”在台上这个特殊性,而是坚持以表面的“安定团结”和暂时的“经济增长”的所谓个性,否定“文革”是一场大灾难这个共性。区党委在许多重大问题上,还采取实用主义的态度。例如,在林彪反党集团垮台时,区党委说过去曾与林彪“对着干”;在批邓时,又说过去曾与邓小平同志“对着干”;在“四人帮”被粉碎后,也说过去曾与“四人帮”“对着干”。其实这完全是颠倒是非,是主观唯心主义的思想表现。这是区党委犯错误的思想根源。我们一定要认真吸取这个教训,彻底纠正对“文化大革命”的错误认识,加强马克思主义基本理论的学习,完整准确地领会马列主义、毛泽东思想的精神实质,并加强调查研究,理论联系实际,切实端正思想路线。
(三)在“文化大革命”复杂的斗争中,能否保持清醒头脑,坚持党性,不陷入派性,对每个共产党员都是一场严竣的考验。特别是各级领导的主要负责成员,如果沾染了派性,不能坚持党性,必须会影响到整个领导工作和全局工作。思想上的派性,不仅使人们是非不分,混淆敌我,而且会导致组织上的宗派主义,使一些严重违法乱纪的人和“三种人”得以混进领导班子中来。这些人在台上,必须会成为我们正确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组织上的严重障碍,必然会同三中全会以后拨乱反正的方针发生抵触,阻挠我们正确地贯彻三中全会以后各项方针政策。因此,大力发扬党性,坚决克服派性,这既是我们解决“文革”遗留问题和搞好今后各项工作的需要,也是我们整党的一个重要内容。
“文革”中出现的派性是极左思想的产物,派性的核心人物又是在极左思想的影响下成长起来的。“文革”以来,广西的派性,从形式到内容,尽管发生了很大变化,也受过一些批判,但一直顽固地坚持下来。这个问题是同我区长期以来“左”的错误没有得到清除密切相关的。人们长期错误地认为,“左”是方法问题,右是立场问题,宁“左”勿右已成为顽症。在实际工作中“左”的错误一次又一次重犯,而没有认真深刻地从中吸取教训,它已成为我们党思想理论上必须解决的遗留问题。当前一定要结合处理“文革”遗留问题,从各个方面彻底清除“左”的流毒。只有纠正“左”的错误,派性问题才能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也只有根除派性,才有利于彻底纠正“左”的错误。
(四)我们党内长期以来形成的政治生活和民主作风不正常的现象,对广西的影响也是很深的,多年来没有得到解决。区党委主要领导沾染了家长制和一言堂的作风,领导班子中的民主生活长期以来都很不正常。出现错误时,听不进也听不得不同的意见,甚至文过饰非,在某些方面发展到压制民主的地步,严重违背了我们党“知无不言,言无不尽,言者无罪,闻者足戒”的优良传统,使我们不能及时发现和纠正错误;也挫伤了广大干部的积极性,使我们脱离了群众。这对区党委来说,是一个致使的弱点。我区“文革”遗留问题所以长期没有解决好,这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各级党组织特别是主要领导成员,一定要吸取这个教训。我们要通过总结经验,切实改进领导作风,把党的民主集中制恢复和健全起来。首先要在各级领导班子中,真正做到发扬民主,倾听不同意见,特别是一、二把手,要以身作则,使我们党内的生活真正形成一个人人心情舒畅、生动活泼的政治局面。这是我们集中智慧、加强集体领导、团结战斗、克服前进道路上的各种困难的重要保证。
我区的形势也同全国一样,是向好的方向发展的。只要我们切实按照中央的精神,总结经验教训,认真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同心同德,努力奋斗,广西是大有希望的。
一九八三年元月五日修改

(此件是一九八三年五月区党委处理“文革”遗留问题工作会议下发的文件,八三年六月,区党委对此文件作了修改,这是修改件。)

http://blog.sina.com.cn/s/blog_88955a6e0101kvn0.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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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领导对广西工作的指示要点

(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

一九八三年七月一日,在京西宾馆,中央领导同志找乔晓光、韦纯束、周光春三同志对广西工作作指不,主持和参加谈话的有习仲勋、宋任穷、乔石、陈野平、李锐,工作组周一峰、毛铎。
宋任穷:先谈几点:
广西这段两个来月的工作,是比较好的,应充分肯定。工作组去后,在区党委的领导下,工作也很好。广西转这么大的弯子,出现过一些问题是难免的。象桂林市有二百多人上街,一些苦主直接抓凶手,你们能及时做工作,抓住要依法律手续办事,耐心做好苦主的工作,制止事态的发展,没有出现什么乱子,稳定局势,形势很好,我们很高兴。应肯定成绩,进步很大。
乔哓光同志的检讨是很好的,应肯定。还有些干部对检查有意见,认为不够深刻,检查从来都说不深刻。这次检查是有很大的进步,话是从内心讲的。这段时间,区党委与工作组协调是好的。需要进一步协调得更好。要按党处理历史问题的方针政策办。过去杀人的都按现在的法律办不行。掌握政策要稳妥,不能感情用事,要留有余地。处死刑的不能多,只能是极个别的,道理要讲清楚。不然的话,你多杀几个,苦主就会问,你那个能杀,我这个为什么不能杀?会引起一系列反映。广西死人是在特定的条件下发生的,不能按现行法律套。对那罪大恶极,手段又很残忍的,有些可以判死缓或无期徒刑,对非杀不可的,必须经最高法院审批。你们的工作相当艰苦。杀人、判刑、开除党籍这三者都要从严掌握。我们不能再做不好补救的事。停、免、撤职的要控制,不能多。与杀人有牵连的占1:4,太多了,参加武斗的也要区分不同情况。政策界限,一定要注意掌握。    晓光同志要振作精神起来做工作。当然你也有困难。晓光同志在处理“文革”遗留这个问题上是犯了错误,能早解决就好了。但乔晓光同志还不是同中央对着干的。问题是迟迟不处理“文革”遗留问题。
习仲勋讲话:
广西的情况,中央已经知道了,问题留到现在是晚了,可以说是特殊条件下的特殊问题。区党委工作组能做到现在的样子,成绩很大,我们很高兴。
晓光同志的检查要充分肯定,态度是对的,难能可贵。无限上纲不对,要说服那些议论的人。不能说同三中全会对着干,还是执行三中全会路线的当然某些问题执行得不够好。总之,会开得是好的,检讨也是好的,要充分肯定。
对人的处理要十分慎重。耀邦同志最近在一个报告上的批示说:广西问题进一步求得解决,很好。但一定要稳步前进,稳妥坚实。历史的无数经验告诉我们:许多问题当时看,轰轰烈烈,群情振奋,但事后一查,副作用和后遗症很多。稳步前进,事情办得更好。所以,要注意后遗症,副作用太多不行。耀邦同志的批语,只能在党委内部讲,不要拿到社会上去讲。
你们回去也要通力合作,把情况好好研究一下,具体问题要作具体分析,要注意区别对待。大家都是为了解决好广西的问题。
晓光同志犯了错误,大家要了解他的心情,他有顾虑。我们要说服大家。工作组也要讲讲话,晓光同志已经检讨就好了。晓光同志要振作精神,要担担子,出了问题要找你,把话说在前面。回去传达要慎重,不能什么都一竿子到底。首先要把班子搞好,不让“三种人”在班子里是大事,是当务之急。工作组不能代替一切,班子定了,依托他们去搞。不要造声势,报纸上要少讲,工作要踏实。班子配备好,事情就有保证了。不能讲帮派组织体系,也不要讲帮派势力。“三种人”不要戴帽子,有什么问题就解决什么问题。广西问题是历史问题,政策上要很严密地控制、掌握。不要把面扩大了。不能把什么都看得太严重,越是严重越要区别,广西情况特殊,采取特殊政策。既要解决问题,又不要“翻烧饼”。我们的态度要坚决,方法步骤要得当,要坚决干,又要稳妥。我和任穷所讲的就是书记处的精神。问题要解决,局势要稳定。
陈野平:处理历史问题,宜粗不宜细,宜少不宜多,宜宽不宜严。要掌握好政策,最好能搞出各种典型案例,条例要搞,但案例比条例要好掌握,讲法律,又要讲政策,政策是主要的,机构改革可以结合处理遗留进行。
对韦国清同志的意见,材料已转给中央,听说中央同志希望他表个态。
  
           (此件原载自区党委办公厅一九八三年七月十九日印发的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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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3:16:12 | 显示全部楼层
区党委第一书记乔晓光就广西文革问题的检查

在区党委工作会议上的讲话
(一九八三年四月十二日)

这次工作会议,传达了中央书记处讨论广西领导班子配备时的指示,根据这些指示精神,研究了进一步处理我区“文革”遗留问题、机构改革和当前经济工作的一些问题。到会同志一致拥护中央关于广西领导班子配备的决定和对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的指示。大家深感中央的指示很重要,把中央今年元月对区党委报告的《批复》更明确、更具体化了。这些指示和《批复》,是改变我们处理“文革”遗留问题的被动状况,开创新局面,做好今后工作的有力武器。通过这次会议,地市和区直战线以上领导骨干的思想更加统一到六中全会《决议》和中央的指示上来,大家同心同德,努力工作,一定能够更好地完成党中央交给我们的各项任务。
在这次会议上,韦纯束同志对于处理我区“文革”遗留问题讲了话,这个讲话是经过区党委常委讨论的,是代表区党委常委讲的,我表示完全同意。这个讲话经过整理后,再印发下去。有关处理“文革”遗留的一些重要问题,纯束同志在讲话中都讲到了,对同志们最关切的问题已作了回答。
刚才周一峰同志传达了中央领导同志对处理我区“文革”遗留问题的讲话精神,并对我们这方面的212作提出了要求和希望,这对我们帮助很大。
现在,对解决好“文革”遗留问题,联系各小组讨论的情况,我着重讲两个问题。
一、关于原区党委有没有派性的问题。
在讨论中,同志们一致认为,根除派性,增强党性是处理好我区“文革”遗留问题的关键。一些同志提出这么一个问题,调整前的区党委常委有没有派性?应当承认,粉碎“四人帮”后成立的区党委常委的一些同志,包括我在内,是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的,并且在这次上京汇报前一直没有觉悟。在这段时间内,区党委对待历史遗留问题中的一些错误决定、错误说法,应由区党委承担责任,主要责任又在我。
原区党委常委一些同志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主要表现在四个方面:
(一)在对广西形势的估计上。粉碎“四人帮”后,我们对“文革”在广西造成的严重恶果、特别是在乱打死人问题上的严重恶果估计很不足,把解决“文革”遗留问题的任务看得较轻,因而处理这些问题的措施也就很不得力。长时期以来,我们认为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后广西没有大的反复,在政治上比较安定团结,经济上稳步上升,似乎“文革”在广西的破坏性没有其他地方那么严重。因此,七七年我提出过所谓“两年大见成效”,后来又对广西在“文革”中的特殊性作了错误分析。事实上,当时的“安定团结”不过是一种表面现象,并不是真正巩固的安定团结局面;出现那种表面的平静现象,是因为“文革”中埋伏下的矛盾没有公开激化,实际上在“大好形势”下潜伏着很不安定的因素。所说的“经济上的稳步上升”,并不是“文革”带来的,而经济的发展也并不是协调的;如果没有“文革”,全区经济的发展一定会更快更好。
这些潜伏的问题,在三中全会后,随着党中央拨乱反正指导思想的逐步深入人心,便逐渐暴露了出来。区党委常委一些同志由于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对要求落实政策的呼声常常有反感,有些问题不但没有认真调查研究,及时正确解决,反而把提意见尖锐的人看成是“给区党委抹黑”,这样就挫伤了很多老同志和一些同志的积极性。回过头来看,当时勇于提意见的同志,大多数意见是比较客观的。如果说广西“文革”有什么特殊性的话,那末这个特殊性就是在“安定团结”的局面下潜伏着尖锐的矛盾。对这一点,我们过去缺乏清醒的估计。在对待乱打死人问题上,满足于抓得早,六九年春就提出了四条措施。虽然那四条对当时稳定局势曾起过一定作用,但三中全会以后,对处理打死人问题,措施不力,没有抓住克服派性这个关键,特别是对参与打死人而且还在台上的国家干部的问题,处理不坚决,所以造成了今天的被动局面。
(二)在对“文革”的认识上。我今年元月在区党委工作会议上裣查过,一九七八年曾说过广西在“文革”中“以韦国清同志为代表的革委会和区党委是执行了毛主席革命路线的。”这个话虽然是在十一届三中全会前讲的,但在三中全会后,特别是在六中全会通过的《决议》后,一直没有进行严肃的检查,肃清这种思想的影响。很显然,这种错误观点,是同《决议》相违背的。这是派性的一种反映,它派生出一系列的错误看法。有些同志说,这种观点是派性的一个精神支柱,是派性的掩蔽部,这个意见是有道理的。由于这个观点没有及时清除,长期以来它束缚着人们的思想,影响到三中全会后及时的拨乱反正,影响到政策的落实。我在这里,再次检讨这个错误,希望大家共同努力,肃清它的影响。
(三)在对“文革”中两派的看法上。“文革”中广西两派群众的大多数都是好人,但两派里面都有一些坏人和犯有严重错误的人。这种看法是完全正确的,是符合客观实际的。这个意思过去我们在文件上写过,在会议上也讲过,但由于区党委常委一些同志有派性或受派性影响,在实际工作中并没有能够切实贯彻这个精神。主要是对两派中的一些人在“文革”过程中的表现缺乏全面分析,对一些人的看法固定化,因而看人处事往往发生片面性。
(四)在执行干部路线上。长时期以来,我们对这方面受派性干扰所造成的严重情况估计不足。对一些造反起家的干部,认为他们的现实工作表现没有什么大问题,而没有全面考察他们在“文革”中的全部表现。在这种情况下,对群众揭露他们中一些人的问题时,也就没有引起足够重视,认真进行追查。对清查“三种人”的问题也抓得不力。这是我区没有处理好“文革”遗留问题的一个重要原因。
总之,由于原区党委常委一些同志有派性或受派性的影响,“左”的思想肃清也不彻底,致使我们不能深刻地领会中央的指示精神,妨碍了拨乱反正任务的彻底执行,影响了“文革”遗留问题的处理。这个教训是极其深刻的。
二、关于如何落实中央指示,认真处理好我区“文革”遗留的问题。
最近,中央要求我区今年内在政策上、组织上解决好“文革”中的历史遗留问题,我们务必坚决办到。这需要在思想上更加重视,抓紧时机,采取更有力的措施。
(一)要报据中央一九八三年元月二日对区党委报告的批复精神,进一步学习好《关于建国以来党的若干历史问题的决议》及中央有关的指示,提高认识,统一思想,一切不符合《决议》的言论、行动都要彻底改变:对待中央的方针政策,不能采取各取所需的态度。一切言论和行动,都要以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的路线、方针、政策为准则,违背的都要改正。要切实理解关于“文化大革命”的性质、大是大非,坚决在政治上与中央保持一致。要通过正确处理“文革”遗留问题,认真总结我区在三中全会以来拨乱反正的经验教训。学习和总结经验,可以采取办学习班、开会或座谈会等形式进行,
(二)坚决克服派性,增强党性,要从区党委作起。现在新的区党委领导班子已经成立,但还要继续清理和警惕派性的影响。我已作了上述的初步检查,还继续欢迎同志们的批评与监督。各级党委对派性的问题,有就作检查,要采取实事求是的态度作分析,而不是照套。今后调整各级领导班子,不但“三种人”、“五种人’不能进来,对有派性而又不能改正的人,也不能进来。对原属两派人员的安排、使用,要一视同仁,只要不是坚持派性的,在同样条件下,升降不应有歧视或偏袒。
派性这个东西是一种顽症,它的特点是以个人的和小集团的利益来对抗党的利益,其表现形式则是各式各样。在“文化大革命”的特定历史条件下,一些  同志由于各种原因,受到一些派性的影响是可以理解的,因此,消除派性确实是一件很艰巨的思想政治工作。必须认真学习中央文件,自觉地大力发扬党性,才能在思想行动上克服派性。
(三)结合机构改革,要把要害部门的领导班子调整好,首先要把解决遗留问题领导小组及其办公室调整好。对于不适宜做这项工作的同志要调离、回避,这并不是处分,也不是党组织不信任,只因为他做这项工作,对工作对自己都不利,做其他工作更为有利。领导小组及办公室的力量要加强,所充实的人员必须是超脱于两派的人,党性强,办事公道的人。
在党的组织部、宣传部、办公厅、纪检会、公、检、法、广西日报社等部门中,对群众意见多的负责人,也需要调离或回避,问题严重的要免职或作其它处理。对于有一般性问题而实际上已改正的人,仍可继续任职。
区党委最近对一些同志采取撤职、免职、停职的措施下达后,广大干部群众反映是好的,但也在一些干部中引起了震动。各级领导要及时掌握思想动态,做过细的思想政治工怍。对被审查的同志,也要求他们积极配合组织,把自己的问题搞清楚。被免职、调动的同志,应该以党的利益为重,冷静对待,服从组织决定。如果自己有什么问题,应该自觉地如实地向组织说清楚。要相信党组织能实事求是弄清问题,按照党的政策作出恰当处理。
(四)对“文革”中犯有严重错误、群众意见大,现在仍在领导班子中的干部,要迅速处理。对于已基本查清事实的,按照党的政策及干部管理权限,迅速处理。对于群众意见很大的人,只要重大事实有据,细节虽不太清,可先行停职审查,迅速查清情况,严格按照中央去年55号文件的原则,即不论当事人原属于那一派,也不论他们在“文革”中有什么头衔,都必须根据所犯错误的事实或罪行处理。但不要搞成运动。
有些重要案件、事件需要查清或复查的,亦要组织力量查清处理。
(五)处理好“文革”中打死人的问题,处理好“五种人”的问题,是今后工作的重点。对于需要判刑的人,在监狱中不得虐待,不能株连家属。对死亡者的定性结论、对其家属的抚恤救济、子女安排等未做好工作的,要抓紧落实。对参与打死人的干部,对在领导班子中的“五种人”,要按已定政策界限,查清一个,处理一个。还要抓紧做好团结工作,尽力愈合思想感情上的裂痕,这是相当长期的任务。
(六)在解决历史遗留问题中,一方面要坚定不移地贯彻执行中央已定的方针政策,积极、主动地解决问题,克服畏难情绪;另一方面对人的处理要慎重,要注意工作方法,以教育为主,多做思想工作,不能简单、草率从事,从而达到巩固安定团结,发展生产的目的。同时要加强法制教育,注意可能出现的偏向,尤其要防止坏人钻空子,混水摸鱼。
(七)关于为我区地下党彻底平反的问题,已准备了一个文件,待区党委讨论通过后即行下发。
今年内在政策上、组织上解决好“文革”历史遗留问题,任务是很繁重的,也会有阻力,但完成任务的有利条件也很多,主要是:
第一,中央的方针、政策都很明确,中央对区党委报告的批复针对性很强,政策界限清楚。
第二,区党委的班子作了调整,韦纯束同志分工抓这项工作,组织上有了保证。
第三,我们自己有了些解决问题的经验。
第四,有中央派来工作组的帮助、督促。
中央领导同志说,广西是历史遗留问题较多的最后一个省,这次是给我们最后一个机会解决遗留问题。中央对我们的要求是很严格的,也是抱有很大期望的。区党委相信,广西全党是能够在今后九个月之内完成这个历史任务的。
再简要地讲一讲有关机构改革与当前的经济工作问题。
关于机构改革问题,区党委同意应机同志代表机构改革领导小组讲的那些意见。他的发言,根据讨论中大家提出的一些意见再加以修改,然后印发下去。现在我把常委讨论的意见说一说。
自治区直属机关的机构设置,就按照自治区机构改革领导小组提出的方案定下来。其中有两个大一点的问题:一是进出口和基本建设这两个机构,是搞进出口委、建委还是搞厅,我们先按照“委员会”的方案上报,国务院最后怎样批就怎样定。二是根据中央书记处农村政策研究室的电话通知,要在区党委设立农村工作部或农村政策研究室这么个机构,我们倾向于叫农村政策研究室。
地市的机构改革,根据我区的实际情况,区党委作了反复的研究。考虑到我们今年的任务非常繁重,解决“文革”遗留问题的任务很大,对地市机构合并又没有经验,所以要采取“两个两步走”。第一个两步走,先在南宁、柳州、桂林、梧州四个地市,按经济流向,把地、市管理商品流通的机构合并起来,由市来领导。地、市党政机构暂不合并,以后条件成熟,需要全面合并时再全面合并党政机构。第二个两步走,先划一两个县给市领导。具体来说,就是南宁市先划管邕宁、武鸣两个县,柳州市先划管柳城、柳江两个县,桂林市原来已划了一个阳朔县,再划管一个临桂县,梧州市先划管一个苍梧县。地市合并,作为方向,一定要搞,但是作为具体步骤要看条件,很勉强地摘生瓜也不好。玉林、百色、钦州、河池四个地区不动,由地管县。四个地委所在地的县城可以考虑划成县级市,但这个县级市究竟是扩大郊区的办法还是干脆市领导公社,请地委再研究。还有地区机构怎么具体搞法,地市合并商业机构怎么弄法,今天也还说不具体,请你们先准备意见,四月份再开个专业性的会议,研究确定。
关于当前的经济工作,我就不多讲了。全国工交工作会议的几个主要文件已印发给到会同志,基本精神都有了,特别是赵紫阳同志的讲话,对我们今后经济建设的指导思想更明确了。怎样贯彻下去,还要再开专业会议具体研究落实。今年的生产,农业方面,季节推迟了一些,因为现在包到户了,群众有了自主权,积极性和主动性都比较好,烂秧不多。今年烂秧不到一千万斤。要是过去按瞎指挥办,碰到今年的气候条件,恐怕烂秧要达一亿斤以上,最多那一年全区烂了两亿多。第一季度工业生产不理想,困难也比较多,不光是客观原因,主观上,这一段没有那么集中精力,有一些单位领导干部的思想是心神不定,这也是一个很重要的原因。这些问题,光春、黄云、祝光三位同志都讲了,就按他们讲的办。自治区人民政府最近召开了副食品会议,希望几个市要把副食品、蔬菜、猪肉、禽蛋这些东西认真抓一下。特别值得注意的,就是今年我们各项任务都很重,事情很多,搞不好就会影响当前的生产。经济建设是我们党十二大确定的中心任务,什么时候我们都不可忘记这一点,务必把经济工作抓好。
                                    
                                      (此件原载桂发[1983]22号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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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3:17:31 | 显示全部楼层
安平生就广西文革问题所作的检查(中共中央文件档案)

附件:机密   桂办文件[1984]14号
印发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同志给中央书记处的信》的通知

各地、市、县委,柳铁党委,广西军区党委,区直各单位党组(党委):
现将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安平生同志给中央书记处的信》翻印发至县、团级。请按县、团级文件进行传达。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一九八四年三月一日

中共中央办公厅转发安平生同志给中央书记处的信

广西区党委:
安平生同志二月廿日写信给中央书记处,就“文革”期间他在广西工作中的错误作了检讨。中央书记处认为,这个检讨是好的。现转发给你们,传达到什么范围,由自治区党委决定。

中央办公厅
一九八四年二月廿八日

厅发[1984]17号
中央书记处并请转广西自治区党委:
广西区党委二月七日电悉。广西在“文革”中,党、干部和各族人民都遭受了沉重的灾难,尤其是未能制止住乱打乱杀人的问题,后果是十分严重的。我作为自治区革筹小组成员,在自治区革委会成立后又是副主任,应负一定的领导责任。
在一九七五年后,我担任广西自治区党委第一书记期间,广西工作中所发生的错误,我应负主要领导责任。在当时历史条件下,由于自己有“左”的思想影响,在干部工作、在批修批资总体战和批邓中都有错误,并造成不良后果,至今一想起来也深感内疚。
我离开广西七年多了,对广西这期间的情况不知详情。但我知道,中央极为关心广西工作,多次作过重要指示。我完全拥护。希望广西同志坚决执行中央指示,同中央在政治思想上保持一致,解决好广西历史遗留问题和“三种人”问题,团结各族人民,同心同德,时刻不忘搞好“四化”造福于人民。

安平生
一九八四年二月廿日
此件发至县、团级。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办公厅
                                    
一九八四年三月一日印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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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楼主| 发表于 2014-10-27 13:18:51 | 显示全部楼层
韦国清就广西文革问题所作的检查(中共中央文件档案)

转发《韦国清同志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小组会上的发言(摘要)》
厅发(1983)119号

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
韦国清同志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小组会上的发言,对他在广西“文革”期间所犯错误的检讨,中央书记处认为是好的,对进一步处理好广西“文革”的遗留问题会有帮助。
现将他的发言(摘要)转发给你们,并请翻印到县级以上各级党委。

                                             中共中央办公厅
                                           一九八三年十月廿五日

韦国清同志在中共十二届二中全会小组会上的发言(摘要)

广西在“文革”中,党受到了严重损害,各族人民群众和广大干部蒙受了深重的灾难,各项事业遭受了重大的破坏和损失,造成了严重后果。中央书记处对处理好广西“文革”的遗留问题极为关心,极为重视,多次作了重要指示。我表示完全拥护。
对于广西在“文革”中所发生的错误和没有制止住乱杀人、乱打人的问题,我作为区革筹小组负责人,并在区革委会成立后担任革委会主任,应负主要领导责任。
广西“文革”的遗留问题没有得到尽快解决,我是有责任的。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我由于受“左”的影响没有肃清,思想僵化,政治迟钝,对一些实际情况不够了解,对有些同志反映的情况也没有很好考虑,在处理广西“文革”遗留问题上,思想没有转过来,盲目认为当时广西政治安定,经济上有所发展,忽视了隐藏着的矛盾和问题对自己在“文革”中的错误认识不足,没有及时进行清理和检查。如果我能及早觉悟和检查,能及早告诉广西区党委及时纠正这些错误,广西“文革”的遗留问题是能及早解决的。希望广西区党委遵照中央书记处多次重要指示,遵照中央关于整党的决定,认真处理好历史遗留问题和解决好“三种人”的问题,促进广西各族人民的团结,同心同德搞好四化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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